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文化部和國家旅遊局合併成立文化和旅遊部,文旅融合日益成為業界發展目標和美好憧憬。在政府持續提供文化發展利好政策的環境和習總書記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重要講話精神的指導下,堅持以文化為魂,持續推進演出產業多元化發展,演出行業新格局、新業態不斷湧現。
一、政策環境

(一)政府全面支援貧困地區的文化建設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原文化部於2017年釋出《“十三五”時期文化扶貧工作實施方案》,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為重點,加大文化扶貧的政策和資金扶持的力度,發揮文化在脫貧攻堅工作中“扶志”“扶智”作用。各地文化系統相繼出臺推進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機制,“十三五”以來,各地政府撥付逾12億元的專項資金用於基礎文化設施建設和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除傳統的“輸血”方式外,更通過“授之以漁”的方式,增強貧困地區造血能力,通過藝術院團對口幫扶計劃促進貧困地區藝術創作和人才培養、非遺+扶貧、直播+扶貧等各類計劃的實施,使文化扶貧這支生力軍的作用日益凸顯。

原四川省文化廳與中央民族樂團、中國歌劇舞劇院、中央歌劇院、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4個部直院團達成對四川省甘孜、阿壩、涼山、樂山等地的對口幫扶工作;安徽、廣西、湖北、山東、福建等地藝術院團也分別開展了“藝術扶貧”工作,特別是針對基層院團藝術創作和藝術人才培養開展幫扶,加強文藝人才培訓,傳授豐富經驗,建立基層幫扶聯絡點,指導對口幫扶文藝院團的藝術創作,與貧困地區開展人才藝術交流和演出合作,推動對口幫扶的優秀舞臺藝術劇目走出去。

(二)政府補貼“帶火”演出市場,多個省市相繼出臺促進文化產業繁榮的相關政策

2018年,中央財政向中央文化企業注資15億元,比上年增長25%,這一舉措是落實國家重點文化發展戰略,支援企業完成文化走出去等重大任務,引導企業堅守文化責任,運用市場化方式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支援企業走自主創新之路,堅持高質量發展,加大“文化+”創新投入力度,提升版權資源價值,培育新型文化業態,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建設知名文化品牌。

繼北京、天津之後,江蘇和廣東也相繼出臺了“政府給補貼、觀眾看好戲”的相關政策,南京市投入1500萬元專項資金試點演出市場,2018年有93部劇目享受政府補貼,累計補貼796萬元,觀演人次近11萬,拉動演出票房超過3400萬元,演出市場消費比同期增長近四成。在5月至8月舉辦的廣州藝術節期間,政府補貼演出達85場,較去年同比增長將近一倍,補貼演出門票約7.7萬張,佔該屆藝術節演出門票總數88%。除演出補貼之外,多地政府還出臺了其他文化惠民消費政策,扶持實體書店、文化惠民展演、公益電影進影院等專案,全方位釋放群眾對文化消費的潛力,刺激人們的文化消費慾望。

(三)進一步加強對文化市場亂像的治理

為了維護文化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2018年文化和旅遊部發布了多個關於治理市場亂像的檔案,涉及的市場主體包括從事營業性演出、娛樂場所、藝術品、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網路文化等經營活動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及上述市場主體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及演員、網路表演者等從業人員。其中票務市場規範是演出市場管理的重中之重,在對營業性演出票務經營單位專項執法檢查中,重點檢查是否具有營業性演出票務經營資質、是否取得演出舉辦單位授權或委託、是否存在加價銷售行為、是否為機構和個人倒賣門票提供服務。在對線上銷售演出票的店鋪進行專項治理中,對2600餘家網店進行專項清理,查處了143家違規從事票務經營活動的網點,基本實現了票務網點持證售票,市場秩序明顯改善。

除此之外,文化和旅遊部還對模仿秀型別的營業性演出和農村營業性演出進行了專項治理,對模仿秀演出中冒用他人名義、侵犯他人著作權和農村地區淫穢色情低俗演出等情況加強現場監管、督察督辦,加強對演出人員的法規培訓,並建立暢通的資訊通報機制和名單機制,對被舉報或進入名單的演出經營機構和演員進行重點監管。

二、演出市場發展新特徵和新趨勢

(一)消費群體趨於年輕化,文化相關企業營收增加

2018年9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 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印發,為促進消費提質升級明確了主攻方向。其中提到,穩妥把握和處理好文化消費商品屬性與意識形態屬性的關係,促進包容審慎監管與開放准入有效結合,努力提供更多優秀文化產品和優質文化服務。我國文化娛樂內容消費成為剛需,且處於高速增長階段。2018年國民人均教育文化娛樂消費支出2226元,較去年增幅10%以上。

演出市場2018年票房收入、贊助及衍生品收入、配套設施營業收入等消費市場收入總計達到270.78億元,比上年增長3.47%;此外各類經營主體除政府補貼外的其他營業性收入達到107.58億元,比上年增長4.08%。

國家統計局釋出的資料顯示,我國目前80、90、00三大新生群體總人數5.28億。根據演出票務公司提供的消費使用者資料分析,2018年演出市場消費群體中,90後人群佔60%以上,其中95後人群佔消費人群總數的15%。演出消費的客單價(單筆消費平均價格)達到1200元,遠高於電影、體育等其他文化消費領域。

(二)“文化+地產”構築城市消費新景觀

文化產業將迎來一個高速發展時期,受益於文化產業的良好發展前景,文化地產亦將迎來重大發展機遇期並呈現出穩定的增長潛力。萬達、恆大等地產企業不約而同地在文化產業發力。80、90、00三大新生群體表現出來的特點為個性化需求激增,新生群體以及其帶動的親子游、幼兒藝術教育等市場巨大,也代表著文化地產未來的發展方向。

上海虹橋南豐城於2017年底和開心麻花聯手推出兒童劇院,是上海首個設在商場內部的小型迷你劇院,還引進了包括兒童早教課程和兒童攝影品牌等一系列定位明確的商業店鋪,其年銷售額比去年增長近30%。除了推出兒童劇院,開心麻花還將劇場院線開在了實體商業裡,除了戲劇演出功能,這些小劇場還能兼具戲劇培訓和體驗中心、戲劇電影展映等功能,甚至舉辦小型的戲劇節。

演出與商業地產結合是“文化+地產”未來最具想象力的板塊,演出粉絲群體的年輕特質與傳播屬性,也能為實體商業帶來具有消費力的優質客群,聯動商業中的其他業態,有效帶來商業價值的複合式增長。中國文化地產的發展正從本土文化品牌與商業品牌的結合開始,逐步形成聯動共贏的產業鏈。

(三)科技改變傳統演出行業,AR/全息投影日趨融入演出之中

亞洲範圍內全息投影技術運用在演唱會中最早的記錄是2010年的周杰倫演唱會,舞臺中央漂浮著一個虛擬的周杰倫形象,不同於立體投影的單面性,而是360度的亦幻亦真的立體形象。2014年以來,演出直播逐漸被演出機構及觀眾所接受,隨著技術的進步,杜比全景聲、4K超清、AR和全息投影的應用等都已開始在演出直播中應用。但是,由於網路傳輸速度的限制,利用AR、VR裝置線上觀看演出的體驗欠佳,未能得到較大範圍的推廣。隨著5G的來臨,其高速率、低時延的特性將改變因網路延遲導致觀看效果不佳的現狀。

演出是現場的藝術,現場性是其主要特徵,受限於演出場次數量和場地座位數量,很多優秀的演出專案無法滿足大量觀眾的觀演需求。2018年我國居民日均可自由支配時間約為4小時,比20年前僅增加了22分鐘,在有限的時間裡如何能夠讓觀眾看到更多更好的演出?5G的到來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可能,全景直播、虛擬現實、擴增實境能為無法到達演出現場的觀眾帶來更沉浸式和多元化的體驗。未來演藝裝置通訊水平也將在5G環境下進行大幅度提升,實現舞臺裝備的互聯互通,提升舞臺聲、光、電、機械的控制能力,得到更加智慧的舞臺演出環境。

(四)演出行業版權意識增強,維權途徑亟待完善

作為文化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演出市場涵蓋了音樂、戲劇、舞蹈等多個藝術門類,雖然釋放出巨大的商業價值,但卻在版權保護環節面臨著挑戰。國家版權局設立了音樂版權的集體管理組織,但舞蹈、戲劇等其他演出相關版權的管理還未建立有效模式,目前演出機構的相關版權維護還處於自主自發階段。

近年來在話劇、曲雜、兒童劇、旅遊演出等領域侵權訴訟案件時有發生,如雜技《俏花旦-集體空竹》、話劇《天上人間》《賈伯斯的美麗與哀愁》、舞蹈《千手觀音》等都遭到侵權。侵權發生呈現出兩個顯著特點:一是侵權範圍從演出內容、商標到服裝、道具、音樂等均有體現;二是在精品演出內容覆蓋不到的三、四線城市,演出侵權現象更為氾濫,演出地域的分散讓維權面臨巨大的阻礙,創作者很難主動去發現、調查侵權現象;三是在直播和短視訊領域,演出內容侵權行為已成為“常態”。

在傳播渠道越來越豐富的時代,保護演藝產品創作版權,讓版權產生更大效益,是演出市場未來新的增長點。

2018年演出市場總體經濟規模514.11億元,相較於2017年的經濟規模489.51億元,上升5.03%,其中:

演出票房收入(含分賬)182.21億元,比2017年上升3.03%;

農村演出收入29.02億元,比2017年上升10.22%;

娛樂演出收入78.56億元,比2017年上升1.99%;

演出衍生品及贊助收入35.68億元,比2017年上升5.16%;

經營主體配套及其他服務收入52.89億元,比2017年降低3.89%;

政府補貼收入(不含農村惠民)135.75億元,比2017年上升9.07%。

一、  演出票房收入

專業劇場演出10.15萬場,比2017年場次上升9.14%,票房收入79.61億元,比2017年上升3.11%;

大型演唱會、音樂節演出0.26萬場,比2017年場次上升8.33%,票房收入39.85億元,比2017年上升5.87%;

旅遊演出6.31萬場,比2017年場次上升9.93%,票房收入37.47億元,比2017年上升9.21%;

演藝場館駐場演出45.47萬場,比2017年場次下降2.76%,票房收入25.28億元,比2017年下降6.85%。

二、  農村演出收入

農村惠民演出7.12萬場,政府補貼4.97億元;

農村商業演出129.91萬場,演出收入24.05億元。

三、  演出衍生品及贊助收入

演出衍生品收入3.09億元,比2017年上升7.67%;

演出贊助收入27.82億元,比2017年上升4.27%;

音樂節衍生品及其他收入4.77億元,比2017年上升8.90%。

四、  演出經營主體配套設施及其他服務收入

劇場物業及配套服務收入17.39億元,比2017年上升3.14%;

演藝場館票房以外其他收入30.83億元;比2017年上升5.19%;

舞美企業非演出活動裝置租賃及服務收入4.67億元,比2017年下降1.48%。

五、  政府補貼收入(不含農村惠民補貼)

文藝表演團體68.29億元,比2017年上升9.69%;

演出經紀機構2.44億元,比2017年上升7.49%;

專業劇場65.02億元,比2017年上升8.49%。

六、  娛樂演出收入

娛樂演出收入78.56億元,比2017年上升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