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地圖版權學術研討會:遊戲地圖版權問題需分類討論 釐清保護範圍

遊資網發表於2022-04-27
正義網北京4月25日電(檢察日報記者於瀟)網路遊戲的火熱,也給著作權保護帶來的新課題。近日,遊戲地圖版權學術研討會在中國傳媒大學人類命運共同體研究院舉辦,來自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海淀法院中關村法庭、清華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上海大學、同濟大學、人民網、北京強國智慧財產權研究院、北京元合律師事務所、中國移動咪咕公司的十餘位專家學者,就遊戲地圖定義、MOBA(多人線上戰術競技遊戲)地圖的作品型別及屬性、遊戲地圖構成作品的獨創性判斷、遊戲地圖構成著作權侵權的判斷等問題進行了重點研討。

遊戲地圖版權學術研討會:遊戲地圖版權問題需分類討論 釐清保護範圍
遊戲地圖版權學術研討會

遊戲地圖版權問題 需分類別分個案討論

去年12月份,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判決暢遊雲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英雄互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穿越火線》中國大陸地區獨家代理運營商騰訊公司經濟損失2500多萬元。這是全國首例對於遊戲地圖“換皮”侵權糾紛的生效判決,也引發了遊戲地圖版權保護問題的討論。

遊戲地圖是對虛擬地理資訊空間的描述。記者瞭解到,目前,司法實務對遊戲地圖的版權保護問題已有基本共識,具有獨創性的網路遊戲地圖可以被著作權法或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但由於現行立法或者司法實務尚未對網路遊戲地圖屬於何種作品予以明確,特別是網路世界中不同型別遊戲地圖所呈現出的不同特點,有關遊戲地圖是否符合獨創性要求,受著作權法保護,備受關注。

與會專家認為,在遊戲地圖版權保護上,需要根據不同遊戲型別的特點,區分遊戲地圖在遊戲中的貢獻度和重要性,分別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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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研究院教授劉文傑

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研究院教授劉文傑指出,當前網路遊戲保護提出了一些新問題。其中有代表性的一個是遊戲規則與玩法的可版權性問題,在這一問題上,學界存在著明顯的分歧。另一個新問題是網路遊戲中出現的各種地圖的屬性問題,遊戲地圖的性質和可版權性與否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此外,網路遊戲在不同的埠間轉化時也可能出現一些新的值得思考的問題,比如電腦端遊戲轉化到手機端,操作上可能會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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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合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孫磊律師

元合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孫磊律師以全民槍戰案為例解析了“玩家視角”比對原則的優勢,認為需要在“思想表達”二分法的前提之下進行比對判斷。他指出,最後的判斷,還是要看元素的積累能否構成具有獨創性的表達。

人民網法務部主任滕力針對不同型別遊戲地圖進行辨析,她認為,遊戲地圖版權保護不能一概而論,首先要區分遊戲型別,比如FPS第一人稱射擊類遊戲,地圖可創作空間較大,每個人畫地圖走向都很可能不同。但是MOBA遊戲型別決定了它在地圖“白盒”狀態下可創作的空間非常小。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崔國斌從遊戲地圖作品元素保護、遊戲大小地圖的關係、遊戲大地圖虛擬設計的著作權處理三個層次對遊戲地圖的作品屬性進行深入剖析。他認為,遊戲地圖中的作品元素非常多,可以按照已有法律現有作品分類,進行分門別類的保護。

上海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院長袁真富討論了虛擬世界的作品屬性認定,認為不同型別的遊戲地圖,作為不同作品型別的獨創性標準有別,需進行個案考察。在他看來,遊戲地圖,包括小地圖,並不是對現實的地理地貌或者社會經濟現象分佈特徵的實際體現,只是對虛擬資訊空間的描述或者呈現,從目前的作品定義及參照系來看很難構成地圖作品。但小地圖能不能認定是美術作品,在美術作品的“審美意義”要件上需要法院進行個案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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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姚歡慶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姚歡慶同樣認為司法判斷具有個案屬性,網路遊戲地圖,特別是縮略地圖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應結合不同個案進行具體評價。在他看來,著作權法規定的不同作品之間並不是相斥關係,一些作品既可以歸類為圖形作品,也可以歸類為美術作品。“主要看當事人如何主張權利以及各自的舉證能力。在對圖形作品進行認定時,也要作進一步的區分,是示意圖作品還是地圖作品,功能性的不同,也會影響獨創性的判斷”。

MOBA遊戲地圖具有公共性,需釐清保護範圍

在判斷遊戲地圖是否具有獨創性表達時,既要滿足“獨”的要求,又要滿足“創”的要求,同時還應當排除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要素。比如此前作品中已經使用的元素,客觀地理要素、事實,功能性的表達,特定場景的有限表達或公共領域元素、通用表達,以及體現遊戲規則等抽象思想的元素,均無法獲得著作權保護。

此前,在司法實踐中,法院認為,任何人只能就自己獨創的內容主張著作權,任何處於公共領域內的要素以及無獨創性的內容都將被排除在著作權法保護範圍之外。

記者注意到,在MOBA遊戲中,“三條路,一條河”成為了約定俗成的一個佈局,成為常規設計思路,時下不少熱門網路遊戲都是基於此進行的設計。對此,與會專家表示,這種設計已經成為了玩法的一部分,不具備獨創屬性,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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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媒大學人類命運共同體研究院副院長王四新

在MOBA遊戲地圖版權問題上,中國傳媒大學人類命運共同體研究院副院長王四新認為,MOBA遊戲地圖“三條路,一條河”的基本結構,類似於不受著作權保護的“思想”,而不是應當受到保護的“表達”。“如果簡單對遊戲地圖、玩法做一些功能適配方面的削減或者擴大,通常其獨創性的空間很小或幾乎為零。”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需要從學術上釐清哪些情況可以進行版權保護,什麼情況下需要防止訴權濫用。

滕力表示,作為型別化遊戲,MOBA部分遊戲特徵和元素已經進入公共領域,因此,在MOBA遊戲地圖作品獨創性及實質性相似的判定上,需要持謹慎態度,釐清其著作權保護範圍。“著作權法保護的是獨創性表達,對於遊戲地圖公有領域元素,司法實務不宜對其過度保護,否則容易形成行業壟斷,不利於產業發展。”她說。

北京強國智慧財產權研究院院長楊旭日主張,MOBA遊戲地圖版權在認定侵權時,需要做出三個排除,一是遊戲的公共部分,比如“三條路,一條河”的遊戲地圖基本結構,幾乎所有的MOBA遊戲都是採取這樣的形式,不應該作為保護的物件;二是互動部分,包括玩家之間的互動,玩家與軟體之間的互動,還包括軟體與軟體之間的互動;三是MOBA遊戲本身的風格設計,使軟體區分於別的軟體的格調和設計,這三部分可以作為MOBA遊戲地圖著作權比對的主要方面。在他看來,MOBA遊戲除了地圖版權之外,英雄角色應該作為MOBA遊戲著作權保護的主要物件。

華東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副院長於波副教授重點討論了MOBA遊戲的縮略地圖的版權問題,“在判斷MOBA遊戲縮略地圖是否構成作品時,首先需要分析是否滿足作品的基礎要件,再分析是否滿足作品的獨創性要件,其中減化型功能性改造和被動調整型功能性設計,不滿足作品的基礎要件要求,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他認為,不宜降低著作權法上的作品判斷標準,不然會有加劇MOBA手遊產業壟斷的風險,從而最終不利於遊戲玩家的福祉。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李昊從侵權責任客體的角度出發,分析MOBA遊戲地圖中存在一些最基本的構成元素,例如兩方對抗、三線一河,他認為,在這些最基本的元素之上增加的其他元素,如果不足以達到著作權法所要求的獨創性時,遊戲地圖就很難作為一項單獨的侵權客體得到保護。

在確定遊戲地圖的著作權保護範圍的問題上,與會專家發表了較為充分的意見。如果MOBA遊戲地圖中的遊戲障礙物、構築物、隱蔽物、防禦塔、基地、水晶等設施的樣貌特徵具有一定的美術視覺呈現,可構成美術作品;如果地圖展現的是障礙物距離和科學、嚴謹、精確的位置呈現,則應該按照示意圖作品予以保護。

遊戲地圖獨創性判定需謹慎 避免壟斷遏制創新

部分與會專家認為,在進行著作權作品判斷的同時,還要避免“知名度高”“市場佔有率高”等與獨創性判斷無關的因素,以此避免削弱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造成壟斷風險。

遊戲地圖版權學術研討會:遊戲地圖版權問題需分類討論 釐清保護範圍
咪咕公司法律部版法總監熊尚威

咪咕公司法律部版法總監熊尚威通過對MOBA遊戲行業進行分析發現,MOBA遊戲已經邁入相對成熟的階段,但入場相對較難,入場門檻過高會給整個行業帶來一些問題,一方面企業很難有意願投入更多資源創作更好的MOBA遊戲,另一方面,MOBA遊戲的熱度和收入過度集中於幾家遊戲公司。目前的競爭格局不夠充分,高度集中的MOBA遊戲市場環境,會導致遊戲創作越來越難,再加上入場券和分發困難,後起的遊戲企業很難獲得發展空間,部分頭部企業可能存在以版權保護之名形獨家版權之實,打造屬於自己的 “護城河”,對MOBA遊戲過度保護可能導致壟斷後果,遏制整個行業的創新。

“如果原告遊戲地圖的一些設計元素來源於其他遊戲,或者原告遊戲地圖的原創性本身存在著瑕疵,在進行著作權保護時,就必須剔除這些內容,再和被告的遊戲地圖進行實質相似的比對。”同濟大學法學院智慧財產權與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張偉君教授表示,遊戲地圖的保護,要做精細化區分,不能借著整體保護,去把一些不該保護的東西都保護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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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中關村法庭庭長陳昶屹

“所謂的過濾,對遊戲地圖而言,則是要充分考慮在先作品元素、公有領域元素,還有客觀地理的事實性元素,以及與這些元素相關的特定場景、有限表達、公共表達、通用表達等問題,這些要素不納入著作權保護範圍。”海淀法院中關村法庭庭長陳昶屹表示,網路遊戲地圖侵權損害賠償的判定思路,是要在綜合考慮與侵權構成及損害賠償的關聯因素基礎上,在多個關聯要素中尋找對其影響最顯著的關鍵要素作為判斷依據,在最大的模糊性或者不確定性中做出最大確定性的判定。

遊戲地圖版權學術研討會:遊戲地圖版權問題需分類討論 釐清保護範圍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審判一庭副庭長張連勇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審判一庭副庭長張連勇在研討會上指出,在過濾環節,把公有領域元素和創作領域的元素分清楚,該由著作權法提供保護的提供保護,不該提供保護的,也要防止過度保護傷害到產業發展。“我個人覺得,還是堅持最低限度的獨創性保護原則,對於確確實實有獨創性的部分,符合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的,司法機關應通過案件審理提供司法保護。”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副院長姜穎從司法實踐層面分享,在處理MOBA遊戲版權糾紛中,為構成作品的遊戲地圖玩法等提供版權保護,對促進產業良性發展非常重要。同時,也要謹慎適用著作權法,避免過度保護,區分思想與表達,避免過度保護給行業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

“著作權法保護的是表達,而不是思想。對於玩法而言,更多的是利用規則的產物,通常情況下屬於思想範疇,不應用著作權法予以規制。”對於實踐中游戲地圖無法尋求著作權保護進而“另闢蹊徑”,尋求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的做法,姜副院長表示,反不正當競爭法重在規範行為,不應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創設新的權利客體,不能將反不正當競爭法作為著作權法的“兜底”法律,否則會影響創新,影響產業發展。

遊戲作品當中的侵權,往往不是整個遊戲的侵權,李昊教授以案件為例分析稱,在判斷遊戲地圖侵權的損害賠償數額時需要考慮遊戲地圖對整體遊戲獲利的貢獻率、侵權的遊戲地圖在全部遊戲地圖中的使用率,最後按比例來計算侵權遊戲地圖的獲利數額。但判斷遊戲地圖對於遊戲整體獲利的貢獻率以及其使用率並不容易。“將來如果能夠形成行業具有共識的更為客觀的評價或判斷標準,對遊戲產業的發展將會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另外需要特別強調的一點是,遊戲地圖能否作為侵權責任客體,在判斷時也需要考慮MOBA遊戲具有公眾參與的特點以及遊戲企業進入市場從事競爭開發的需要,綜合進行利益衡量。

為推動遊戲行業健康發展,王四新建議,市場上具有較高知名度的MOBA遊戲地圖,無論作為美術作品還是作為地圖作品保護,謹慎判定遊戲地圖的獨創性。否則,大的遊戲公司或有先發優勢的公司很容易通過購買、功能減配增配,甚至通過簡單的機器性修改等方式阻止後來者,損害公平、公正的MOBA遊戲市場秩序的建構。如果版權保護範圍過大,判定標準過低,會對小玩家、後入場者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損害整個遊戲產業,不利於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確立和遊戲市場活力的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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