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公會,正規軍之路應當怎麼走

遊資網發表於2019-05-10
遊戲公會,正規軍之路應當怎麼走

《“遊”法可依》是手遊那點事與廣東廣悅楊傑律師團隊聯合推出的遊戲相關法律知識欄目,該欄目會列舉當下遊戲市場中最受關注的法律糾紛案例,由楊傑律師團隊中的資深律師進行法律層面上的解讀。在第四十六期的《“遊”法可依》當中,楊傑律師團隊將為大家帶來——遊戲公會,正規軍之路應當怎麼走?

日前,廣東陽江警方釋出新聞稱,在廣州、陽江共計抓獲詐騙涉案人員202人。據瞭解,涉案人員主要是以網上婚戀交友模式結交男性,並引導對方進入遊戲平臺進行充值,同時以專業話術引誘、PS女性照片或機票、現實見面等方式刺激使用者消費。無獨有偶,重慶萬州警方也於3月抓捕犯罪嫌疑人12人,犯罪手法基本類似,都是通過以欺騙的手段不斷引誘使用者在遊戲中進行消費。而這些方式,正是目前業內大部分公會的主流運營手段。

遊戲公會,正規軍之路應當怎麼走

遊戲公會,正規軍之路應當怎麼走

那公會到底在整個遊戲行業生態圈中扮演一個什麼樣的角色;公會到底是否存在此公會與彼公會的區別;為什麼同樣是做公會,有的公會會觸犯法律紅線而面臨牢獄之災,而有的公會卻可以衝擊資本化之路;在不同的公會形態中又分別存在著怎樣的業務與法律風險,在本文中,我們將稍做探討。

目前通行的公會,無論是公司形式、還是個人形式,都已經失去了最初的公會的純粹。不再是玩家為了完成某項遊戲任務或者更好的體驗遊戲樂趣而自發的聚集在某一個團隊中,而是愈發商業化,更多的是將對玩家的維護作為賺錢的手段,形成了現有的熙熙攘攘的商業模式。而根據公會業務發展的現狀,我們可以將目前主流的上游公會分成如下幾類:

一、折扣公會:俗稱的”拿/放端“,以混搭中長尾渠道為主

個人公會會長從推廣方獲取CPS包,與推廣方約定分成比例,並按周甚至按日進行結算。不可否認存在一部分的會長是使用正規手段來推廣該產品,正當獲取利潤;但更多的會長是採用返利的方式推廣產品,一方面會長會以較低的充值折扣、首充號去吸引新使用者,同時也會對老使用者提供較大幅度的充值優惠,在玩家充值後以支付寶或者微信轉賬的形式,將大部分利潤讓渡給玩家。此種做法,玩家可以花較少的錢來體驗遊戲,會長仍能保留部分差價作為利潤,賓主兩歡。並且該返利的行為並不影響推廣方的收益,反而能夠高效的刺激使用者的充值慾望快速提升遊戲流水,因此也是目前比較流行的商業模式。但由此存在的推廣方對會長的行為不可控、影響正常玩家遊戲體驗、破壞遊戲平衡等眾多問題也不容忽視。

遊戲公會,正規軍之路應當怎麼走
截圖來源於淘寶PC端

除此之外,這種型別的公會推廣模式,一般比較容易發生以下兩個方面的糾紛:

首先,對於玩家而言,基於網際網路的特性,玩家與會長並不存在現實中面對面的聯絡,這種返利行為更多的是建立在玩家對會長的信任之上,雙方僅憑一個微信或者QQ而保持聯絡,而一旦會長以某次活動提供高額返點為誘餌引誘玩家進行大額充值後,卻又不對玩家進行約定比例的返還,甚至對玩家進行拉黑,逃避玩家的聯絡。雖然玩家仍然獲得了對等金額的遊戲虛擬貨幣或道具,但事實上玩家是因為考慮到返利的折扣而充值了一個實際高於其承受能力的額度,從而將遭受一定的經濟損失。

遊戲公會,正規軍之路應當怎麼走
截圖來源於九遊論壇

其次,對於推廣方而言,玩家可能會認定該返利人員與官方存在一定的關聯性,最直接的救濟方式便是找官方客服進行投訴與追償。而推廣方早就將收到的玩家充值款以日結的方式結算給了會長,一般也無法對玩家的補償請求做出有效的反饋。如果遇到強勢的玩家,還可能引發訴訟等風險。

二、自建公會:俗稱的“綠色公會”,通常以獨立開服為主

這種公會一般以公司統一管理、員工自建公會的形式存在,對公司的管理能力、規模、資金週轉能力均有一定的要求。該類公司一般採用人海戰術,為方便產品合作一般將主要管理團隊放在遊戲產品發達地區,而在三四線人力成本較低的城市組建人海推廣團隊。推廣團隊中最核心的便是團長與推廣員,推廣員的主要工作任務便是去各大熱門遊戲、貼吧、QQ群等玩家聚集地聯絡玩家,將玩家聚集到微信或者QQ遊戲群后,以同是玩家/群友的身份向這些玩家推薦其負責推廣的遊戲,當有玩家表示對該款遊戲有興趣後,便由團長接手進行後續維護,循此往復。團長的任務便是以公會的形式帶領該部分玩家在遊戲中深入體驗,並且通過非折扣的其他多種手段持續刺激玩家消費。一般而言,團長在其負責每個區服都會組建一個公會,能力強的團長甚至可以同時管理5-10個公會。

該種推廣行為看起來似乎很健康,玩家是否體驗推廣員推薦的遊戲、進入遊戲後是否充值、充值多少錢都是取決於玩家自身的意願。但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存在著不少隱患。

首先,公會進行推廣的目標物件,往往是其他熱門遊戲、或者同型別遊戲裡的遊戲玩家,公會會通過各種方式,引導玩家從這些熱門遊戲或者同型別遊戲轉去推廣遊戲,公會將該部分玩家導流去其推廣遊戲的行為,將會引發被導流遊戲運營主體的不滿。

其次,由於推廣的大部分遊戲中,男性玩家佔比相對較高,為了更好的吸引玩家加入微信群,一般推廣員會採用女性身份來做偽裝,培養專門的女性QQ號及微訊號,在QQ空間及微信朋友圈營造女性形象,該階段可參考紅極一時的“賣茶小妹”的套路。推廣員一步步獲取玩家的信任後再適時向玩家推薦“自己正在玩的另一款遊戲”。為了引導玩家能夠充值,有些可能會為重度氪金玩家提供“VIP服務”,有“可愛迷人的小姐姐”與玩家在遊戲中成為情侶,並希望玩家為其送各種虛擬遊戲道具,或者其他層出不窮的需要充值的理由,如培養情侶裝備寵物、在遊戲中生兒育女。而作為“戀愛”的回報,在微信上玩家將時不時收穫靚麗的美照與嗲嗲的語音訊息。更有甚者,“小姐姐”會在微信上欣然收取玩家給的“零花錢”,也會告訴玩家如果在遊戲中為其花費巨資的話,雙方可以在現實中見面成為男女朋友或者有更進一步的行為等,而在玩家真的進行了大額充值後,面臨的也可能是被拉黑的結局。在此種情況下,可以預想有些玩家將會採取比較激烈的措施進行維權。

三、公會推廣中的法律風險問題

根據上述公會的介紹,可以發現在公會的運營過程中,一般會涉及三個方面的相對方,並基於推廣行為和推廣方式在面對這三個相對方主體時,各有一定的法律風險和隱患。下文將分別論述:

1.與被導量遊戲的運營商的法律關係

如上文所述,由於公會推廣的性質,很多公會在推廣時不可避免的一個渠道,是其他熱門遊戲或者同型別遊戲中的遊戲玩家。公會通過各種推薦或者引導甚至引誘的資訊,向玩家推送其推廣遊戲的產品資訊,想進將該玩家導流去推廣遊戲。

由於玩家的精力及在遊戲內的投入有限,有可能很多玩家在投入一款新遊戲之後,將會拋棄前一款遊戲,因此這種推廣方式將可能導致被公會導量的其他遊戲中的玩家流失,特別是如果公會集中性的針對某一款遊戲的玩家進行推廣拉人時,將會導致該遊戲運營商的利益受損,由此也有可能引發該遊戲運營商的維權。那公會從其他遊戲導量的行為是否會產生法律上的後果,其他遊戲的運營商的維權是否存在相關法律依據?

公會從其他遊戲拉人引導玩家的行為,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規定:“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更何況,有些公會在推廣的過程中,採取的推廣方式並不完全的合法合規,可能存在諸如充值返現、遊戲比較、遊戲混淆等話術,更有可能會被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

2.與公會推廣的遊戲玩家的法律關係

公會推廣過程中所涉及到與玩家的法律關係,如公會僅向使用者提供產品,不提供代充值服務也並不誘導充值,其風險相對較小,不在本部分討論之列。此處主要針對上文所述的各種不合規行為所導致的風險問題:

(1)折扣公會模式中,個人公會會長承諾了支付返利,但將應返還給玩家的返利金額據為己有。

在會長向玩家提供充值返利服務的過程中,玩家是基於在該會長處成功獲得多次充值返利的經驗及當次會長的承諾,認為自己本次實際只需要支付少額的錢便可以獲得高額的遊戲貨幣而進行了充值,雙方已經達成了合意,合同關係成立,玩家有權要求會長支付相應的返利。

而同時,如果會長在引導玩家充值時,由於會長會通過玩家的充值,從委託推廣方獲得一定的分成款利益,因此,會長為了獲取更多的分成款收益,而謊稱將提供使用者相應的支付返利,而騙取充值款獲得分成收益的行為,將有可能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當然此處會長提供的充值返利是否合法暫不在本部分討論之列。

(2)自建公會模式中,採用“女性角色”假借“談戀愛”“處物件”等方式誘導玩家充值。

關於冒充女性,假借“談戀愛”、“處物件”等方式誘導玩家充值,是公會推廣過程中的個人行為還是公司行為,以及該玩家的充值是基於遊戲本身提供的服務,還是基於推廣人員的戀愛話術等,本身是一個極為複雜的問題。

但是,如公會確實存在組織大量人員冒充女性,以網上婚戀交友方式與男性結交,以專業的話術迷惑事主,使其陷入正在“戀愛”的錯誤認識,誘導其出於增進與“愛人”之間的感情而進入遊戲平臺進行消費,並根據其消費金額進行抽點提傭,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本文第一部分所列舉的陽江警方的通報案例以及上一月重慶萬州破獲的類似案件,同樣都是定性為詐騙罪。

3.與委託公會推廣遊戲的運營商的法律關係

大部分情況下,公會進行遊戲產品的推廣,是基於與被推廣的遊戲產品的開發商或者發行商的委託合同關係,一般情況下,委託推廣方均要求其採取合法合規的推廣方式,如果因為推廣方式的違規給委託推廣方造成了損失,將可能會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公會的推廣行為及演變:這是一個更復雜的問題

以上,我們再梳理幾個公會在日常運營及演變中可能會遇到的一些法律風險。

1.公會會長及公會公司為了獲取使用者,無所不用其極。雖然人海戰術固然有效,但為了全方位的獲取使用者,現在很多公會公司都會批量採購其他遊戲真實玩家的個人資訊,包括手機號碼、充值記錄、性別等。通過打電話、加微信、群發簡訊等方式來邀請玩家體驗遊戲。如此,是否構成對公民個人資訊的侵犯?

2.現在也存在公會組建主播資源,以女主播的名義邀請使用者入群成為主播的粉絲,一方面可以以視訊直播、語聊等方式帶領使用者玩遊戲,另一方面,使用者在觀看直播及參與語聊的過程中也可能存在打賞等行為。由於該類主播的對使用者消費的目的性更強,同時直播與語聊的可監管性較弱,是否存在一些類似磕泡泡、使用低俗暴露等尺度較大的內容吸引玩家深入付費的情況,而遊走在法律的邊緣?

3.公會還存在其他的一些演變,比如鼓勵使用者在遊戲內充值較大的金額,可以永久免費玩該遊戲,同時官方承諾按年支付不低於N%的年化收益,以此來招攬玩家。此種將金融玩法糅合至遊戲當中的操作,如果官方一旦資金鍊斷裂,或者原本就是本著詐騙的目的來吸引使用者進行大額充值,那麼在詐騙罪的情形之外,是否還存在非法經營的問題?

4.目前廣深較多買量公司也會組建自己的GS團隊,這也是遊戲公會的一種轉型,GS在遊戲中以組建公會的形式來帶領玩家玩遊戲,通過自身的在遊戲中的行為、幫派對抗、製造仇恨等來提升玩家的付費慾望,為玩家提供保姆式或陪玩式的遊戲體驗。一方面可以說是遊戲託,另一方面也可以作為一種防止外部公會來拉人的防範措施。但鑑於該型別也屬於勞動密集型產業,因此公司在實際的經營過程中也可能存在社保繳納、員工管理等業務風險。

綜上所述,公會這種商業模式萬變不離其宗,目前還是以前端人海戰術獲取使用者,後端為進入遊戲的使用者提供深入的遊戲服務為主。作為公會服務的提供商們,應當對自身的員工及業務內容更好的進行規範,作為發行及研發商們也不必聞風色變,如何利用好合規的公會服務來提升自身收入才是關鍵。而隨著網際網路行業的發展,公會也在不斷的演變發展當中,也會不斷的產生一些新的法律問題,此時也應當根據各個公司的實際業務情況來進行有的放矢的分析及判斷。由於篇幅限制,我們不再一一展開論述。

作者: 張昌倩、朱宇倩  
來源:手遊那點事
原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3k8qstb3_i7RuBKe0jfZ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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