對資訊化工程中專案管理的一些認識(轉)

ger8發表於2007-08-15
摘要:資訊化專案是知識密集型的專案,如何透過科學合理的專案管理使開發方和使用者方在認識上能得到統一,在步調上能一致顯得格外重要,本文透過分析資訊化工程管理中的一些管理要素的分析,對專案管理談些體會和認識。

關鍵詞:專案  管理  標準化

1、正確分析專案中的各種關係

1.1使用者方與開發方的關係
使用者方與開發方是對立的統一體,雙方均希望將開發專案做好。但使用者方可能對計算機系統工程,如工程組織,缺乏全面的瞭解;而開發方對使用者方的需求、細節瞭解不充分等因素,使得使用者方與開發方對工程的理解從一開始就存在著差異。而這種認識上的差異與理解的不同往往在開發初期並沒有表現出來,當系統開發結束時,雙方才發現這種差異使開發出的系統與實際需求偏差甚遠。在某些專案的需求分析階段,開發方的分析人員總是先把精力集中在整個系統的總的需求上,而不會對具體細節作過多的考查。當使用者方提出一些細節要求時,開發方往往說:“這些問題留待後面討論”,而糟糕的是以後卻可能永遠不會再談及這個問題。當使用者方認為已經向開發方提出這些需求時,開發方卻根本未予考慮。因此,開發初期,使用者方的專案管理人員應該把這些“留待後面討論”的需求單獨記錄整理,在開發方做完系統的整體需求分析後,專案管理人員應及時提出對系統進行進一步的、更深入的、細緻的、具體的需求分析,以解決那些開發方要“留待後面討論”的問題。 因此,使用者方的專案管理人員一定要要求開發方對需求分析報告進行進一步更詳細的解釋,以便使用者方準確地理解需求分析報告的內容,能及早地發現需求與實際的偏差。這也是對需求分析工作的總結與確認。

1.2專案管理人員與使用人員及決策層的關係

使用者方專案管理人員與系統使用人員的關係是十分微妙的。一方面,系統使使用人員減輕工作強度、提高工作效率;而另一方面,系統改變了現行的工作管理模式,使使用人員失去了一定的靈活性和隨意性。但是系統的成功與否有賴於使用人員的檢驗。再好的系統,如果使用人員不願意用,也不能說獲得了成功。特別是在系統的試執行階段,使用人員對系統的使用實際上是對系統的深入測試,他們將發現許多在軟體測試時疏漏的程式錯誤,從而有助於幫助開發方進一步完善軟體功能,提高軟體的實用性、穩定性及可靠性。因此,如何鼓勵使用人員使用系統,幫助他們克服對新的工作模式的為難情緒,也成為專案管理的任務之一。 任何一種新的工作方式,均必然有其適應及完善過程,使用者方的專案管理人員、決策層及使用人員必須充分認識到這一點。當出現問題時,使用者方專案管理人員應迅速分析問題,正確判斷哪些問題屬於不適應新的工作模式引起的,哪些問題屬於操作不當引起的,哪些問題屬於系統本身不完善引起的。對於那些由於不適應新的工作模式引起的問題,專案管理人員應引導使用人員迅速適應新的工作模式,必要時也要說服使用者方的決策層採用行政手段推動實施;對於那些由於操作方法不當引起的問題,專案管理人員應培訓使用人員正確作業系統;而對於那些由於MIS系統本身不完善引起的問題,專案管理人員應迅速與開發方協調,儘快排除系統中的錯誤。 

1.3專案管理人員與軟體程式設計人員的關係

專案管理人員與軟體程式設計人員的關係處理得如何將直接影響軟體程式設計人員的積極性。在專案開發中,專案管理人員經常處在兩面夾攻的地位。一面是使用人員,而另一面是開發人員。當使用人員對系統提出問題,並要求改動時,除了最簡單的介面修改外,開發人員往往總是找出各種理由(如影響進度、系統結構會打亂、效能會受影響等)予以否定。而這正是引起開發方與使用者方矛盾的最經常的原因。 作為專案管理人員,既要滿足使用者方的需求變化,又要充分調動開發人員的積極性。由於系統分析不夠準確,使用者方業務需求的改變等諸多因素,均會導致要求開發方修改程式。作為專案管理人員應及早提醒開發方程式修改的必然性,在實際運作過程中使用者方管理人員應儘早介入開發工作,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在系統試執行階段,將使用者方不斷提出的需求改動加以歸納整理,集中問題與開發方一起討論解決方案。這樣既滿足了使用者方對系統改動的需求,又不會不規則地時常打斷開發人員的正常開發工作,使開發人員處於不斷的修改狀態而失去耐心。

2、利用先進的計算機管理軟體進行管理

隨著軟體技術的進步,現在,專案管理小組可以用現成的專案管理軟體包,來幫助我們很好地控制資訊化工程中的各種相關活動。用PERT圖、Gantt圖等手段,可以將相關的活動首尾之間的銜接關係以及哪些活動是“關鍵活動”等清晰地表示在螢幕上。這樣,可以幫助專案控制者找到工程中的瓶頸,確定各個活動對專案最終完成的影響。這類圖形化的專案管理軟體通常還具有以下一些功能:

l 可選定某些里程碑標誌,從而將開發工程劃分為不同階段;
l 可以進行可行性分析,從而更好地完成專案的規格說明書;
l 可設立專案的詳細規格標準;
l 可設立專案批准的流程。

3、資訊系統整合各個系統介面的標準化

標準化是資訊系統整合專案中非常重要的一點,它是一項具有知識密集、資料密集、工作量大等特點的基礎性系統工程,主要進行以下幾方面標準化工作:

3.1資訊指標體系標準化
資訊指標體系是指一定範圍內所有資訊的標準,按其內在聯絡所組成的、科學的有機整體,是國家進行宏觀調控和企業進行經營管理的基礎,它應具有目標性、集合性、可分解性、相關性、適應性和整體性等特徵。在管理層次和管理部門眾多的情況下,只有統一和規範指標體系,才能使各系統、各行業和各個層次開發和實施的資訊系統能夠實現資料和資訊的相容與共享。因此,建立科學的、實用的、完善的資訊指標體系結構是資訊標準化工作的首要任務。

3.2資訊分類編碼標準化
資訊分類編碼是對一些常用的、重要的資料元素進行分類和程式碼化,資訊的分類與取值是否科學和合理直接關係到資訊處理、檢索和傳輸的自動化水平與效率,資訊程式碼是否規範和標準影響和決定了資訊的交流與共享等效能。因此,資訊分類必須遵循科學性、系統性、可擴充套件性、相容性和綜合性等基本原則,從系統工程的角度出發,把區域性問題放在系統整體中考慮,達到全域性最佳化效果。遵循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的原則,建立適合和滿足本單位管理需要的資訊編碼體系和標準。

3.3資訊系統開發標準化
資訊系統開發標準化主要指在系統開發中遵守統一的系統設計規範、程式開發規範和專案管理規範。系統設計規範定欄位、資料庫、程式和文件的命名規則和編制方法,應用程式介面的標準和風格等。程式開發規範對應用程式進行模組劃分、標準程式流程的編寫、物件或變數命名、資料校驗及出錯處理等過程和方法作出規定。專案管理規範規定專案組中各類開發人員的職責和權力,開發過程中各類問題(如設計問題、程式問題等)的處理規範和修改規則,文件的編寫維護,在資訊系統開發過程中,必須遵守軟體工程的設計規範,實現資訊系統開發標準化。

3.4資訊交換介面標準化

資訊交換介面標準化對資訊系統內部和資訊系統之間各種軟體和硬體的介面與聯絡方式以及資訊系統輸入和輸出的格式制定規範和標準,包括網路的互聯標準和通訊協議、異種資料庫的資料交換格式,不同資訊系統之間資料的轉換方式等。企業的資訊標準化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受到社會各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從企業自身角度出發,進行資訊標準化工作可以採用以下的方法和策略:

l 統一標準與自定標準相結合:企業的資訊標準化建設不是僅僅只與本單位相關的獨立工程,而是一項涉及到全域性的系統工程,所以必須站在全域性的高度考慮問題,在標準化的原則指導下進行。企業資訊標準化工作首先要調查整個企業資訊資源情況,搞清各類資訊的分佈與處理流程,若可以直接參照和引用已經頒佈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如軟體開發規範、國家行政區劃程式碼、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程式碼、人事資訊程式碼等則直接引用。對於無國際標準、國家標準以及行業標準可循,則遵照資訊系統分類編碼的基本原則和方法、資訊分類編碼的編號規定等標準,編制企業資訊標準體系,確定資訊標準規範所包括的各項內容及其相互關係。需要時,可以在不影響上述標準和資訊交流的基礎上,進行指標擴充,程式碼位數擴充、細化和分層,確定各擴充碼的意義與取值規則,以滿足本單位管理上需要。擴充時應注意避免和控制同名異義與同義異名等衝突發生。

l 資訊系統結構柔性化,提高環境適應性:資訊指標體系應具有科學性、前瞻性,並且要求在制定後可以保持一個時期的相對穩定。然而歷史在前進,社會在發展,要求資訊指標體系在指定後一成不變是不現實的。由於環境的變化和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發展,也必定導致資訊編碼的變化。另外,在專案調研和需求分析時,要求使用者完全準確地描述系統的要求也是難以實現的。因此,在資訊系統開發和實施的過程中,唯一不變的事實是始終有變化。為了適應不斷變化的環境,要求資訊系統的結構是柔性的、動態可擴充的,具有良好的相容性和開放性,這是業界形成的共識,當然這本身也是一個標準化問題。為提高資訊系統的環境適應性要求在系統開發時既要注意系統性,整體性,安全性,又要考慮通用性,靈活性和可擴充性。在實現上,從系統的標準化、模組化和結構化入手,運用軟體外掛技術,採用動態的、組合式的系統結構。在程式設計中,以變數代替具體的運算元據,將程式與資料庫結構分離和相互獨立。這樣無論指標體系與資料庫結構如何變化,相關的程式模組都能自動適應,由此可以養活系統設計和維護的工作量,使繁瑣複雜的程式設計工作轉化為標準模組的拼接和組裝。

資訊化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實現資訊共享和管理自動化,沒有資訊標準化,就不能實現自動化,也無法實現資料共享。資訊標準化與網路裝置同為資訊化建設的兩大基礎性工作。企業進行資訊化建設,在加快網路實施建設的同時,必須同樣加強資訊標準化工作,不僅要為資訊系統提供“硬體”基礎,也要為資訊系統提供“軟體”保障。只有這樣,才能充分實現資訊化建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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