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版號”新規對移動遊戲產業的影響及完善建議

遊資網發表於2020-07-31
“遊戲版號”新規對移動遊戲產業的影響及完善建議

蘋果公司嚴格執行版號新規,結合“遊戲版號”的稽核趨嚴的大背景,我們認為這對整個遊戲產業的整體素質和產品質量提升都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

作者 | 李洪江 胡楊  北京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
編輯 | 阿木

一、 蘋果App Store新規背景

2020年7月1日,蘋果App Store“遊戲版號”新規正式落地,規定自7月開始,所有無版號新遊戲將無法通過蘋果稽核和上架中國區App Store;據悉,該規定響應的是廣電總局對於遊戲出版發行規定,遊戲上架必須有版號的這一規定,也意味著法律對遊戲軟體著作權保護力度的加大。

事實上,我國監管部門早已要求,所有付費或提供應用內購買的遊戲,在釋出前需要獲得許可證。自2016年以來,主要的安卓應用商店已經執行了這一規定,沒有取得“遊戲版號”的遊戲在安卓應用商店難以上架運營。

在2016年6月30日,蘋果官方也曾釋出公告,根據2016年5月24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頒佈的《關於移動遊戲出版服務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蘋果平臺上的移動遊戲需要通過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審批才可釋出,開發者需要在“App稽核資訊”部分的“備註”欄位輸入遊戲類App的批准號碼和批准日期。據稱,嚴格執行版號規定可能給蘋果造成3.4億美元的銷售損失。故蘋果平臺並未嚴格執行《通知》內容,未獲得版號的移動遊戲在蘋果平臺仍大行其道。此次蘋果的行動與其說是“遊戲版號”新規,不如說是嚴格落實《通知》舊規政策。

“遊戲版號”新規對移動遊戲產業的影響及完善建議
(圖片源於網路)

據瞭解,7月1日,新規實施後蘋果中國區App Store共下架遊戲1,571款,相比之下,6月1日被下架的遊戲數量只有230款。6月初到7月初,應用下架數量出現幾次波動。其中,6月11日下架應用數量最多,為9,930款,其中包括1,357款遊戲。

此次新規將結束國內iOS平臺“貓和老鼠”的現象,同時總量調控將覆蓋到國內所有手遊平臺,蘋果App Store從今年開始將逐步與國內Android應用商店內容同步、不再有差異。

二、 移動“遊戲版號”與遊戲軟體著作權的具體關係

1. 關於移動“遊戲版號”

移動“遊戲版號”審批流程始於2013年,2016年隨著我國移動遊戲市場的快速發展,國家對於移動遊戲行業的監管也愈加規範,2016年5月,廣電總局釋出《通知》,《通知》對國產遊戲和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遊戲進行了區分。

(1) 對於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遊戲,仍然按照《關於進一步規範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網際網路遊戲作品和電子遊戲出版物申報材料的通知》和《關於啟動網路遊戲防沉迷實名驗證工作的通知》進行;

(2) 對於國產遊戲,《通知》按照遊戲內容是否涉及政治、軍事、民族、宗教等題材內容,以及是否具有實體的遊戲情節分成兩種審批模式。

A. 《通知》此次特別對不涉及政治、軍事、民族、宗教等題材內容且無故事情節或者情節簡單的消除類、跑酷類、飛行類、棋牌類、解謎類、體育類、音樂舞蹈類等休閒益智國產移動遊戲(“休閒類遊戲”)的稽核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B. 對於非休閒類遊戲,《通知》並未對其稽核進行特別的詳細規定,僅規定按 照境外授權遊戲規範通知和《關於啟動網路遊戲防沉迷實名驗證工作的通知》進行規範。因此,其適用的標準與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遊戲標準基本相同。

因此,除客戶端、網頁、網路下載的單機遊戲等型別國產網路遊戲作品填寫《出版國產電腦網路遊戲作品申請書》進行申報外,國產行動網路遊戲作品適用《出版國產移動遊戲作品申請表》進行申報;各型別進口網路遊戲作品適用《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網際網路遊戲作品申請書》進行申報。

以國產移動遊戲為例,若企業計劃申請國產移動遊戲作品,則需要將審批申報材料至所在地省級出版管理部門,省級出版管理部門稽核同意後報國家新聞出版署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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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版號”申請材料,其中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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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新聞出版署釋出的《出版國產移動遊戲作品申請表》模板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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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份稽核過審移動端遊戲54款,其中包括移動休閒益智類28款,遊戲機-Nintendo Switch 1款,客戶端遊戲1款)
“遊戲版號”由兩部分組成,即國家新聞出版署釋出的文號和ISBN出版物號。文號是國家新聞出版署出具的遊戲對應的檔案號;國際標準書號(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簡稱ISBN,是專門為識別圖書等文獻而設計的國際編號,由13位數字組成,分為5段,開頭第一二組號碼978-7代表大陸,第三組號碼段代表出版社程式碼,第四組號碼段代表書序碼,第五組號碼段代表校驗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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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頁面底部需標註載有文號和ISBN號的版號資訊)

2. 關於遊戲著作權保護的相關規定

構成網路遊戲有機組成部分的計算機程式和遊戲元素,理論界和實務界基本沒有分歧,即認為具有獨創性的計算機程式和遊戲資源,分別構成計算機軟體作品和美術作品等。遊戲內容即連續動態遊戲畫面是否是作品,屬於何種作品,國內理論和實務界從2016年前後開始爭論至今,已經大體上形成了共識,即認為具有獨創性的連續動態遊戲畫面構成類電作品。

經過多年的爭論和司法實踐的探索,2020年4月13日,廣東省法院作為審理遊戲案件最多的省份之一,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釋出《關於網路遊戲智慧財產權民事糾紛案件的審判指引》,為涉及遊戲的著作權糾紛審理提供正式的規範性依據,比如,第十六條 [遊戲元素構成作品的審查]、第十七條 [遊戲畫面構成作品的審查]、第十八條 [遊戲連續動態畫面構成作品的審查]、第二十一條 [著作權權屬認定]、第二十三條 [遊戲連續動態畫面實質性相似的判斷]等,為遊戲保護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據。

在2020年4月26日“世界智慧財產權日”,《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下稱“《修正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修正案》將現行《著作權法》第三條第六項、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八項中的“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第十條第一款第十項中的“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第十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電影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第四十七條第六項中的“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第五十三條中的“電影作品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均修改為“視聽作品”。

關於“視聽作品”的修訂,擴大了作品客體的保護範圍,同時也以立法的形式了明確了遊戲畫面及直播遊戲畫面的是否屬於作品的爭議,從而更好的適應了社會的需求。

3. 關於遊戲著作權訴訟案件現狀

近年來,伴隨網際網路技術和移動智慧終端的廣泛應用,我國移動遊戲市場取得快速發展,在市場空前繁榮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明顯問題,市面上的遊戲充斥了大量劣質、多次換皮、賭博、欺詐、情色內容、侵犯境內及境外著作權人智慧財產權的遊戲,在智慧手機普及的大環境下,這些遊戲不僅僅損害了中國移動遊戲行業的發展,而且還會給多數玩家帶來經濟損失和損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遊戲中大量含有低俗、歪曲歷史、歪曲事實、歪曲道德倫理遊戲內容等。這些問題作品的存在不僅侵害了涉事企業額消費者的權益,而且,影響市場秩序,損害行業整體利益,嚴重者更是敗壞了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鼓勵創新的國家形象。

因此,我國廣電總局通過前置性審批和運營中的監管加強對遊戲內容的審查,該舉措將有利於遏制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的發生,極大的保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我們在“知產寶”內,以“著作權侵權糾紛案由”及“遊戲”作為關鍵詞進行案例檢索,共檢索到8,200個案例,具體分析結果如下:

“遊戲版號”新規對移動遊戲產業的影響及完善建議
(涉及遊戲的著作權侵權糾紛自2012年起開始了顯著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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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遊戲的著作權侵權糾紛,訴訟金額上限約為18萬元,中位數約為3萬元。判決金額上限約為4.2萬元,中位數0.6萬元)
根據上述檢索結果,雖然我們可以看到涉及遊戲的著作權侵權糾紛涉案金額及判決金額遠不如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件,但是我們同時應注意到大量涉及遊戲的侵權案件為著作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的競合案件,故綜合來看,加上競合案件的標的情況,涉及遊戲著作權案件的訴訟金額和判賠金額依然相對較高。

三、“遊戲版號”新規的出臺將從多方面促進遊戲軟體著作權的保護

1. “遊戲版號”對運營開發商的影響

從長期來看,“遊戲版號”新規的出臺將有利於規範對行業現狀和遏制侵權行為的發生。從短期來看,新規可能會對通過換皮、套版號、馬甲包等經營遊戲的運營商產生衝擊。

所謂“換皮遊戲”是指不改變遊戲核心玩法,僅僅通過修改美術素材以及數值系統,將一款遊戲包裝成全新的遊戲,然後在進行上架。

所謂的“套版號”是指某網路遊戲為上線運營,套用某款“遊戲版號”,以起到“偷樑換柱”的目的,比如新遊戲用舊版號、從第三方處購買版號進行遊戲運營、通過遊戲授權或轉讓協議達到獲得版號等。

所謂“馬甲包”是一種利用應用商店規則漏洞,通過技術手段多次上架同一款產品的方法。除了名稱和圖示不同外,“馬甲包”和主產品的內容、功能基本完全一致,簡單來說,“馬甲包”就是一個換了殼的App。

2. “遊戲版號”如何促進遊戲著作權的保護

在上述影響中,“換皮遊戲”導致的著作權侵權現象發生的情況相對較多。在以往,很多小公司開發的遊戲產品沒有什麼成本,短時間內做出來之後換一套美術,裡面的核心程式碼不變,根據核心程式碼不停換皮。但如果換皮遊戲一經稽核,發現程式碼與已稽核遊戲重合,則通過國家廣電部門的前置審批,可以使得粗製濫造的換皮遊戲無法進入市場。

著作權法僅保護“表達”,而不保護“思想”,所以在“換皮遊戲”侵權的案件中,首先要做的是需要對遊戲畫面中“思想”和“表達”的區分。在“守望先鋒案中”((2017)滬0115民初77945號),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從遊戲研發的角度提出另一種分層思路,對遊戲設計進行比對。該案中法院認定遊戲研發通常要經歷五個階段:

第一層是遊戲立項階段的遊戲型別定位。如涉案遊戲最頂端的規則為第一人稱視角的團體線上射擊遊戲。

第二層是圍繞遊戲型別定位的規則設計。如射擊類遊戲的基礎規則即“移動”和“射擊”的功能。又如射擊類遊戲佔點、攻防、護送等不同玩法的選定。在所有的射擊類遊戲中,均會不同程度地覆蓋各種通用玩法,以確保玩家遊戲體驗的多樣性。

第三層為遊戲資源的核心部分製作。具體可分為三部分:一是與戰鬥目標相匹配的地圖行進路線設計;二是遊戲人物的初始數值策劃,賦予每位人物不同側重的引數值和各具特色的技能或武器技能;三是使用者介面的整體佈局。

第四層是資源串聯及功能除錯,打磨遊戲規則與遊戲資源的契合度,不斷地驗證與糾錯,完善遊戲的邏輯自洽,最終形成連貫流暢的整體畫面。

第五層是遊戲資源的進一步細化製作。美術和音訊部分繼續介入,包括場景地圖的具體佈置、外觀的細化設計、人物的外觀、武器外觀及技能特效畫面的細化設計、使用者介面的豐富和整合等。

在上述遊戲呈現中,對於著作權侵權判定而言,關鍵在於區分思想和表達。位於第一層和第二層的遊戲型別及圍繞遊戲型別的基礎規則,顯然屬於思想範疇,不應通過著作權法進行保護。位於第五層的遊戲場景外觀造型、人物的美術形象、武器裝備的美術形象、使用者介面的佈局用色及圖案、背景音訊等,當然屬於表達的範疇,可整體保護也可基於具體作品型別對於各要素分別保護。關鍵在於判斷第三層和第四層的內容究竟屬於思想還是表達的範疇。

上述第三層和第四層設計架構是否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範疇,應當結合該類遊戲的特點和玩家體驗綜合判斷。遊戲規則通過以遊戲設計要素為核心的遊戲資源製作得以外在呈現,這種外在呈現即表達。因此,遊戲地圖的行進路線、地圖進出口的設計、人物的型別、技能和武器組合等整體構成了對FPS遊戲規則的具體表達。

因此,“換皮遊戲”並非是“思想”不變,只是變更“表達”從而逃避著作權法規制的法外之地。浦東法院從研發角度對遊戲進行分層拆解的思路,對如何區分著作權法意義上的“思想”和“表達”起到很好的幫助作用。

四、“遊戲版號”新規對遊戲開發運營者,以及整個遊戲行業的影響

1. 遊戲行業的現狀

“遊戲版號”新規對移動遊戲產業的影響及完善建議
(2013-2019年我國“遊戲版號”審批情況)
“遊戲版號”新規對移動遊戲產業的影響及完善建議
(2013-2018年獲得版號遊戲的類別分佈情況)

棋牌類等遊戲在歷年審批的遊戲中佔比較大,與非休閒類遊戲相比,休閒類遊戲審批時間相對較短。並且,休閒類遊戲廠商研發成本更低,因此獲得版號的移動遊戲多數以休閒類遊戲產品為主。

“遊戲版號”新規對移動遊戲產業的影響及完善建議
(圖片源於網路)

2. 版號新規對遊戲行業的影響

從遊戲運營的合規性來看,蘋果執行《通知》無疑將規範國內遊戲行業,對大型遊戲公司來說更為有利。今年下發的“遊戲版號”分佈中,大部分版號均由騰訊、網易等大公司獲得。疫情期間多家公司的遊戲產品在收入方面均有不俗表現,但普通遊戲產品以及中小公司的產品未有較大增長,中國移動遊戲市場頭部效應依然明顯——排名前十的產品中,騰訊和網易兩家佔據八席,馬太效應明顯。

在遊戲總量政策調控下,中小遊戲公司獲取版號的難度加大,或者獲得版號的時間更長,近年來已有大量的中小遊戲公司登出。企查查資料顯示,2015年間,新成立的遊戲公司(包含公司名稱和經營範圍中含有“遊戲”的公司)共計1255家,2016年-2019年(截至12月12日)新成立的遊戲公司分別為1697家、1815家、1976家和2504家,增長緩慢。5年間,新成立的遊戲公司共計9247家。

雖然“遊戲版號”的數量控制間接可以影響市場上的遊戲總量,但“遊戲版號”主要針對的是遊戲內付費的遊戲,依靠廣告變現的遊戲則不受到“遊戲版號”的影響,因此在2019年“遊戲版號”的數量大幅減少之後,大量的中小遊戲企業轉向以廣告變現為主的休閒類遊戲。

五、遊戲開發運營方如何保護自身的遊戲軟體著作權

1. 按照《通知》要求及時獲取“遊戲版號”。在遊戲總量控制政策下,監管整體趨嚴,新遊戲整體獲批的進度和數量較之前有所放緩,棋牌類和休閒益智類遊戲獲批數量大幅縮減。而中小遊戲廠商研發實力相對大型遊戲廠商較弱,疊加遊戲總量控制的政策,其開發的產品很可能面臨難以獲得批文的局面,因此中小遊戲企業的生存難度加大,未來行業集中度可能進一步提高。但儘管如此,對於在國內經營遊戲的企業來說,“遊戲版號”仍是必須面對和獲取的基礎資質。

2. 在遊戲開發和運營過程中及時取得合法授權。目前遊戲對IP依賴程度越來越高,2019年我國移動遊戲市場對“端轉手”類IP遊戲的依賴度進一步提升,說明我國遊戲市場對存量IP依賴很大,因此成熟IP儲備充足的遊戲企業未來仍將面臨較好的發展前景。而遊戲產品的內容不僅包括美術、音樂、文字作品,還包括遊戲模式等獨創性內容,所以在遊戲開發和運營過程中取得全部涉及內容的授權並通過版權登記、商標註冊等方式對權利內容加以確認將對權利人起到很好的保護作用。

3. 在遊戲運營過程中監控第三方潛在侵權行為,並及時採取維權措施。在遊戲開發及運營過程中,一旦開發的遊戲產品獲得大量玩家關注,則可能面臨第三方公司模仿或抄襲以及傳播遊戲畫面等情況,比如“換皮遊戲”、“遊戲畫面短視訊”問題。面對此類問題,遊戲運營方應及時採取法律措施,對侵權行為進行保全、起訴等維權手段。隨著遊戲產品著作權侵權問題受到越來越廣泛的重視,法院最終判定侵權人賠償權利人數百萬元的判決不斷湧現,都給權利人的維權行動予以極大的信心和底氣。

綜述

蘋果公司嚴格執行版號新規,結合“遊戲版號”的稽核趨嚴的大背景,我們認為這對整個遊戲產業的整體素質和產品質量提升都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在著作權法第三次修改之際,遊戲畫面將會被納入“視聽作品”的範疇,對遊戲畫面的保護從根本上給予保障;各地也相繼出臺了關於審理涉及遊戲著作權侵權案件的規範性檔案,司法部門從實際操作上給予支援;配合智慧財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實施;涉及遊戲的著作權侵權案件司法判賠額越來越高等。相信遊戲產品會更加規範化、規模化、國際化方向不斷髮展。

來源:知產力
原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fyoOdAmahxS4cQ7X9qti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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