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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會有類似的體驗:當你在搜尋引擎或是電商的搜尋欄搜過“鑄鐵鍋”之後的幾天,你開啟很多網頁都會看到有關鑄鐵鍋的廣告,極有可能頻繁出現在你面前的就是你已經下單並買好的那一款;而當你在社交平臺對一個汽車廣告點贊之後,之後在你的資訊流中很可能會出現度假村的廣告,而不是更多的汽車廣告。

後者正是 Facebook 一直以來所兜售的,不同於 Google 搜尋推薦的廣告機制。

它們背後有各自的演算法,這也是資料在廣告業如今變得越來越重要的原因。Google、Facebook、包括中國的 BAT 在內的這些科技巨頭,讓整個廣告業都進入到了演算法驅動的時代。演算法決定了你到底會看到什麼樣的廣告內容,或者是產品,儘管你可能對此並無察覺。

Google 和 Facebook 尤其值得一說的原因在於,如果從收入來看,它們都是名副其實的廣告公司——Alphabet 89% 的營收都來自 Google 廣告,Facebook 幾乎全部收入都來自廣告,高達 96.9%。目前全球市值前 10 公司中,它們分別排在第二和第四。

而在被普遍認為更具潛力的移動廣告市場,根據研究機構 eMarketer 的資料,兩者佔據了超過一半的市場份額。

它們分別制定了搜尋和社交廣告的遊戲規則。都擁有龐大的使用者,資料豐富,而且可以做到精準營銷,並根據廣告效果付費。

但根本性的不同——也是不同廣告機制的基礎——在於所掌握的使用者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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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 介面,中間為資訊流廣告(標註了“Sponsored”),右側為展示廣告(Display Ads)

Google 的推薦系統基於你的搜尋行為,這包括搜尋歷史記錄、地圖路線、gmail 郵件往來物件等;Facebook 獲取的是你的社交資訊。除了註冊時填寫的預設的居住地、性別、職業、單身還是已婚等一系列個人資訊之外,你在這個平臺點的每一個贊,和好友的每一次互動都被記錄了。

換句話說,當你有了意圖之後,Google 才會收集資訊,它推測的是“你想要幹什麼”。Facebook 在收集資訊上可能更“主動”,它猜測的是“你是誰”。

不過這都是他們在籠絡廣告客戶時所宣稱的目標消費者“相關性”。

按照巨集盟集團旗下媒介機構 OMD 的首席數字官 Ben Winkler 的話說:“Facebook 認為,對於確保廣告有效性,最重要的是使用者身份。這是效果的關鍵 ……他們知道你是誰,瞭解你的很多事情。Google 認為,身份次於意圖。重要的是你現在想要什麼,因為做廣告的產品和服務是用來滿足願望或需求的。”

對於廣告主來說,他們的作用各不相同。WPP 旗下媒介代理機構群邑(GroupM)的全球首席數字官 Rob Norman 這樣向《好奇心日報》解釋:“Google 搜尋是讓有消費意圖的消費者找到你,Facebook 是讓你找到你想要的消費者。”

兩者似乎都不可或缺。而事實上,Google 一直有資料營銷之王的地位,直到被 Facebook 所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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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Google 在全球移動廣告市場份額佔比 33.7%,Facebook 為 17.4%。但在 2012 年,Google 在這個市場的佔有率還高達 52.3%,Facebook 僅為 5.3%。這一年半以來 Facebook 的廣告收入一直以 40% 以上的增速奔跑。

套用廣告業所信奉的“消費者在哪裡,錢就會流向哪裡”的原則,這背後其實是消費者時間和注意力的競賽。

人們在智慧手機上花的時間越來越長了。根據凱鵬華盈(KPCB)《2016 網際網路趨勢報告》,美國人每天花在手機端的時間為 2.8 小時,其中 90% 的時間是花在 App 上,只有 10% 的時間在用瀏覽器。

而在美國 App store 排名前十的應用中,有 3 個是 Facebook(Facebook Messenger、Instagram 和 Facebook)的,兩個屬於 Alphabet(YouTube 和 Google Maps)。在研究公司 comScore 的報告裡,美國使用者平均每天在 Facebook 上花費 35 分鐘的時間——在各類平臺中所佔時間排名第一,超過了 Alphabet 的 YouTube (17 分鐘時間)。

你可以看到 Facebook 目前在移動端的優勢,分享性、互動性等都讓它越來越受廣告主青睞。這幾年 Facebook 猛增的廣告收入就是由移動端帶來的。2015 年 Google 來自移動端廣告的收入佔總廣告收入的 50% 左右。Facebook 的這個資料為 77%,今年第二季度已經提升到了 84%。

對於 Google 來說,一個更具威脅性的訊號是,它的廣告單價在下降,而 Facebook 的廣告平均價格一直在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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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面有相比 Google 來說,Facebook 是一個更新的平臺的原因。更重要的,就如同凱洛英國資料總監 Peter Metcalfe 郵件回覆給《好奇心日報》所說的,“Facebook 的廣告產品發展得特別快,新的廣告形式為它帶來了很多機會。”

Facebook 在廣告產品上的動作,可以說是激進。僅僅在過去 3 個月,它推出了一項基於位置的服務,監測消費者在接觸到品牌在 Facebook 投放的廣告後是否進店購物的 Shop Visits;在聊天 App Messenger 中增加服務於進駐商家的“buy now”按鈕;以及更改推薦演算法,上線一款名為“應用事件優化” 的產品,希望能夠更精確地進行移動應用廣告推送。

應用安裝廣告對 Facebook 來說至關重要。根據花旗集團在本月初發布的分析,2015 年, 移動端應用安裝廣告為 Facebook 貢獻了 29 億美元的收入,而整個美國移動端應用安裝廣告市場樂觀估計也就是 46 億美元。

“但 Facebook 的廣告主型別最近幾年變化很大,一開始主要是小型公司,”Peter 說,“不過現在,從我們的內部資料來看,Paid Social(社交付費廣告)是發展最快的,越來越多的大廣告主加入其中,他們的預算都很大。” Facebook 的確也做了不少籠絡大客戶的事,比如為品牌專門推出定製廣告,沃爾瑪和三星都使用過這種服務。

Google 實際上也在不斷推出新的廣告產品或者功能。比如在地圖產品推出推廣圖釘(promoted pins),商家可以讓自己的 Logo 露出在地圖上;還推出了 Shop the Look 的功能,讓消費者能直接在搜尋結果裡購物。另外,推出讓消費者在移動廣告試用 60 秒再決定是否下載應用的“試用廣告”和把廣告做成互動網頁的“互動介面廣告”。包括最近完善了一個測試 YouTube 廣告效果的產品 Brand Lift。

儘管它們都做出了不少看上去想要搶佔對方市場的努力,比如 Facebook 導向購買轉化,YouTube 試圖吸引更多品牌廣告。但 Facebook 還是被認為更適合做品牌廣告,而 Google 更適合做直效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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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Experian 為資訊公司,IAC 為媒體。Bankrate 為個人金融公司

這點從它們各自的大客戶也能看出來,包括寶潔、聯合利華和雀巢在內的快消品公司更偏向於在 Facebook 上打廣告。追求訂單轉化的線上旅遊公司 Priceline 和 Expedia 都把更多的錢投給了 Google。

在 Peter Metcalfe 看來,“Google 廣告是來引導轉化的,它在銷售漏斗的終級階段上(面向那些已經產生了偏好,甚至是馬上準備購買的消費者)”。相比之下,“Facebook 能在一些更自然更原生的環境中,以有創造力的方式如視訊,瞄準(和擊中)銷售漏斗中偏上端(初級的)(即對品牌和產品還在認知和意見形成階段)的消費者。”

不過情況正在發生變化,線上旅行公司 Priceline 最近就改主意了。它一改“Facebook 廣告是種浪費”的口徑,宣佈要加重對 Facebook 的廣告投入。 而這之前它 90% 左右的廣告預算都是投給 Google。他們號稱選擇這麼做是因為預期以 Google 為主的搜尋引擎廣告的回報率會降低。

“Priceline 之前在抓住消費意圖這一點上做得已經很好了,現在他們需要在 Facebook 上讓潛在消費者考慮他們。”以後我們可能會看到更多 Priceline 在 Facebook 上描繪旅行目的地各種奇遇的廣告;或者是 Bookings 告訴你某個小型酒店是多麼舒適溫馨,而非 Google 搜尋裡的“通過我們預定快速而便捷,沒有取消費,現在註冊送 50 美元代金券”這樣的資訊了。

另一邊,寶潔最近調整在 Facebook 上精準廣告花費的打算也引起了議論。Rob Norman 對此的看法是,“我不認為寶潔會減少在 Facebook 上的預算,不過肯定會發展(針對不同人群的)更多的不同版本的創意內容。讓演算法告訴他們哪些版本的創意適合哪些潛在消費者,這跟針對不同人群做不同廣告是不一樣的。”

Peter Metcalfe 一直強調“這兩個平臺對於廣告主來說是互補的。根據我們之前的研究,從 Facebook 上接觸到廣告曝光,然後轉化成 Google 搜尋最後完成購買,是很常見的。要達到最好的廣告效果,我覺得需要把二者結合。”

聽上去他們都不偏袒任何一方。但事實上廣告代理公司看待這些科技巨頭的態度是有些微妙的。最初科技巨頭跳過代理公司直接去尋找廣告主,他們甚至都不需要主動尋找,任何一個廣告主都可以在 Google 或是 Facebook 的自動化廣告系統里根據自己的預算,自己設定廣告投放。這對代理公司來說,成為了一種威脅。

此前廣告公司像是有點自我安慰地宣稱兩者都是合作伙伴,但事實上不管是廣告公司現在對於資料的依賴,還是渠道的依賴,它們都只能跟隨。當然,Google 和 Facebook 後來也意識到和廣告代理公司合作的好處——它們手中都握有大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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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後即焚”的 Snapchat 推出了濾鏡,受到廣告主青睞

WPP 集團的執行長蘇銘天(Martin Sorrell)總是言辭犀利,他曾表示希望收購了雅虎後的 AOL 或者 Snapchat 能成為 Facebook 和 Google 雙寡頭之外的第三極力量。不過即便如此,正如我們在之前的文章中分析的,目前還是很難改變廣告公司在技術、渠道和受眾洞察中的被動地位。

而對於 Google 和 Facebook 來說,誰都不想成為在廣告主口中的“補充”角色。儘管他們口中總是會說兩者都需要,但多多少少都會傾向於一方。不然哪兒來的 Google 和 Facebook 在移動廣告市場裡的此消彼長。

感受到更大壓力的一定是 Google,它計劃在未來幾個月推出一個跨裝置的營銷工具,幫助品牌在不同的裝置、網站、應用上能夠到達同一批受眾,以此來規定一個使用者會看到一個廣告多少次。“比如說你是零售商,想要為即將到來的萬聖節購物打廣告。你可以在早上通勤的時間通過移動端廣告到達消費者。然後晚上,他們在家用平板的時候再彈出一個推送。” Google展示和視訊廣告副主席 Brad Bender 最近接受採訪時稱。

一家叫 Thinkbox 的研究公司的總監 Matt Hill 就對此持懷疑態度,“Google 過於強調最後一環的點選,廣告主需要明白所有的媒體曝光都會貢獻到最後點選。”他保持懷疑的另外最重要的原因是這不是通過第三方獨立機構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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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 還因為此最近鬧出了一則醜聞。根據《華爾街日報》報導,今年 8 月下旬,廣告代理商陽獅媒體給客戶們發了一封信:使用者平均觀看視訊時間早先被 Facebook 自己高估計算了 60% 到 80%。而廣告主們要對 Facebook 平臺上全球每天 16 多億使用者的每一次觀看付費,這意味著他們多花了不少錢。

科技公司不允許第三方進入廣告後臺親自監測資料。廣告代理公司只能看到曝光率、轉化率和預算花費這些簡單的數字。Google 和 Facebook 都是如此。

“Facebook 和 Google 之間的選擇,實際上不是偏好問題,而是哪個平臺能完成哪個需求的問題。”這話沒錯,但天平最終總是會傾向一端。

eMarketer 預計到 2017 年,Facebook 在移動廣告市場的份額將達到 20%,Google 可能會進一步壓縮到 31.7%。

但是,誰曉得會不會有另外一個顛覆性創新出現,直接幹掉了兩者?

來自:好奇心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