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遊戲玩家的福利紅包應該怎麼發?

遊資網發表於2021-02-08
春節將至,遊戲玩家的福利紅包應該怎麼發?

在第九十三期的《“遊”法可依》當中,楊傑律師團隊將為大家帶來--《春節將至,遊戲玩家的福利紅包應該怎麼發?》。

俗話說,一切不發紅包福利的營銷都是在耍流氓,尤其在新春佳節之際。

這不,雖然距離春節尚有些時日,但我們已經接到不少遊戲公司關於春節紅包福利活動的法律風險諮詢,為幫助廣大遊戲企業更有效地梳理遊戲福利紅包促銷活動過程中可能面臨的合規風險問題,我們特以模擬對話情景的形式對不同型別的活動予以風險提示並提供相應建議。

以下模擬情景均屬虛構,僅供參考。

第一類:“登入即送遊戲道具”系列

春節將至,遊戲玩家的福利紅包應該怎麼發?
(模擬情景,僅供參考)

春節將至,遊戲玩家的福利紅包應該怎麼發?
(廣告截圖一)

律師提示:

實踐中,玩家以遊戲公司未能實現推廣中宣稱的“登入即送鑽石”、“註冊即領VIP”等承諾所引發的投訴並不罕見。根據《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企業宣傳內容中涉及的商品或者服務實際並不存在的,將構成虛假廣告。迴歸到本案例,若遊戲內實際並未設定VIP60的頭銜,公司卻在推廣過程中向消費者作出贈送該等福利的承諾,導致玩家對遊戲獎勵幅度引發誤解的,有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包括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釋出廣告、根據情形嚴重程度處以不同數額的罰款等。

因此,我們提出如下實操建議:

1.企業在釋出該型別廣告時,應結合所涉遊戲獎勵設定的真實性與合理性綜合評估,並避免使用誇大或明顯誤導性描述,降低引起使用者投訴的風險;

2.遊戲運營單位可以對“登入即送遊戲道具”類活動的獎勵規則做進一步細化與明示,並提醒使用者閱讀確認,例如活動實際是否僅向首次註冊並登入的使用者開放、玩家登入後是否需要累計達一定時間才能領取等,以免因活動規則不明導致使用者產生誤解並向監管部門投訴。

第二類:“抽獎送遊戲道具”系列

春節將至,遊戲玩家的福利紅包應該怎麼發?
(模擬情景,僅供參考)

春節將至,遊戲玩家的福利紅包應該怎麼發?
(廣告截圖二)

律師提示:

目前,法律法規並未禁止遊戲公司在遊戲內舉辦抽獎、轉盤等隨機抽取活動,但企業應注意遵循文化部、商務部發布的《關於加強網路遊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十條規定,即不得在使用者直接投入現金或虛擬貨幣的前提下,採取抽籤、押寶、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分配遊戲道具或虛擬貨幣。本案例中,玩家通過完成相應遊戲任務增加抽獎次數的玩法實際並未違反前述規定,符合現行法規要求。

基於此,我們提出如下實操建議:

1.設定“抽獎送遊戲道具”類營銷活動時,公司應注意抽獎機制與充值機制獨立,不得允許使用者通過現金充值或直接投入虛擬貨幣的方式取得抽獎機會,但可以要求玩家使用虛擬道具或完成一定數量的遊戲任務來兌換抽獎次數;

2.另外,需要特別提示的是,在實踐中,雖然目前文化部發布的《關於規範網路遊戲運營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已失效,但為降低使用者投訴風險,建議遊戲廠商仍可參照該規定第六條內容,在所涉遊戲的官方網站或者隨機抽取頁面公示可能抽取或者合成的所有獎勵道具的名稱、效能、內容、數量及概率,以增加隨機抽取活動的公開性、真實性、透明性,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第三類:“送現金紅包”系列

春節將至,遊戲玩家的福利紅包應該怎麼發?
(模擬情景,僅供參考)

春節將至,遊戲玩家的福利紅包應該怎麼發?
(廣告截圖三)

春節將至,遊戲玩家的福利紅包應該怎麼發?
(廣告截圖四)

律師提示:

目前,“送現金紅包”型別的福利活動通常分為以下兩種模式:

第一種是以抽獎、轉盤等隨機的形式向玩家提供抽取現金紅包的機會(如廣告截圖三所示)。這種模式下的送紅包活動因涉賭風險較高,因此其合規要求相較於第二類“抽獎送遊戲道具”活動將更為嚴格。企業不僅不得為使用者提供直接投入現金或虛擬貨幣進行抽獎的機會,根據新聞出版總署釋出的《關於禁止利用網路遊戲從事賭博活動的通知》,網路遊戲運營企業還不得提供以“虛擬貨幣”等方式變相兌換現金、財物的服務,即不得為使用者提供“回兌”服務。

案例中提及的抽取現金紅包活動明確玩家僅可通過登陸、加入對局等體驗遊戲的形式獲得抽獎次數,與現金、虛擬貨幣、虛擬道具無關,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涉賭風險的規避。

另一種是根據玩家的角色等級、充值次數、充值金額等情況發放固定金額的現金紅包獎勵(如廣告截圖四所示)。此活動雖然與充值的次數、金額有所關聯,但由於獎勵金額固定,不具備隨機性,也不涉及虛擬道具、虛擬貨幣的反向兌換,我們更傾向於將其定性為遊戲廠商的市場激勵活動,未被法律禁止。

針對贈送現金紅包類活動,我們提出如下實操建議:

1.企業在設定抽獎領紅包活動時,建議可以把抽獎次數與遊戲內的體驗式任務相關聯,除能強化玩家對遊戲的粘度外,也能大幅降低涉賭風險,同時,企業應注意將紅包金額設定在五萬元以下,否則將可能因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被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實踐中,存在較多使用者以活動紅包無法正常提現為由提起投訴,如玩家獲取的現金紅包實際需滿足一定條件方可提現,建議企業事先在活動頁面公示提現規則,以免後續爭議。

結語

遊戲福利紅包雖好,怎麼發卻是一門學問。稍不留神,企業可能就面臨構成虛假宣傳、涉嫌賭博等合規問題,尤其是隨機抽取類、現金紅包類福利活動。因此,建議遊戲企業在官宣遊戲福利紅包活動前,應事先對遊戲獎勵內容的真實有效性及活動玩法的合法合規性進行核查,並在實際運營活動過程中保證公開公正。如對此難以把握的,建議向專人尋求幫助與解答,避免陷入合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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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手遊那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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