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市場假量氾濫,律師教你如何有效避免損失?

遊資網發表於2019-09-23
遊戲市場假量氾濫,律師教你如何有效避免損失?

移動網際網路的大浪潮,吸引大量資本的流入,同時也滋生了眾多泡沫般的虛假繁榮,而最大的泡沫,則是流量造假。根據AppFlyer釋出的《2019上半年買量分析報告顯示》,僅2019年上半年移動應用領域有22.6%買到的都是假量,給開發者或廣告主帶來的損失達23億美元,而手遊領域的買量資金損失則超過了1.3億美元。

假量給遊戲公司造成的損失是多方面的,如大量時間與生產資料被浪費、基於虛假資料作出錯誤決策等等,閹割了遊戲產品本身進一步改進的可能,使得公司失去創新的動力,錯過搶佔真實市場份額的良機。

在假量泡沫氾濫的現狀中,遊戲公司如何確保自己付出的真金白銀能換回真實的使用者,聽專業律師在法律層面剖析如何從事前、事中、事後把控風險。

完美合同——事前風險把控

如何預先將假量產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一份完美的網路遊戲廣告合同是最好的屏障。且聽筆者仔細分析:

一、謹慎選擇合同型別

數量驚人的假量,是廣告主單一地以流量作為評判標準、廣告商不誠信地投其所好帶來的結果。CPA(cost-per-action)、CPC(Cost-per-Click)及CPM(cots-per-thousand impressions)型別的推廣合同,以行為、流量、人數作為結算標準,從結算模式上便給予了廣告商作假的原動力。

筆者建議,在選擇推廣合同型別時,針對大流量投放平臺和小流量的推廣商採取不同的合同型別,並由律師或者法務起草對應的合同模板。

二、巧妙設定結算週期

結算週期的條款約定,直接關係到廣告主付出去的真金白銀,值得重點關注。目前推廣合同中關於結算的約定,一般有兩種模式。

一是“消耗結算”,即廣告主在實際計算已產生的買量後,向廣告商支付服務費,該種結算方式下由於廣告主的付款義務為後合同履行義務,風險較為可控,廣告主則應關注該種結算模式下如何避免為假量買單,即明確結算時應剔除有異議的資料,不為該部分假量買單。

二是“充值模式”,即廣告主需要預先向廣告平臺或廣告商充值,再根據實際產生的推廣量結算相應費用並在充值金額中扣除。該種模式下由於廣告主需要預先付款,處於比較被動的位置,為儘量規避風險,筆者提醒遊戲公司:1.儘量選擇讓廣告平臺或代理商預先墊付推廣費用,實際計算已產生的真實買量後再向廣告平臺或代理商支付相應費用;2.如因交易地位的懸殊導致無法約定墊付條款,建議充分調查合同相對方的履約能力,充值時也儘量採取少量多次的方式;3.關注未消耗充值部分的處理方式,明確約定在合同終止時該部分未消耗充值應採取退還或者用做其他服務消耗的方式處理。

三、詳細約定假量的認定標準

目前法律認定虛假資料並無統一的標準,在已有案例中出現過隨機抽查註冊使用者號碼以統計註冊使用者真實率並將該過程公證的方法來認定資料的真實,但該方法的隨機性太高,操作成本也大。筆者建議:

1、在合同中對虛假資料的標準進行明確,如約定:利用技術手段、工具模擬使用者行為騙取UV、使用者登入、使用者點選/下載/註冊資料的行為為人工刷單等均視為假量行為,儘可能地擴大虛假資料、刷單行為的認定範圍。

2、在合同中約定以第三方資料監控平臺(如熱雲、友盟)作為假量認定的標準,如果差異比例達到一定數字即視為假量予以扣除。

四、針對虛假資料及刷單行為約定高額的違約責任條款

合同條款還應針對虛假資料及刷單行為約定高額的違約責任並明確具體的違約金額或計算標準,否則在事後法律維權中可能因約定不明而處於被動地位。例如:

另外,合同中還應對平臺違法、錯發漏發的認定及補救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確約定,要求廣告商簽署誠信協議書也是十分必要的。

筆者建議,遊戲公司可以在律師指導下制定專業的廣告推廣合同模板,將前述重點固定在模板中,為效率及成本考慮,短期大量的合同均簽署模板。涉及比較強勢的合作方,再騰出精力來針對個別條款進行談判及修改。

甄別資料——事中風險監測

合同履行過程中,需要遊戲公司採用技術手段去檢測及監督是否存在假量。遊戲公司可以利用自身技術手段、第三方資料平臺以及專業的假量監控平臺,及時跟進相關資料及推廣情況,以達到及時排查虛假資料的目的。

筆者提醒,在這一過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資料認定過程,對於後續法律維權來說是最佳的取證時機。因此,建議遊戲公司可在專業的律師指導下進行取證,保留證據。

法律維權——事後損失挽回

如果虛假資料已成定數,損失已然產生,遊戲公司應該如何來挽回呢?

一、假量平臺涉嫌詐騙罪最高判無期,證據充足可報案。

推廣公司利用虛假的遊戲推廣資料,騙取鉅額推廣費用的行為已涉嫌“詐騙罪”。根據法律規定,詐騙“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財物就達到詐騙罪的立案標準。詐騙“五十萬元以上的”即屬於數額巨大,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018年底,廣州警方抓獲一個電信網路詐騙團隊,該團伙利用網路作弊軟體模擬人工點選,虛構網路APP廣告點選量詐騙某公司廣告聯盟,涉案金額高達500餘萬元。犯罪嫌疑人通過將正規APP上供使用者點選的廣告掛在作弊APP上,這種作弊APP不能被使用者正常下載使用,但犯罪嫌疑人則可以在上面通過技術手段,模擬真人點選廣告的效果,偽造APP流量,騙取廣告推廣回報。由於該類犯罪作案手段隱蔽,同時具有較高的軟體程式設計水平,取證難度較高。因此,遊戲公司可在專業的律師指導下進行取證,保留證據,對於假量平臺進行刑事報案,追究詐騙罪的刑事責任。

二、假量平臺涉嫌不正當競爭,舉報最高可處罰200萬。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由此可見,刷榜、刷單等製造假量的行為已經明文列入法律規制範圍,其法律後果也變得更加嚴格,最高可處罰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

因此,如果遊戲平臺有充足證據證據存在假量,可以向工商部門舉報,假量平臺最高可能被罰款200萬元。

三、通過民事訴訟,追究損失和違約金

如果合同中對假量法律責任的條款約定得清楚明確,一旦遊戲公司通過對後臺的資料監測發現資料造假的行為,則可以根據違約條款不予結算推廣費用、要求推廣平臺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總結

經筆者上述分析,假量的風險把控,最優的方式是事前把控將合同條款盡善,事中加強監控,事後根據合同向存在假量行為的平臺索賠,儘可能的減少假量的風險。

【諾誠遊戲法律師團隊】

諾誠遊戲法律師團隊專注於遊戲領域的法律服務,在遊戲行業擁有諸多客戶及合作伙伴,熟悉遊戲行業的行業規則及相關業務,法律服務經驗豐富。諾誠律師團隊致力於為遊戲研發商、發行商、投資者、外包商等遊戲行業參與者提供專業的遊戲領域法律服務,主要包括訴訟法律服務、遊戲研發階段法律服務、遊戲運營階段法律服務、遊戲版權法律服務、遊戲領域投融資法律服務及遊戲公司法律顧問服務。電話/微信:13913541030。

來源:遊戲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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