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貓燒香案產業鏈條:病毒業比房地產獲利快

heying1229發表於2007-09-29
熊貓燒香案產業鏈條:病毒業比房地產獲利快[@more@]“肉雞”、“掛馬”、“信”、“拆信人”等這些字眼乍一看有點奇怪,而“熊貓燒香”電腦病毒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對此卻耳熟能詳。這些看上去普通的詞語背後,是一個環環相扣的電腦病毒牟利產業鏈條,被犯罪嫌疑人稱之為“比房地產獲利更快的新產業”。

  據李俊交代,去年9月,他在武漢某電腦學校學習軟體開發時開始製作“熊貓燒香”病毒。11月,寫完病毒後,李俊透過QQ群釋出賣“熊貓燒香”病毒的訊息,先後在網上以每個病毒500元至1000元的價格出售病毒近20套。即使以最高價計算,光靠賣病毒的李俊只能獲利兩萬元左右,更大的利潤來自於出賣“肉雞”。

  據湖北省仙桃市公安局副局長葉鐵官介紹,計算機被“熊貓燒香”病毒感染後,等於失去了一切資訊保護能力,成為任人宰殺的“肉雞”。“如果將成為‘肉雞’的計算機比喻為一幢房子,李俊就是掌握鑰匙的人,誰交錢給他,他就把鑰匙給誰,供其開啟房子偷東西。”

  仙桃市公安局網監大隊副大隊長張良耀解釋說,這條“產業鏈”包括病毒製作人李俊、中間商、病毒購買者(掛馬人)、“收信人”、“拆信人”等多個環節。它的操作模式大致是:李俊要根據“市場需要”改寫自己的病毒程式程式碼,從而控制中毒電腦自動訪問病毒購買者所設定的網站,“掛馬人”在病毒上掛上木馬程式入侵中毒電腦,木馬程式從中毒電腦中“盜竊”QQ幣、遊戲裝備等物品,並透過電子郵件以“信”的形式傳送到特定地址,“收信人”再把這些有價值的電子郵件轉賣給“拆信人”,“拆信人”將獲取的資料資訊透過網上交易平臺出售給普通網民。

  有人將類似“熊貓燒香”的病毒稱為盈利型病毒,在這種病毒的產業鏈條中,有一步最重要:當一部分人利用病毒在網上盜取虛擬裝備時,往往會要求製造病毒的人員“生產”出特定的病毒,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現在的盈利型病毒的模本在網路上已經氾濫,改寫幾個資料就可以衍生出新的病毒。

  有內部人士透露,目前此類病毒主要是根據網路遊戲的熱門程度來製造,一般熱門的網路遊戲防範程度較高,定做病毒的價格也是最高的。而能獲取中等防範程度網路遊戲賬號的病毒,一般開價都在10萬元左右。

  據辦案人員介紹,在抓獲犯罪嫌疑人張順的浙江麗水,甚至已經形成病毒產業,由專人負責拆信,專人負責兌換QQ幣,猶如一條流水線,而其中並不需要太多的技術含量,甚至有一家老小同時參與其中的情況。

  “在這個鏈條中,賺錢最多的其實不是李俊,而是張順。”仙桃市公安局網監大隊大隊長萬正敏介紹說。張順與李俊接洽上後,每天給李俊賬上匯3500元,後來每天匯6000元,直至被抓捕前,在總計不到一個月時間,李俊至少牟利15萬元。張順本人則透過“賣流量”獲利數十萬元。(本報武漢2月15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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