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專案經理的權利和責任(轉)

ger8發表於2007-08-11
(一) 專案經理的權力

1.生產指揮權 專案經理有權按工程承包合同的規定,根據專案隨時出現的人、財、物等資源變化情況進行指揮排程,對於施工組織設計和網路計劃,也有權在保證總目標不變的前提下進行最佳化和調整,以保證專案經理能對施工現場臨時出現的各種變化應付自如。

2.人事權 專案班子的組成人員的選擇、考核、聘任和解聘,對班子成員的任職、獎懲、調配、指揮、辭退,在有關政策和規定的範圍內選用和辭退勞務隊伍等是專案經理的權力。

3.財權 專案經理必須擁有承包範圍內的財務決策權,在財務制度允許的範圍內,專案經理有權安排承包費用的開支,有權在工資基金範圍內決定專案班子內部的計酬方式、分配方法、分配原則和方案,推行計件工資、定額工資、崗位工資和確定獎金分配。對風險應變費用、趕工措施費用等都有使用支配權。

4.技術決策權主要是審查和批准重大技術措施和技術方案,以防止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必要時召集技術方案論證會或外請諮詢專家,以防止決策失誤。

5.裝置、物資、材料的採購與控制權 在公司有關規定的範圍內,決定機械裝置的型號、數量、和進場時間,對工程材料、週轉工具、大中型機具的進場有權按質量標準檢驗後決定是否用於本專案,還可自行採購零星物資。但主要材料的採購權不宜授予專案經理,否則可能影響公司的效益,但由材料部門供應的材料必須按時、安質、按量保證供應,否則專案經理有權拒收或採取其他措施。

(二) 專案經理的職責

1.確保專案目標實現,保證業主滿意 這一項基本職責是檢查和衡量專案經理管理成敗、水平高低的基本標誌。

2.制定專案階段性目標和專案總體控制計劃 專案總目標一經確定,專案經理的職責之一就是將總目標分解,劃分出主要工作內容和工作量,確定專案階段性目標的實現標誌如形象進度控制點等。

3.組織精幹的專案管理班子 這是專案經理管好專案的基本條件,也是專案成功的組織保證。

4.及時決策 專案經理需親自決策的問題包括實施方案、人事任免獎懲、重大技術措施、裝置採購方案、資源調配、進度計劃安排、合同及設計變更、索賠等。

5.履行合同義務,監督合同執行,處理合同變更 專案經理以合同當事人的身份,運用合同的法律約束手段,把專案各方統一到專案目標和合同條款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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