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存在不實宣傳,玩家能從法律層面討個說法嗎?

十大惡劣天氣發表於2021-01-18
“我想討個說法。”

法律,是捍衛社會公平正義的基石,是維繫個人權益的最後一條防線。

道理都懂,可玩家們總是覺得不受正義女神的待見:從1983年的雅達利大崩潰,再到近幾年越來越多的“發售產品與宣傳效果不符”,遊戲廠商們似乎已經熟練掌握了說一套做一套的技巧。玩家在被欺騙感情的同時,廠商卻好像沒怎麼負過責任。

“難道就告不了他們!?”

其實,這樣的事情,的確有人做過。

騙也就騙了
《異形:殖民軍》宣傳造假訴訟案

遊戲在實際發售後和宣發階段相比“縮水”,我們早已是見怪不怪了。不過,以前的玩家在這個問題上的忍耐閾值,可能還不像今天這樣高。

八年前,有過一部內容和宣傳幾乎是兩個遊戲的FPS——Gearbox開發、世嘉發行的《異形:殖民軍》。簡單來講,就是和它在2012年E3上播出的試玩demo相比,實機畫面無論是場景、建模還是特效,縮水程度都十分令人髮指。作為一個驚悚氛圍的遊戲,發售版本的地板上連血都沒了:

遊戲存在不實宣傳,玩家能從法律層面討個說法嗎?
油管播主Cycu1製作的對比視訊

憤怒的玩家隨即在加州北區法院發動集體訴訟,指控其在宣發過程中有嚴重欺詐行為。

面對玩家們製作這些精確到“幀”的證據,Gearbox那位匪氣十足、口無遮攔的老闆Randy Pitchford非但沒有慌張,相反將法庭當成了自己的秀場。他直接將這款雷作當作證物,當著法官的面,邊玩邊吹其它的精妙之處。他還表示《殖民軍》的虛假宣傳都是SEGA搞出來的,自己手裡就有相關“證據”。在他們的暗示下,原告果然撤訴,轉去告發行商了。

遊戲存在不實宣傳,玩家能從法律層面討個說法嗎?

人稱“莽夫”的這位CEO,之所以能將官司攪成一場鬧劇之後全身而退,是因為他吃準了一個對於消費維權者而言幾乎無解的難題:法律只治得了產品的“缺陷”,卻管不了“缺點”。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前者以明確的危害性作為事實依據。然而,遊戲的“軟體”屬性,決定了它不可能對使用者造成“豐田剎車門”、“高田氣囊門”這樣的嚴重事實性損害。即便某個玩家在玩某款遊戲的過程中猝死,機箱中的寶貝顯示卡在執行某款遊戲的過程中發生爆炸,也不可能就二者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有效舉證。

遊戲存在不實宣傳,玩家能從法律層面討個說法嗎?

顯然,以遊戲為代表的虛擬產品並不存在法理概念上的“缺陷”,是天生的“鐵帽子王”。至於針對“缺點”去討個說法,難度就更大了。

由於“缺點”涉及受眾的主觀判斷,個體的認知能力和消費訴求本來就不同,再加上游戲不像消費類電子產品那樣有明確的技術規範,即便法官大人自己就是重度遊戲迷,他也沒法從法理角度去裁量一部爛遊戲到底爛到了何種程度,從而就是否涉嫌虛假宣傳進行定性。

捲款跑路又如何
完全無解的眾籌追責

即便是《異形:殖民軍》這種雷作,至少也符合“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種最起碼的交易原則。而很多眾籌遊戲經常會以捲款跑路作為結尾,在性質上無疑要惡劣許多。在不少玩家心目中,這種行為完全可以上綱上線到金融詐騙、商業欺詐、非法集資的程度。

然而殘酷的現實告訴我們,法律對眾籌騙局的約束力,其實比前文提及的虛假宣傳還要低。

雖然產品眾籌會公開募集大量的資金,但專案不是以現金收益作為對參與人的回報。你就算是投了一個億,也不可能以投資人的身份參與決策和分紅,這就決定了“跑路”行為同金融類刑事犯罪無關。

眾籌屬於一種預購行為,但由於產品在眾籌發起時並不存在(可能永遠也不會存在),因此雙方並不存在買賣關係,這就決定了玩家連“消費者”都不算。

非要下一個定義,那麼它應該是屬於一種“期貨”——玩這個,要的是願賭服輸的覺悟。   

遊戲存在不實宣傳,玩家能從法律層面討個說法嗎?
既然是“期貨”,就有下跌,乃至是價格為負的“穿倉”風險

說到底,眾籌行為既不跟股權相干,也不是預付款,只能算是一種慈善捐款。不僅籌款人沒有任何的法律責任,就連從中抽頭的眾籌平臺,也從未想過去建立過一套有效的監管和爭端解決機制。他們只是在不停給玩家灌輸類似的觀念——“選擇支援別人的創意,就應該理解失敗的風險,畢竟失敗也是創意最終實現過程中的一部分”。

遊戲存在不實宣傳,玩家能從法律層面討個說法嗎?
“要告你去告,反正別來煩我”

另一個影響眾籌遊戲詐騙追責的關鍵因素,反而是一樁勝訴案:2012年12月,卡牌遊戲專案《瘋人院卡牌》在一週時間內募集到了2.5萬美元,但卻遲遲無法交付產品,籌款人也失去了蹤影。兩年後,華盛頓州司法部長Bob Ferguson親自為受害者主持公道,追回了部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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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人院卡牌》眾籌專案

本來是喜大普奔的“眾籌詐騙勝訴第一案”,卻提供了一個讓人哭笑不得的反面判例:它只是對籌資人交付產品的義務做出硬性規定,但質量如何,根本沒人管。所以此案非但沒有杜絕此類行為,相反卻為騙子們提供了一條上岸的捷徑:下次跑路前只需要能拿出個東西裝裝樣子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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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空殼眾籌遊戲《陰影:不能容忍的背叛》,連個exe檔案都沒有

相比至少要給空殼開個模,沒事上傳個產品進度視訊的實體產品,遊戲如法炮製起來就要簡單多了:隔三差五公佈點截圖,敲幾段不明覺厲的文案。到非要見光不可的時候,也只要將做好的那一丁點內容放進資料夾,配個標題畫面就行了,用社交賬號發句“我們盡力了”就行了。就算是被平臺下架,也絲毫不影響割韭菜操作的合法性。

投資人來興師問罪也得看情況

面對遊戲廠商的不實宣傳,無論是以消費者、捐贈者還是受害者的身份去維權,最後可能都會走向一條死衚衕。那假如和廠商對簿公堂的不是普通玩家,而是投資人呢?

近期《賽博朋克2077》的相關事件可以作為一個例子。有CDRP股票的投資人認為“蠢驢股”在《賽博朋克2077》發售後的閃崩,源於公司高層長期以來對業務和前景進行了“充滿虛假性與誤導性的描述”,後者必須為此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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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PR三個月來的K線

連投資人都“揭竿而起”了,再加上“信披造假”這個嚴重指控,自然也有一部分陰謀論者運用有限的金融知識,結合CDPR人所共知的發展史,用最大的惡意,有罪推定出了一套“劇本”:

這次的股價閃崩,完全就是一場高拋低吸的陰謀。CDPR一邊用《賽博朋克2077》的高預期炒高股價,再用真真假假的利空訊息反覆做空套現。在正式版口碑崩壞之後的谷底大量增持,再打出屢試不爽的“好人卡”操作,讓股價逐漸回撥,從而反覆割取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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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PR的四名大股東均為公司高層(佔比33.66%),擁有實施上述“犯罪計劃”的全部有利條件

然而,犯罪動機、工具,乃至條件都齊了,可問題就在於,這一切只是YY,CDPR根本就沒有犯罪事實。

到目前為止,CDPR自持股的交易情況完全合規。即便有涉嫌內幕交易的蛛絲馬跡,不要等到原告將其公佈於眾,監管部門早就出手了。

內幕交易向來是金融監管的重點打擊物件,遊戲公司就有在這方面栽過跟頭的例子。2013年10月,Ubisoft的五名高層人員在旗下兩部3A新作宣佈跳票前出售了拋售了自家股票,隨即被法國金管局處以共計120萬歐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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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增減持公告制度的存在,導致就算你在A股也沒法隨便這麼玩

至於對CDPR所謂“資訊披露造假”的指控,在金融監管領域更多是指財務報告資訊造假。而到目前為止,為美國投資人張目的那群華爾街專業訟棍,也沒有在CDPR的報表堆裡找到什麼由頭——或者說他們也知道這種案子根本就贏不了,也就是為了邊摸魚邊賺律師費而已。

本案的另一個訴訟方向,是更加嚴重的刑事犯罪,波蘭律師Mikołaj Orzechowski就指控CDPR通過遊戲宣傳資訊造假來操控股價,觸犯本國《刑法》第286條“為獲得財務利益而虛假陳述”之條款。不過,因為缺乏證據,目前就連主場作戰的波蘭律師們也覺得勝算不大,所以他們依然在評估提告的可能性。

遊戲存在不實宣傳,玩家能從法律層面討個說法嗎?

結語:我想討個說法

如果說制度的缺失讓人滿懷遺憾,那麼維權觀念的喪失則只能讓人扼腕嘆息。遊戲廠商之所以能夠反覆進行誇大宣傳,根本原因在於監管頂層設計的不完善和滯後性。相關行為在法律適用、證據採集和性質認定上均存在較大難度,玩家看多了也就習慣了,早已成為了某種潛規則。

然而,這並不是我們“躺平”,甚至將本文提及的這些或直接,或間接的維權者們當作笑料的理由。在本文截稿時,歐洲玩家的集體投訴,已經促使波蘭消保署(UOKiK)對CDPR發出警告,勒令其在今年上半年推出補丁改善遊戲體驗,否則將對其處以高達年營收十分之一的鉅額罰款。

而昨天我們也報導了,CDPR方面已經就最近的情況再次做出公開致歉及修復承諾,就連CEO老馬也露面承認了公司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可以看作是對此前種種壓力的回應。

這可能正是全球範圍內玩家(還有投資者)們的維權活動目前所能取得的最好結果。為了讓廠商能夠放下身段和玩家坦誠相見,或許需要我們像秋菊那樣不斷髮出底氣十足的質問:

“我想討個說法。”

遊戲存在不實宣傳,玩家能從法律層面討個說法嗎?

作者:十大惡劣天氣
來源:遊研社
地址:https://www.yystv.cn/p/7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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