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作成功的IP遊戲,需注意這7個方面

遊資網發表於2019-07-24
我和安德魯製作遊戲超過35年了,我們三分之一的作品是IP遊戲。

我們成立了第一家公司Blitz Games後,製作了一些基於知名IP的遊戲,如米老鼠、機動人、穿靴子的貓、小雞快跑、吃豆人、漢堡王、青蛙過河、海綿寶寶、貝茲娃娃、芭比娃娃、木乃伊歸來、戰爭遊戲等等。在IP合作方面,整個行業大概沒人比我們更有經驗了,因此我們是比較有話語權的。

1.版權保護期

早在1989年,我們就開始製作IP遊戲了,我們的第一部作品是Spectrum和Amstrad遊戲機上的《超能敢死隊2》。遊戲的暢銷一點都不意外——這就是IP的力量,儘管遊戲本身質量不錯。

不過,在我們真正取得IP授權之前,我們就已經意識到了著名形象的力量——因此我們製作過一款關於羅賓漢的遊戲。《超能羅賓漢》(Super Robin Hood)發行於1986年,成為了英國遊戲銷量冠軍。之後,我們繼續尋找其它“免費”IP,譬如那些不受版權保護的神話傳說。在英國、歐洲和美國,版權保護期為作者在世期間加上去世後70年。過去法律規定的年限甚至更短,因此你可以認為所有1908年前的作品都進入了公有領域,但你還是應該確認一下。

最近,我們出於愛好設計了一款《綠野仙蹤》版的Dizzy遊戲,叫“Wonderful Dizzy”。由於小說是1990年寫成的,因此已經進入了公有領域。不過在此提醒一句——基於這些作品的二次創作是受版權保護的。

一個經典案例是迪士尼的《白雪公主和七個小矮人》。儘管原格林童話已成為公版,可以免費使用,但迪士尼版本包含了許多新元素,並受到嚴格的版權保護。白雪公主、小矮人的外形和名字是迪士尼在1937年的電影中創造的。

製作成功的IP遊戲,需注意這7個方面

因此,在基於任何智慧財產權創作之前,你首先要做好法律方面的調查,無論它的年代多麼久遠。

2.獲取IP授權,否則別使用它

永遠不要使用未經授權的IP——你可能會被告上法庭。即便你的遊戲裡僅僅出現了該公司產品和logo,他們也可以對你提起訴訟。記住連產品外觀也是受保護的,如果你在遊戲裡使用了某款法拉利的圖片或3D模型,哪怕你去掉了法拉利標誌,仍然侵犯了版權。類似的,很多地標建築也受版權保護(比如好萊塢標誌),因此你要做好這方面的調查。

3.瞭解IP的價值

各個IP對於不同的目標受眾來說,價值是不一樣的。古馳是一個奢侈品牌,但它在遊戲領域價值甚微。而《哈利波特》與遊戲契合度高,深受眾多玩家青睞,傳聞EA在2000年花了5000萬美金拿下了這個獨家版權。

瞭解你的目標玩家以及他們喜愛的IP很重要。很多休閒IP在手游上表現不錯,但PC玩家對它們不感冒,因此選對平臺很關鍵。

4.IP合作的形式

IP合作形式有很多。但有一點是共同的,IP持有者要進行最終審批並簽署所有檔案。這些檔案包含了授權書、配套的營銷和廣告材料。IP授權包含一些條款,限定了遊戲發行的平臺、數量和銷售期限。

大多數IP持有者都有一部“品牌聖經”(brand bible),收錄了一切關於該品牌的已知的資訊。這些大多是視覺化的資料(圖片、影像等),但也包含了角色傳記、背景和動機。通常還包含了該品牌基調和風格的描述。儘快瞭解“品牌聖經”很重要——如果可以的話,在你進行推介前熟悉它。

i.僱傭形式

它是指發行商或IP持有者主動聯絡你,向你發放標書,為某一品牌製作遊戲。這種形式經常被稱作“徵求方案”(request for proposal),而你可能不是他們唯一徵求方案的開發者。他們很可能已經清楚自己想要的遊戲形式和型別,並希望你展示你的創造力和技術,能夠打造與該品牌旗下其它媒體和商品互補的優質遊戲。

ii.主動尋求合作

有時品牌方會公開出售IP。有時候他們會通過中介,我們1999年正是通過這個渠道購買IP《小雞快跑》,製作了系列遊戲。

這種情況下,你將與其它人競買該IP,並且必須讓品牌方相信你很瞭解他們的IP和受眾,你的遊戲不僅能提高品牌的名氣與價值,還能獲得商業上的成功。為了增強品牌方的信任,你必須對遊戲的商業表現做預估,承諾未來支付可觀的版權費,預付最低保證金,並展示你的銷售門路。

當你發現了一個尚未被遊戲使用的IP時,你可以主動聯絡IP持有者,詢問他們是否有興趣合作。同樣的,你必須向他們提一份供有創意的商業計劃書,然後再與他們商議條款。


5.質量勝過數量

上個世紀90年代,基於電影、玩具或卡通片的遊戲佔據了排行榜。但隨著時間推移,遊戲發行商開始將IP套用在簡單機制上,企圖靠品牌名氣賺錢,因此這些遊戲也以糟糕的質量出名。

如今,由於玩家要求的提高和開發成本的攀升,這種現象減少了許多。如今大型發行商在IP選擇上更為謹慎,並且會根據他們已發行的遊戲做平衡,而移動遊戲市場仍然是品牌遊戲蓬勃發展的沃土。

6.注意條款範圍

你必須仔細地閱讀授權合同,注意它包含與不包含的內容。你應當清楚合同的界線,以及哪些條款能讓你發揮創意。儘管如此,不要期望擁有擴充套件的內容——一旦成功,它們將為授權方所有。2000年,我們為《青蛙過河2》設計了額外的角色,它們成為了該IP的一部分,被用到了之後的遊戲、甚至是動畫片裡。

然而,有時授權合同並不包含所有你期望的內容。我們曾經為一部動作電影開發遊戲,在製作過程中,我們發現合同裡不包含電影音樂、故事情節、或演員肖像的授權。它確實包含電影名、logo和海報藝術,我們正好利用的是海報——但由於趕進度,我們在製作完遊戲大部分內容後才發現了這一點。

7.創意自由

與一個成熟IP合作,難免要遵守一些既定規則,但聰明的開發者懂得如何進化和擴充套件IP。授權方也不希望遊戲對他們的品牌價值毫無增益。因此不要把它看作一種限制,把它視為一項創意挑戰。

有時遊戲只是一種單純的營銷工具,目的在於提升品牌知名度,而它本身的銷量是次要的。2006年,我們為快餐業巨頭漢堡王制作了一系列遊戲。遊戲銷量超過300萬份,但對於品牌方來說,更重要的是這些遊戲吸引大量消費者到漢堡王餐廳,獲得了媒體的報導,並贏得了眾多廣告大獎。

類似的,2012年我們為可口可樂公司製作了“超級碗”廣告遊戲——大螢幕上的可口可樂北極熊能根據比賽情況做出即時互動反應。它的目的也不是為了創造一種標準的遊戲體驗。

品牌可以為遊戲帶來巨大的市場吸引力,特別是當你的遊戲與重大電影或玩具同期發行時——但曝光度也帶來了責任。選擇正確的品牌,瞭解該品牌粉絲的想法,尊重品牌,動用你的創意為該品牌增加新的價值。開發授權產品不是一門生意——它是一種榮幸。

原作者:Philip Oliver
來源:遊戲邦編譯
譯者:Vivian Xue
原譯文:https://www.gamesindustry.biz/articles/2019-04-17-branded-for-success-opi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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