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專案管理原則(轉)

ger8發表於2007-08-15
(一) 投資後專案管理原則

正式確定立項的專案按以下原則和辦法進行管理:
對每一個投資專案,投資部指定專案責任人,財務部門指定責任人,組成專案管理專責小組,共同負責專案的實施及投資後的專案管理工作,並及時研究反饋跟蹤該專案的管理資訊。
針對具體專案情況並結合考慮本公司所佔股權比例,決定參與專案管理的方式和參與程度,如:
參加股東大會;
參加董事會;
參加董事會、監事會;
參加董事會、監事會,委派財務總監;
參加董事會、監事會,派員出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財務部經理等。
專案專責小組於投資後每季度跟蹤瞭解專案進展情況,作好專案的發展跟蹤和財務狀況分析,每半年進行一次專案進展情況小結,並及時向公司彙報。
投資專案的資金回收及資產增值情況,在年度業績考核時作為參與管理人員和專案專責小組人員的主要考核指標。

(二)專案管理操作

建立專案管理跟蹤檔案;
企業定期提供財務報表,
派審計人員進行例行查帳和審查原始單據,
定期寫出專案管理及其經營狀況的書面報告;
對被投資企業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進行業務指導;
對被投資企業的資產活動等經濟情況進行動態觀測;
對專案的執行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公司領導和董事會提出反饋意見。

(三) 代管省科技部門的專項投資專案概況

代管省的“高科技成果轉化資金”和“高新技術發展資金”,
按省科技部門的指示,簽訂代管協議,接收推薦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專案;
進行投資專案的評估、論證、管理,實行有償資金的監督及回收;

(四).財務管理

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及進行會計核算。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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