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遊戲評分到公共決策:經濟學視角下的公共選擇機制
丨理論很複雜,但是跟現實世界相比,模型永遠是簡單的多。
宣告:
本文不可避免的會涉及一些數學內容,但引入這些內容是為了證明結論,也就是說能夠看懂這些證明自然是好的,但是看不懂也影響不大,筆者會在文字部分有較多的闡述。
關於效率和公平是兩個問題,並不是可以一概而論的內容,因此筆者會分開進行分析,先談效率有關的部分,再討論公平的部分。
本文會有不少的學術內容,但並不是一篇學術性文章,仍然會充滿不少有筆者個人喜好的內容和表述方式。
“把錢和權都交給政府,就如同把威士忌酒和車鑰匙都交給小孩子一樣”,這句話出自哈維·S·羅森之口,基本每個上過高中的人都知道市場失靈這個名詞。的確,儘管市場有時不盡人意,但事實上公共機制失靈也很常見,瞭解了其決策的形成機制和主體行為之後我們會有更深的認識。
不過已經0202年了,總是有人動不動地就在對西方經濟學和政治經濟學都不瞭解的情況下,一定要給凱恩斯、馬克思和哈耶克分個高低,腳踩馬歇爾,拳打薩繆爾森,要給諾貝爾經濟學獎論論資歷,連《國富論》和《資本論》都不一定看過的人聊這些,還挺嗨,給爺整樂了。
事實上從經濟學建立之初,即在亞當·斯密之前的重商主義就已經開始研究政府財政決策方面的問題了。而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及之後由於“滯脹”現象的影響,西方經濟學發生了較大變革,原來在戰後佔據主流的凱恩斯主義立不住腳了,許多新的理論學派就站起來了,而公共選擇學派也是其中一支。
說起公共選擇學派就先要提到芝加哥學派了。
在多數人心中,世界上最好的大學可能是哈佛,是普林斯頓,是麻省理工,但在學社會科學的人心裡,世界上最好的大學無疑是芝加哥大學,因為這個大學誕生的學者真是太牛逼了。
一撥學社會科學的人談到芝加哥學派可能都會流露出一種“你懂的”這樣的眼光,但他們心中想的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幾批人,因為僅就社會科學領域,傳播學、社會學、經濟學都有芝加哥學派,而且影響都很大。斯蒂格勒和科斯是制度經濟學和法律經濟學的大佬,而公共選擇理論的創始人布坎南(“用腳投票”的提出者)正是師從於芝加哥學派的創始人奈特。
上述這些學者都拿過諾貝爾經濟學獎
所謂公共選擇是指投票者以政治選票的方式決定公共產品的需求決策的過程,即投票者依據一定的規則,共同確定集體行動方案的過程。而公共選擇學派就是以經濟學理論對這類問題做研究。
在傳統政治經濟理論中,個人在經濟市場中是利己的,而在政治市場中是利他的,公共選擇理論則不這樣認為。在經濟學家看來,無論是配置私人產品,還是配置公共產品,參與者的行為動機都是一樣的,追逐的都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個人不會因為兩種完全不同的行為動機做決策,經濟市場中的供求力量在政治市場中同樣會發揮相互作用。
不難發現在公共選擇這一過程中存在兩方面問題,一個是集體中每個成員對公共產品有何評價和如何評價的問題,這被稱為偏好顯示問題;另一個是當不同成員存在不同觀點時,如何在這些觀點中做取捨並形成最終決定的問題,這被稱為偏好加總問題。
在既有研究中,偏好加總問題的研究成果要明顯多於、優於偏好顯示問題,這並不是說偏好顯示問題不重要,事實上這非常重要,如果有哪個學者能解決這個問題,那他應該拿一切諾貝爾學獎,因為這個問題太困難了,研究也就很有難度了。
一般,人對私人產品的偏好顯示很簡單,只要買和不買就可以了,但投票可就不是這麼有效的的辦法了,投票能反映的偏好資訊是相當有限的。若僅從經濟收益和遊玩人數上就能評價遊戲的高低,那麼全世界最好的遊戲一定是《王者榮耀》、《和平精英》或者《刺激戰場》之類的,但顯然即便是這些遊戲的受眾都不會認為這些遊戲會是世界上最好的遊戲,更何況我們在公共決策領域往往採用代議制,那麼個人的態度表達就更不充分了。
何況即便人們有機會充分表達自身偏好,你又如何保證偏好的表示是真實的?
當備選的方案越多,人們充分了解選擇的資訊成本就越大,自然就越不願意瞭解;投票人總數越多,單個人也就越不重要,積極性也會下降,這都能導致偏好顯示的不真實。
“看10個都費勁,還讓我看後90個,你在想p吃,瞎選吧”這種情況很常見
再者,如果人們顯示自己的評價本身會對自己產生影響,人們自然要考慮是否隱瞞或宣傳自己的選擇,這都會影響自身的偏好顯示。最極端的就是人們對產品的評價會直接成為人們所要承擔該產品的成本本身,比如好評發個紅包之類的,政治領域這種選擇往往可能人命關天了。
再次,如果人們認為採取某種投票策略有利於自己想要的結果,人們也很有可能隱藏自己的真實偏好。
最後,在公共決策過程中存在利益集團的存在,而個人與利益集團本身之間是不對稱、不平衡的,此外組織與組織內部人員,比如政府與官員,都有可能影響個人的偏好顯示。
當然,如果涉及語言學和符號學問題,那麼偏好顯示問題就成了所有學者的噩夢。
“小火雞,聽說你能找到北嗷,讓我康康” “維哥,不要啊”
相比較偏好顯示問題,偏好加總問題顯然更容易量化,做研究也就更明確。
值得注意的是,君主專制是不存在偏好加總問題的,因為當個人決策可以強迫社會公眾服從,那也就不存在現代民主社會下的公共選擇了,自然也就不存在偏好加總問題了。
本文接下來的重點就是偏好加總問題的解決方案,即各種投票原則與背後的機制,在此之前,我還要再次提到一個與偏好相關的概念——效用。
如果說現代經濟學什麼概念最重要,那無可爭議的就是效用。與古典經濟學和政治經濟學最大的不同就是,現代經濟學的價值是主觀的,這種價值就是效用,效用因人而異,因時而異,因地而異,因年齡而異,因天氣是不是好而異。效用既不是無差別的勞動時間,也不是使用價值。關於效用論,能說的太多,這裡不多做介紹,那都能單獨再寫一篇長文了,我想也沒有多少人真的感興趣吧。這裡只提到一點,自希克斯(與阿羅同年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之後,序數效用論就取代了基數效用論,因為序數效用論顯然要比基數效用論完美得多。
基數的優點在於具有周密性、傳遞性。1與2之間無限可分,不但可以比較,還可以計量,很方便;第一、第二隻具備傳遞性,只能比較,但顯然更符合我們現實情況中對於價值的感受。本文所提到的效用也都是基於序數效用論的,之後不再贅述了。
在眾多投票規則之中,首先我們要提一個理論上很完美的規則,一致同意原則,這一原則可以實現均衡,但有一個缺點——不存在。
林達爾均衡
其實這個圖很簡單,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字母太多了,我們換一種情境,為了便於理解,我在此仍然採用張三、李四和王五作為樣本,與重輕老師的節目一樣,但跟真實的他們並沒有關係。
假設張三和李四同時管王五租《生化危機3》來爽爽,我們設橫軸為可遊玩時長,縱軸自下而上為張三承擔的花費份額(a),自上而下為李四承擔的份額(b)。假如二人支付王五的份額分別為t1(張三)和1-t1(李四),很明顯此時,張三要求的遊玩時長是G1,而李四要求的是G2,很明顯要求不一致,無法達成均衡,那麼也就無法完成這場三方交易。那麼王五自然可以提出動議,調整雙方份額,調低張三的支出以提高其需求,提高李四的份額以降低其需求,直到雙方對可遊玩時長達到相同的需求為止,而E點所對應的遊玩時長G*和相應的份額結構(t0,1-t0),這就是林達爾均衡。
我想上述內容是很好理解的,也很生動形象,林達爾均衡表明,公共產品存在著每個人都同意的份額與供給方案,這與市場是一樣一樣的,其結果也是帕累托最優的。
當然也可以做一個純數學表達,假定公共產品價格為P,則MBa=hp,MBb=(1-h)p,MB表示邊際收益,故MBa+MBb=P,而P也代表MSC(邊際社會成本),因此MBa+MBb=MSB=MSC,也就是說邊際社會收益等於邊際社會成本。如果覺得邊際這個詞比較陌生,那麼換成導數或者斜率就不陌生了吧。總之實現這個條件同時表明了兩種情況,在成本既定的前提下,收益是最大的,或者收益既定的前提下,成本是最小的,很明顯是最優的。
現代經濟學的研究在方法上,高度依賴於數學,因為數學確實可以給一切實證研究披上一層科學的外衣,而當這層外衣披上的時候,研究也就成了真的科學。不過,要指出的是,社會科學研究是要著眼於現實問題的,有許多研究者過於迷信於方法,成為了工具主義者,這就是不應該了。當代經濟學研究中過於重視數學的這種捨本逐末的現象也是被很多學者所批評的,這不僅僅是我這種人微言輕的人說的,像計量經濟學的大佬薩金特也曾用他委婉且文雅的方式公開表達過,只會搞、只能搞、只想搞計量研究的全都是sb。
托馬斯.薩金特 201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
就林達爾均衡而言,數學表述表明在條件允許的情況,這種均衡是存在的,而且很明顯是符合帕累託效率的。然而,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假如張三認為王五的動議不夠紮實,李四認為王五的動議不夠性感,那麼王五首先就要解決一個問題,到底什麼是性感,什麼是紮實(偏好顯示問題)。即便王五理解了性感與紮實,他仍然要花費大量時間去跟雙方商議、決策,很有可能等到他們商議完的時候,steam已經聖誕半價了。
儘管一致同意原則能夠實現最優並且保證了大家的自願性,但是決策成本過高的問題卻決定了其應用場景相當有限並經常無法作出決策,不過在複選制中,我們可以先用一致同意原則排除所有人都反對的方案,畢竟我們很難清楚自己到底喜歡什麼,但是我們煩什麼,我們往往都清楚得很,而在這之後我們則可以採取接下來要講到的簡單多數規則來決策。
由於一致同意規則在現實生活中的實施困難,多數情況下我們採用的都是多數同意規則,有3/4多數,有2/3多數,最常見的是1/2多數,超於1/2的被稱為簡單多數規則,小於1/2則被稱為相對多數規則。
但是多數規則下的投票是不存在能達成均衡的機制的,即便是在相當弱的條件下也是如此,阿羅為此在孔多塞“投票悖論”的前提下提出了一個一般性命題,即“阿羅不可能性定理”,該定理包括5個條件:
- 個人理性條件:每個成員不會同時存在互斥的方案傾向。
- 無限制領域條件:成員的選擇不受限制,每個成員擁有任何可能偏好的自由。
- 帕累託條件:個體選擇的加總與公共選擇的結果保持一致,若每一成員都認為x>y,則公共選擇也是x大於y。
- 無關備選方案的獨立性:兩個方案之間的選擇僅售成員的偏好影響,不受第三種方案的影響,不存在外部性。
- 非獨裁性:投票結果由多人決定。
以上這些條件是民主社會所普遍接受的條件,也就是合理的,而阿羅不可能定理表明,只要存在三個方案,任何集體決策過程都無法保證能夠滿足上面所有的合理條件,下面我們來舉例說明。
假設我們要搞一個GGA2019年度遊戲評選,我們仍然採用張三、李四和王五三個樣本作為評委,提案分別為《只狼》、《控制》和《死亡擱淺》,那麼我們就可以得出有些結論和看到一些狀況。
首先,我們假設:
- 張三覺得《只狼》真是太紮實了,列為第一;《控制》還可以吧,列為第二;《死亡擱淺》什麼玩意,列為第三;
- 李四覺得《只狼》一般,列為第三;《控制》還挺性感,列為第二;《死亡擱淺》牛逼瘋了,列為第一;
- 王五覺得《只狼》還挺歡樂,列為第二;《control》很臭,列為第三;,《死亡擱淺》這tm才叫遊戲,列為第一;
我們可以得到以下組合:
理想情況
那我們會發現《死亡擱淺》就成了年度最佳遊戲。在《只狼》和《控制》之間選,由於張三和王五選擇了《只狼》,《只狼》勝;而在《控制》和《死亡擱淺》裡,同樣地,《死亡擱淺》勝;《死亡擱淺》和《只狼》,自然也是《死亡擱淺》2:1勝了,而且可以看出《死亡擱淺》的勝利與投票順序無關。
但是如果我們換一種情況呢?假如李四過度摺疊被加強過了,覺得什麼《死亡擱淺》,就是涼拌方便麵,《控制》那才是真的香,嫩牛逼呢,於是他把《控制》列為第一,《死亡擱淺》列為第二,《只狼》仍是第三,我們發現情況就有變化了。
投票悖論
還是剛才的分析方法,在《只狼》和《控制》之間,《只狼》勝,而《控制》和《死亡擱淺》之間《控制》勝,但是在《只狼》和《死亡擱淺》之間,《死亡擱淺》勝,x大於y,y大於z,而z>x,這顯然違背了傳遞性,也就沒有任何提案能夠贏得超過其他提案的多數票,即均衡不存在,這就被稱為投票悖論。
而且不止於此,我們還可以發現投票的最終結果是與投票順序有關的,如果投票是先在《只狼》和《控制》中選,然後再與《死亡擱淺》比,那麼《死亡擱淺》將中選;如果先在《控制》和《死亡擱淺》中選,然後再與《只狼》比,那麼《只狼》將獲勝;如果先在《只狼》和《死亡擱淺》中選擇,之後再與《控制》比較,那麼《控制》才是GGA年度遊戲!
我們發現投票結果竟然與投票順序直接相關,可以想象,人們為了最終的結果對自己有利將會在表決程式上競爭多麼激烈,乃至於大打出手!
不要覺得政客們在胡鬧,其實他們很有可能是在用最直接的方式解決問題
那麼問題來了,投票悖論出現的可能性有多大呢?
想必學過博弈論和統計學的人已經按捺不住了,事實上早有學者有了相關研究。
早在1993年,德爾和維爾瑟芬就做了相關研究,他們對投票人數為3、7、19和無窮多時做了計算,當有3個備選方案時,出現投票悖論的概率分別為5.6%、7.5%、8.4%、8.8%;4個方案時增加為11.1%、15.0%、16.6%、17.5%;如果有5個備選方案,則會進一步增加為16.0%、21.5%、24.9%、25.1%;而在有15個備選方案時,投票人數為無窮多的情況下,則會達到驚人的60.9%,可見人越多、提案越多,投票悖論就越容易出現,而聯想到現實,提案和投票人雙多的情況還少嗎?
之所以存在投票悖論是因為存在多峰偏好,所謂峰是指效用曲線上的某一點,類似於駐點,該點所有的相鄰點的效用都低於它,而當投票者從自己最偏好的結果向其他方向偏離後,他的效用都會下降,那麼就是具備單峰偏好。而如果偏離自己最偏好的結果後,效用先降後升,則稱為雙峰(或多峰)偏好,比如將下圖中x、y、z當成《只狼》、《控制》、《死亡擱淺》,將張三、李四、(李四)、王五當成張三、李四、李四速滑版、王五,那麼就構成了之前我們分析的兩種情況,而顯然,王五具有雙峰偏好。
單峰偏好與多峰偏好
上圖確實不夠生動形象,不過再畫張圖就太麻煩了,何況還是會很抽象。
要指出的是,多峰偏好是產生投票悖論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出現投票悖論必然存在多峰偏好,但反之則不然。下面有道題就是這種情況,有興趣的可以去解一下。
圖就可以按照單峰與多峰偏好那張圖來畫。
為了在理論中解決這一問題,經濟學家引入了中間投票人定理來建模,有興趣的可以去了解一下。而關於投票人,我更想介紹一下唐斯的理性選民假說。
關於這一學說更推薦的是這個版本的《理性選民的神話》,而不是唐斯的書
唐斯認為選民在投票過程中追求的是自身利益最大化,選民只會選擇那些給自己帶來最大利益的方案或被選舉人。但由於不確定性和資訊不完備性,選民需要斟酌其投票對最終結果可能產生的影響是否夠大,進而追求預期效用的最大化,可以寫為:
EU=pU(x)-C
EU表示選民的預期效用,x表示選民所偏好的結果,p代表選民投票對投票結果產生決定性影響的概率大小,C為選民投票的成本,很顯然只有當預期效用大於0,即EU>0,也就是pU(x)>C的情況下,選民才有意願投票。當選民總數和候選人數特別多時,存在兩種情況,一是每個選民的投票都變得不重要,誰當選對選民而言也越不重要,二是選民瞭解相關資訊的成本卻會大大增加,這還不涉及利益集團的問題,C的值就已經很高了。當成本大於或等於預期效用的時候,選民都有可能選擇放棄投票乃至於抵制投票,這就是政治冷漠了。
其實這裡也能看出效用是主觀的意義,因為很多時候很多選擇對我們影響很大。但僅僅因為我們不想向別人詢問相關資訊,我們就會放棄做選擇,在事後又後悔,可見效用非常主觀,因時而異。
何止瞭解資訊會增加成本,詢問本身就是不少人無法忽視的成本
當然這一模型不夠完善,因為確實存在一種情況,就是在現實中,即便有些人明知自己的投票無足輕重,但還是樂於投票。有的可能是因為把投票當成一種娛樂或者消費活動,有些則可能是因為把投票當做是一種責任,不投會有心理負擔。無論是哪種情況,投票都確實會產生心理收益,於是可以把上述模型改為:
EU=pU(x)-C+D
其中D表示心理收益,這樣只要pU(x)+D>C,選民就會參加選民選票。
除此之外還有另一種分析方法——最小最大遺憾策略,這裡我們可以列一個“遺憾矩陣”:
遺憾矩陣
為了方便描述和理解,我們假設D為0,那麼就有一下情況:
假如個人參與投票對於結果沒影響,就有遺憾,其大小為C;假如有影響,則沒有遺憾。
假如個人不投票對結果沒有影響,沒有遺憾;如果有影響,就有遺憾,其大小為U(x)-C。
顯然,只要C<U(x)-C,即C<U(x)/2,個人參與投票就是理性的,而很明顯,在多數情況下,個人投票的影響概率遠遠小於1/2,即p<1/2,那麼相對於原本C<pU(x),C<U(x)/2顯然要寬鬆多了,也就是說選民參與選票的可能性大多了。
除去關於選民的部分,關於利益集團、政治家、政黨和官員,還有很多可以說的,唐斯、尼斯卡寧等學者都有不少論述。正好之前看sinbasara直播了《枯棋錄》這個遊戲,這部以晚明末期為舞臺的遊戲很好的涉及了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等問題,我將在過一段時間之後結合這個遊戲和一些史實再寫一篇文章,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當皇帝不容易,當狗官你以為就簡單嗎?
講完了上面的問題,我們再來說說公平。
效率和公平是兩個問題,二者存在一定的衝突,甚至有替代關係,但是二者並不是互斥的。
威廉姆斯倒U曲線
根據威廉姆斯的倒U模型,我們可以得出一個關於效率和公平的模型:
公平與效率的替代模型
根據這一簡單模型我們可以看出,首先無論經濟在什麼階段, 經濟增長總會帶來一定的不均衡;其次,二者的替代關係是非線性的,同樣的經濟增長速度可以對應兩種不同的不均衡程度。如不均衡在d和e點都可以實現10%的增長,但在d點顯然要比e點更好,能夠在較低的不均衡狀態下實現較高幅度的增長,那麼我們顯然可以在較低的不均衡下實現較高幅度的增長 ,而不是單純追求經濟增長率。
這裡再提到一個評價非公平程度的指數——基尼係數。
如上圖所示對角線為收入絕對平等線,即每個人都等到等同的收入,直角折線代表絕對不平等線,即一個人得到了全部收入(劉慈欣《贍養人類》)。一般情形為那條凸向橫軸的曲線,而其包圍的圖形A面積與圖形A+B的比值就是基尼係數,基尼係數介於0到1之間,越小就越平等。
使用指數是個好的習慣,因為指數是基數了,那就是無量綱,沒有單位,而且不但可以比較,還可以計算,方便又清晰,多好啊。
再來說說帕累托最優,談帕累託效率就一定要先說明帕累託改善。所謂帕累託改善是指在沒有使任何人境況變壞的前提下,通過資源的重新配置,使得至少一個人變得更好 ,而只要能發生帕累託改善,就不是帕累托最優,反之就是帕累托最優,也就是說不能發生帕累託改善就是帕累托最優了。換而言之,帕累托最優只是資源配置最有效率的情況,這種狀況並不是唯一的,如下圖(埃奇沃斯框圖)所示,曲線VV'上所有的點都是帕累托最優的,這條曲線也被稱為交換契約曲線。帕累托最優關注的效率問題,而不是公平問題,那麼在所有人都同樣喜歡吃麵包的前提下,假設世界上只有一塊麵包,那麼平均分配給所有人和只給一個人都是帕累托最優的,但這顯然不意味著公平。
埃奇沃斯框圖 交換契約曲線
相比較而言,e點顯然比f點要有效率,但f點對於商品Y和X的分配卻可能更為公平,而d點也是不效率的。但相對於f點而言,很明顯更效率,而且也相對公平,所以經濟學給我們提供的視角是在發生帕累託改進的情況下去追求更公平的分配方式,效率與公平並非不能得兼,那種認為經濟學追求的只是效率的,顯然是對經濟學一無所知。而瞭解了帕累托最優和帕累託改進,也讓我們明白,當我們聽到某人聲稱某部門或某公司通過改革實現了多大的增長,這既不能說明這個部門或者公司有多麼優秀,也不能說明不能再改革了,而往往改革的成效越大,越能說明此前是多麼沒效率。
其實上面這個圖能講的東西很多,但要想把與帕累託效率相關的知識全部講完,那就要講完效用論,而上文已經說過這一內容過多,至少可以再寫一篇文章了,所以不再贅述。
我們可以看出,相比較而言,效率可以是絕對的,公平則是相對的,最後我再介紹幾種公平的準則及相關學說。
首先介紹一下社會福利函式,其表達為W = f(U1,U2,...,Un) ,n表示成員總數,Ui表示第i個成員的效用。在功利主義眼中,這一函式被表達為全部成員效用的簡單加總,這也被稱為邊沁主義社會福利函式。這種觀點符合帕累託條件,只要發生帕累託改善,那麼整體成員的社會福利就會增加,但同樣這一模型不關注分配問題;而在羅爾斯看來,這一函式表達為成員效用中的最小值,即社會福利的高低水平取決於社會上境況最差的那個人的效用,羅爾斯提出了一個著名的思想實驗:無知之幕。羅爾斯設想當人們只具備一定常識的前提下,處於不具備任何關於個人的特殊資訊(如種族、智力和財富)的原初狀態,那麼在這種狀態下,人們對於公正的主張首先是公正的。其次,人們由於不清楚自身的生活處境,出於憂慮會規避未來生活的危險,因此人們會特別關注處於收入分配最底層的效用,因此致力於實現收入分配公平的政策應該實現最小效用的最大化,這也被稱為最小最大化原則。
這裡要說明,許多文學創作追求的是戲劇性,是不能經受社會科學的謹慎思考的,羅爾斯主義強調的是財富分配與轉移,但他們並不追求收入的完全平等化的,因為收入完全平等會打消工作激情,這將會導致社會總收入的減少,也會導致最不幸者更為不幸,這兩者顯然都會導致社會總福利的下降,實際上羅爾斯主義和邊沁主義一樣都允許一定程度上的收入不平等,但是如曼昆所說,“羅爾斯主義只重視最不幸的社會成員,因此它所要求的收入再分配行動比功利主義更多。”
除了這兩種函式,還有與羅爾斯主義完全相反的精英主義社會福利函式,即以社會中最頂尖的人來評價社會福利,這顯然不符合絕大多數人對於公平的判斷,自然影響也不大,引起了廣泛的批評;而著名的“納什均衡”提出者、諾貝爾獎獲得者約翰·納什則提出了一種不同於以上幾種的社會福利函式,他把這種函式定為全部成員效用的乘積,這種評價方法更關注於不同社會群體和階級的關係與綜合影響。但容易放大某一極值的影響,比如當某一個體的社會效用為負,而其他成員的社會效用為正的時候,那麼社會總體福利就成了負數。
由於納什提出“納什均衡”的論文很早,很多人以為他早死了,事實上那篇論文是他的博士論文,那一年他22歲
關於社會福利函式,還有不少觀點,這裡不再贅述,有興趣的可以自己瞭解一下,除去社會福利是個人效用函式的看法,還存在非社會福利主義的公平準則, 這裡著重介紹一下諾齊克的自由至上主義理論和森的公平理論。
諾齊克認為,衡量公平的標準不是個人效用,而是權利的行使與對權利的尊重。他強調在不考慮個人效用水平和差別的情況下,生存權、財產權和自由選擇權是基本的、絕對的和不可剝奪的,除了有義務尊重他人的基本權利外不受任何其他的約束,並且與社會組織形式無關。人們通過行使基本權利而享有權益,不能因為最終結果而被否定,哪怕最終結果極其糟糕。政府的作用在於保障個人自由與權利的行使,在確立了遊戲規則後,每個成員都有機會發揮自己的才能並獲得的成功,而政府沒有理由去改變和干涉符合這種條件的分配格局。可以看出,相比較而言,諾齊克的理論認為過程公平要比結果公平更重要,這也是該理論區別於社會福利主義的顯著特徵。
森則將功利主義、自由至上主義與羅爾斯主義相結合,既關注個人結果的考察,也關注權利和自由的考察,被安南稱為是迄今為止最為“明智和健全”的公平理論,森認為產品數量和效用無法準確衡量社會福利的高低,將之作為福利的評價基礎並不健全。森更看重人們認為值得去做的事情或想要達到的狀態,他把這稱為功能性活動,這既包含如溫飽與健康這種初級要求,也包含如受人尊重和參與社群活動的複雜要求,實現這些功能性活動標誌人們具備實質自由,即人們實現不同生活方式的自由。而其重要的不僅僅是能否有效實現這些功能性活動,還包括實現這些功能性活動的可能性,比如一個人不只要具備遷移的能力,還要擁有自由遷移的權利,不僅要考慮物質上是否存在障礙,法律上的障礙也要考慮。
因此,在評價個人福利時,既要考慮一個人實際能做到的事,還要會考慮一個人擁有各種可能的機會,這二者綜合被稱為可行能力集,這種注重實現各種可能的工能性活動組合的實質自由顯然是一種更全面的價值標準,當然這就存在了另一個問題,可行能力集的清單是什麼呢?事實上,自1990年以來每年聯合國發表的《人類發展報告》都包含森幫助設計的用以評價各國發展狀況的、內容十分廣泛的指標體系,森的思想已經在貧困和人類發展指標的研究中得到了廣泛的運用,而且仍然需要進一步的根據實際狀況做調整以及應用。
在本文的末尾再次強調,社會科學的理論是為了研究現實問題的,規範研究的意義在於改變世界,學術研究是為了人類文明往外踏出一步而存在的,這一步無論多小都有意義,而對於個人而言,瞭解和理解學術理論而言也很有意義。
我個人雖然學過經濟專業,但所在的學術研究領域是藝術方面的,那麼對於我而言,繼續學習經濟學確實已經沒什麼功利性價值,既不能增加我的學術聲譽,也不能幫我製造財富,也就是很多人眼裡的沒用。但研究學術和閱讀著作本身能給我們帶來快樂,加深對於這個世界的理解,瞭解更多新奇的知識,那麼自然帶來了效用。
正如林毅夫老師在他的課上所講的那樣,無論是個人問題,還是社會問題,無論是量化,還是質化,經濟學理論都是為了我們反思和理解現實世界的,而林毅夫的老師正是芝加哥大學的、在數學領域造詣極深的諾貝爾獎獲得者舒爾茨。
作為一個有常識的且有知識的當代人,我們不應該成為一個工具主義者,更不能成為一個反智主義者。
擷取自林毅夫老師講解經濟學理論意義時所用的ppt
作者:謝爾格拉
原地址:https://www.gcores.com/articles/12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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