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nkbox委託研究機構house51對英國3600人進行了一項新研究,主要調查結果包括:

1.廣告能發出“品質”和“社交”訊號。

  • 品質訊號關乎財務實力、產品信心和質量。社交訊號關乎名聲、人氣和成功。兩者都是有價值的訊號,但媒體傳達這些訊號的能力差別很大。

2.在所有產品類別中,電視驅動品質和社交訊號的能力最強,並且在每個類別中的表現都超過了社交媒體和線上視訊。

  • 每種媒體的相對錶現因類別而略有不同,電視為線上零售、快速消費品、行動網路和家庭保險提供了最強的驅動力。
  • 社交媒體和視訊分享網站是最不可能驅動這些訊號的廣告渠道。
  • 電視為包括年輕觀眾在內的所有年齡段的人傳遞了更強的品質和社交訊號。

3.在電視上做廣告的品牌明顯更有可能被認為財力雄厚、高品質和自信。

  • 電視廣告驅動品質訊號的能力超過了所有其他媒體,比平均水平高出36%。
  • 一半的受訪者將在電視上做廣告的品牌評價為財務實力雄厚。

4.電視廣告比任何其他媒體更能幫助品牌傳達人氣和成功。

  • 在傳遞社交訊號方面,電視比平均水平高出23%。
  • 在所有受訪者中有一半認為電視廣告表明有很多人在購買這個品牌。

5.在電視、雜誌和廣播上做廣告的品牌被認為是最值得信賴的,可以兌現承諾。

  • 1/3的受訪者(30%)相信電視廣告能兌現承諾,使電視成為最值得信賴的媒體,僅次於雜誌(29%)和廣播(28%)。
  • 視訊分享網站上的廣告傳遞品牌信任度的可能性最小,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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