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培強(@Tinyfool):創造的樂趣(圖靈訪談)

盼盼姐發表於2012-12-14

圖靈訪談之四十:專訪郝培強(@Tinyfool)

郝培強,網名@Tinyfool,iApp4Me.com創始人。身高180cm,體重240斤,人到中年,有些肥胖,有妻有女,無房無車,現居上海。他是程式設計師、Blogger、二手經濟學家、蘋果產品義務推銷員、Mac/iPhone/iPad開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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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是萬能的

那臺電腦無所不能,長得像個大吊燈,小孩說什麼它都懂,這和我之後接觸到的電腦很不一樣。

圖靈社群:你是怎麼和電腦相識的?

我小時候看過一個動畫片叫《星球大戰》,裡面有一個小孩,有一臺大電腦。那臺電腦是一艘飛船的中控,叫雨果,它無所不能,長得像個大吊燈,小孩說什麼它都懂,這和我之後接觸到的電腦很不一樣。那時候大概是Apple II的時代,但我買不起。上初中的時候,出了小霸王學習機,我就讓我爸買那個。買回來的雖然不是小霸王,但也差不多。我就想是不是可以用學習機來做遊戲呢?那裡面有一個BASIC的環境可以程式設計,我自己就寫一些小遊戲。那時有一種感覺:電腦可以讓人無所不能。

到了高中,我開始接觸真正的電腦。學習機無法存檔,我曾經寫過一個巨長無比的程式,寫了好多程式碼,結果我表弟跑過來按了下開關,沒了。高中學PC的時候,大家喜歡電腦的很少,因為那時候電腦是個不親民的東西,螢幕上顯示的東西都是黑白的。但是我當時很痴迷,我感覺電腦本質是萬能的,只不過我手裡的電腦還達不到。Windows興起的時候,我父母還給我報了個學習班,就是學Windows怎麼操作的那種。高考前兩天,我有了一臺電腦,後來整個假期都在玩電腦、寫程式。我寫的程式其實解決不了任何問題,但是我就是想寫。

圖靈社群:你大學的經歷是怎麼樣的?

我高考考得很爛,估分的時候覺得本科線都到不了,那就復讀去吧。等到報志願的時候,我爸說怎麼也得找個明白人問問啊。明白人表示,英語和計算機都是工具,是不能當作專業來報的。其實不用他說,我的成績也報不了計算機專業,後來我就去上了一個石油系統學校的機械專業。

高中的時候,我學不下去是因為有點狂,覺得自己成績特別好。到了大學,學不下去的原因變成了數學。我數學底子不錯,第一個學期沒有怎麼聽,分數居然還很高,後半學期我就乾脆不去了,每天去大學機房玩,結果高數考了個不及格。當時也沒有人告訴我哪個科目很重要,高數滅了之後,我發現所有的科目都無法通過。到了大學,物理其實就是物理常識加微積分。感覺每門課都是在考微積分,而微積分我又不會。

這裡面還有一個故事,大三的時候因為掛科太多,需要見家長。上了大學還要被叫家長,父母和我都很尷尬,因為學校已經打算讓我退學了。我去學校大門接我爸媽,他們一臉沉重,我也垂頭喪氣,這時候忽然有人跑過來說:“郝老師,你好!”我們全家都愣住了,因為他們來的時候,聽到的都是“你兒子不好好學習,天天不知道在幹什麼”之類的話。我和他們解釋說,我在別的專業作培訓,教了400多個學生怎麼使用計算機。本來以為他們會劈頭蓋臉地教訓我,但是他們卻和我深談了一次。我爸覺得我做的事請還有點意思,但是無論如何也應該先把學位證拿到。畢業的問題是家裡的關係幫忙擺平的。學校裡一群不是我們專業的老師很喜歡我,但是我們專業的老師都覺得我是個累贅。我當時反思,如果一開始上大學就好好學習,後面又會怎麼樣呢?左思右想之後,我覺得我仍然不想學那些東西。我可以端正態度讓每一科都通過,但這仍然不是我要做的事。是有點任性,但這就是我真實的想法。

圖靈社群:沒有系統地學過計算機,那你是怎麼成為一個碼農的?

我屬於幹活上手型。編譯原理我是自己看的,搜尋這方面我也是自己研究的。弱點我也很清楚,就是和演算法、數學相關的,都學得不太好。我自認為分析能力比較強。比如說中學看小說的時候,大家租小說看,有人租了1到20集,租的人當然自己看第一集,所有其他人就都要從中間開始看。我通常都從第10集開始看,最後也能把故事串起來。學計算機也是這樣,一開始寫的程式碼巨爛無比,但是之後的問題要自己解決,所以什麼苦都吃過,也學到了不少東西。另外,通過讀、寫大量技術文章,也學了不少。

我學習所有的東西都是靠興趣,而且多學沒壞處,知識面廣了,要用的時候撿什麼都可以撿起來。我的不安全感,也是通過學習新技術來緩解。可以說我沒有特別精通的東西,我的強項是分析解決問題。我在面臨需要通過學習來解決的問題的時候,我從來不走捷徑,我會一行行分析,一行行搞出來。

在培養晚輩的時候,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大方向。首先你用什麼樣的語言,要建立在理解的基礎上。有人說我們的選擇是自由的,但如果不是在理解的基礎上來做選擇,選擇就是不自由的。我不會告訴誰Objective-C就是好,我會說你先去弄懂Objective-C是什麼再決定。C++也是同樣道理。我真的不喜歡C++,但我不喜歡它有我的道理。對於我來說,它太麻煩了,而我是個怕麻煩的人,我寧可學一個簡單的語言。象耗子這樣能把這個複雜度弄懂的人應該去學,我知道他能弄懂。

關於事業的三個故事

我們倆就去和人談合同,談著談著,人家問:多少錢啊?我們才想起來,這個事我們還沒商量過呢。

圖靈社群:第一份工作是什麼樣的?

大學畢業的時候特別迷茫,去了無數雙選會,參加了無數場面試,但就沒有什麼工作讓我覺得一定要去。我媽勒令我去找工作,就打了份簡歷,去了一家求職中心。我走到第一個臺子,聊了一下,覺得對方很nice,就把簡歷給了他,然後直接回家。回家後,我媽說人家已經電話通知決定要我了。

我第一份工作在一家電子廠,他們是給摩托羅拉做配件的。那份工作很簡單,其實就是一個網管,我的專業他們也不在乎。工資1200,租了一個200塊錢的單間(房間裡都沒廁所)就開始上班了。主要工作內容就是,如果有個女孩說我的電腦連不上網了,那我就爬到桌子底下看是不是線被踢了。比較棘手的是,如果離路由器很遠的人網斷了,得查出是哪根線斷了。我歸開發部管,公司只是組裝摩托羅拉的手機,但是測試機生產線都要自己做,摩托羅拉不管,甚至我們經常比摩托自己的廠子更早建生產線,把我們設計的測試機賣給摩托用。其中一種測試機就是要給螢幕供上電,然後檢查螢幕上每個檢測點。我們要走一段自己的動畫,然後看看是不是每個點都看得清。我們當時想做一些新產品,有無數的想法,但是都沒有做出來。後來我還做過工廠的工資管理,考勤管理的系統,那時的工作很好玩。後來這個廠發生了一些結構變化,他們覺得我做網管做得太好了,總能解決棘手的問題,於是不想讓我寫程式,專門做網管,這個事情我無法接受。

圖靈社群:後來你怎麼和霍炬做起諮詢來了?

我後來幫了一個做記者的哥們做一些事,他每次都請我們吃飯,聊一聊,解決完問題就散夥了。有一天他說:“總是這樣,久了好像有點對不起你,我還是給你錢好了,反正每個月都會打擾你一兩次,不如我給你每個月三四千的兼職工資。”當時正好工作得不順心,就想,要是這樣的工作找上兩三份,不就不用坐班了嘛。咬咬牙,辭了職,然後遇到霍炬,他說他也不想幹了,於是我們一拍即合,決定一起開個公司。在一次參會的路上,一個同去的哥們知道我倆的情況,給了我們一個兩萬塊錢的專案。公司還沒有成立呢,就先拿了一個單子了。終於,我們有公司了,還有了第一單生意。

後來經人介紹認識了一位網站CEO,本來沒覺得會有什麼交集。但一個月之後,他找到了我們,因為他們網站流量翻了幾番,想要做一些優化。我們倆就去和人談合同,談著談著,人家問:多少錢啊?我們才想起來,這個事我們還沒商量過呢。我說8000一個月就行了,還現編了一套規則:一個月最多四次拜訪;電話郵件隨意;不寫程式碼,只解決問題。當時的旗號就是做諮詢。其實我們只是比普通程式設計師裡眼界稍微開闊一些而已,也沒有玩過負載,只是聽人說過或者看過一些文章,很多東西對我們來說也都是全新的,就是硬著頭皮往上衝。從某種角度來說,最後也都忽悠出來了(笑)。

客戶解決了效能問題之後很高興,他們意識到以後還會遇到其他問題,所以合作還是繼續下去了。我們發現他們的搜尋很爛,而且有人出價20萬要幫他們做,於是他們邀請我們來幫忙。我覺得首先這是個挑戰,其次我們萬一做不來,這單子不是要丟了?

我這個人什麼都沒有學得很深入,但在Google剛火的時候我就研究過搜尋,到處看文章。01、02年有一個叫Lucene的東西,很多人介紹過,我也覺得很有意思,但當時覺得它沒什麼用武之地,所以也沒有真正用起來。**藉著這個機會,我買了兩本書,《Java語言入門》和《Lucene實戰》,邊看書邊寫,九天時間我給他們寫了一套系統。**Java和Lucene都很簡單,很多人玩不明白是因為他們對搜尋不理解。我看了很多年的搜尋,雖然從來沒有動過手,但我對搜尋的概念門兒清。

這個系統我很驕傲,因為它不是為這家公司量身定做的,而是一個通用的架構。雖然用的是Java,但我覺得未來的客戶未必會侷限於此,所以一定要有Web介面。當時我不會玩Tomcat,也來不及學習,於是我找了一個Python HTTP Server,這是一個開源的架構,照著它寫了一個Java的HTTP Server作為前端,這樣我們的程式不需要跟Apache Tomcat組合,自己啟動就可以接上了。我和我的合作伙伴有一場爭論,他說做C的更好,我說那個太新了,缺乏社群經驗,也許不靠譜。Lucene再慢也是個成熟的東西。於是我們分頭去用不同的方式來實現,最後他那個沒按時寫出來。

客戶上線之後,效果很好。原來每天4000次搜尋,換了這個系統之後,第二天就變成了8000次,第三天40 000次,第四天80 000次,客戶也很信服。

圖靈社群:你們用這個搜尋系統做了些什麼?創業了嗎?

這個事完成之後,我們覺得除了諮詢以外,搜尋可以作為我們的一項產品了。一開始我們打算出租搜尋,後來客戶的競爭對手點評找上門來,直接簽了一年的服務走了。然後我們融了一筆小錢,開始招人。我們還和六間房簽了一筆單子,是按搜尋量收費的。當時他們一天2000多萬搜尋,按照這個量我們的月租是很高的。

我們很重視這個專案,做了很多次大改造,那段時間真的很辛苦。我對Java的研究已經相當深入了,當時的學習方法是這樣的:我在Google上搜Java效能、Java記憶體、Java高效能、Java併發,以及把IBM開發站上Java效能調優的內容全部弄回來,把所有Java調優工具全部都過一遍。我們把搜尋過程中每個部分,查詢詞、分詞、查詢詞的解析等都單獨加一個timer,然後用使用者資料log幾萬條跑壓力測試。跑完之後,把數字拿過來打成一張圖片,研究上面的高低點分佈,這個時候再把壓力翻一倍,看看這個壓力怎麼變化。改一句,跑一遍測試,就這樣假設、試驗、確定問題,不斷除錯了兩個星期,終於把效能調上去了。最後一臺機器跑2000萬是沒有問題的。悲催的是,我們雖然調好了,但六間房的視訊牌照沒有拿到,導致他們無法再融資,流量每日俱下。

我們做的工作雖然有價值,但是再也找不到有這麼大需求的客戶了。而且當時還有好多小客戶都被拔線了(拔線門:一個網站出問題,整個機櫃甚至整個機房無關的網站一起被拔線)。而且A輪融資的時候,本來融到了一家,但是覺得對方條件過於苛刻,害怕之後會有問題,就重新找。可是重新開始找的時候,美國發生了次貸危機,影響到了中國的投資界,大家都不肯出錢了。當時我對創業有些灰心,小公司可能拿不到牌照,做網站會被人拔線,創業公司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實在是太難了,我覺得還是繼續打工好了。

蘋果和賈伯斯

賈伯斯的執念從來都沒有變過,他要把科學家用的機器變成你手中的愛物。後來,他只是學會了順應當前環境做事情的方式而已。

圖靈社群:你是怎麼和蘋果結緣的?是什麼東西打動了你?

我在高中的時候很愛看書,我看了三本傳記,一本關於IBM,一本關於微軟,一本關於蘋果。其中我最喜歡蘋果那本傳記,那本書是關於賈伯斯的。這本書其實是把賈伯斯當作悲劇英雄來描寫的,他剛被蘋果趕走,誰也不知道他之後會幹什麼。我很喜歡那本書的調調,悲情嘛。裡面說了他對於這個行業的貢獻,當時大家對賈伯斯的印象和現在是不一樣的,那時普遍認為他年輕時很聰明,但是後來就變扯淡了,很囂張,結果弄得自己的公司都容不下他。

我認為蘋果有一點像這個行業被淹沒的傳奇。現在很多人認為,賈伯斯回蘋果之後做出很多牛逼的東西,從這裡開始才是賈伯斯的傳奇。其實,錯了,賈伯斯一直是個傳奇,只不過中間中斷了一段。他的精神世界從來沒有變過,他要做的事也沒有變過。

有人說蘋果不是第一個開發電腦的,也不是第一個開發PC的。據我瞭解,最開始的時候有一種東西叫做阿朗星,很多黑客都沉迷於此,阿朗星就是一個方盒子,上面有一堆燈,一堆可以扳的開關,沒有滑鼠、鍵盤、螢幕。那些開關就跟插線是一個道理,就是這麼寫程式的,燈就是輸出方式。而賈伯斯和沃茲尼亞克在很早的時候就提出,電腦一定要有鍵盤,人不應該用扳開關的方式輸入程式。他們覺得這個東西不裝上鍵盤和顯示器就玩不起來。蘋果I和II其實也不帶顯示器,但是可以直接插到電視上,所以說蘋果是最早把PC應該是什麼樣的構建出來的公司。

如果到這裡賈伯斯就收手的話,可能就不會有後來的蓋茨。賈伯斯認為計算機是個好東西,但是它是不能直接給普通人用的。85年出的Windows一代是很可怕的,就是線框圖,感覺完全不對。而他在84、85年做的Lisa,水平已經和91、92年的Win32差不多了,但他太執著於做出心中的好東西,成本過高,又和主流產品Apple II產生競爭關係,造成了業績問題。但董事會的錯誤在於,這種視野寬廣的初創企業依仗的不應該是職業經理人,而是有創造力的人。我對蓋茨評價不高的原因也正因為此,我認為他的視野並不開闊,他只是跟隨賈伯斯當時的想法而已。但是他有他務實的一面,他就沒有因為價格而拒顧客千里之外。他視野狹窄有幾件事都可以反映出來,其中之一就是跟隨Netscape做瀏覽器,這個東西沒火的時候他沒興趣,火了之後就想抄,抄也沒關係,但是IE做到IE6,他又要把團隊解散,份額全是他的,刀槍入庫。等到人家搞開源,搞出了Firefox,花了三年時間把市場做到10%,這時候蓋茨又清醒了,又要重新做IE。這說明他不是要把一個產品做好,而是要獲得市場份額。而賈伯斯當年卻是犧牲了公司的利益,要成就一個完美的產品。

賈伯斯回來做了一個播放器,很多人說賈伯斯回來是做播放器的。但是在我看來,這個播放器也是一臺計算機,它就是完成專門功能、和人互動的計算機。把電腦播音樂這部分抽離出來做到極致,讓你覺得很舒服。iPod後來就變成了iPod touch,再後來就變成了iPhone,這是有傳承的。賈伯斯的執念從來都沒有變過,他要把科學家用的機器變成你手中的愛物。後來,他只是學會了順應當前環境做事情的方式而已。

圖靈社群:蘋果的成功在你看來有什麼原因?

蘋果的銷售資料顯示,他們每一次的新產品銷量總額都是上代產品兩倍還多,這個資料在iPhone4和iPhone4S的時候都很明顯。買過一個iPhone的人,下一個產品仍然使用iPhone的概率很高,達到80%,而其他機器可能也就是百分之四五十。我認為這個翻番的銷量很大一部分來自於在國外非常普遍的合約機。這些合約的週期通常是兩年,而蘋果新產品釋出的週期和這個時間是很協調的。這非常巧妙,在全球規模來看,都很少有公司做產品做得步調如此精準。每一代機器(一款新機型)和上一代機器的間隔都是一年,而每隔兩代就會有一個大的變化。一開始可能還不明顯,到了iPhone3和3GS,4和4S的時候就很明顯了。這個銷售週期太合理了,合約完成了,下一代產品也出來了,使用者只需要把合約繼續就可以換新產品了。

一個產品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可以從顧客會不會續買這個產品看出來,首先是這個產品的質量有沒有下降,然後就是凝結顧客自己的價值。2003年iPod開始支援Windows,同年蘋果開始開拓音樂市場。當年Mac的佔有率很低,雖然iPod很火,但是前三代其實賣不了多少臺,因為沒有Mac的話根本無法同步音樂。銷量還沒起來,蘋果就敢賣音樂了。0.99美金一首歌,一個iPod一百美金不到,可以存1000首歌,很多正版使用者可能就會買一千首歌。你還會再買索尼嗎?這點在蘋果的成功裡至關重要,到了後來,蘋果已經和1.4億張信用卡連在一起了。所以說賈伯斯第二季的時候做事已經特別成熟了,很多事都是順理成章的。如果他們當年不賣那麼多音樂,今天的軟體會那麼好賣嗎?賣軟體,賣內容是一個持久生意。我的iPhone為什麼不換,因為我的應用已經買了幾千美金,已經超過了任何一款iPhone。這是一個進去就出不來的產品。

但是光有產品就夠了嗎?重要的是蘋果改變我們的生活。比如原來我打算教我女兒怎麼用Mac,但是當她在1歲半的時候,我給了她一臺iPad,我不需要教她怎樣使用,她直接就會用。我曾經嘗試過教我父母學電腦,老年人學電腦相當困難,總是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從這件事上我覺得,我們不應該讓一個裝置包打天下。用iPad幾乎可以完成所有娛樂、輕鬆的事情,但是程式設計師、設計師可能仍然需要電腦來完成自己的工作。

創造的樂趣

我就馬上對這門課失去了興趣,太無聊了,設什麼計啊,這不就是抄嗎?結果整個大學我只有革命史得了優。

圖靈社群:你自認為是個愛折騰、愛鼓搗的人嗎?

我小時候也很喜歡物理、化學。我喜歡拆收音機,得到磁鐵和一堆線圈,我會把線圈連到一塊,看看是不是真的能把磁鐵吸起來。我用我媽縫毛衣的針和兩個鐵片用膠水繩子纏到一起,還真的做了一個電動機的模型。從一開始不轉,到後來一點點調角度、調相位讓它可以運轉起來。我還玩過口服液的瓶子,用它當試管裝滿水,放進金屬片當電極,電解水,收集氫氣,然後拿火柴來點燃。我的方案都是自己琢磨出來的,家裡的電都是220伏,我就用了一個變壓器弄成12伏電來電解水,但是我們同學聽說可以這麼玩之後,自己也去弄,結果他按照書裡說的沒用變壓直接接出兩根線,加個燈泡來降壓,接成了並聯,結果可想而知,他們家的保險絲當場就被燒了。自從有了計算機之後,有了其他渠道來消耗我的“創造”精力,這些東西玩得就相對少了。計算機不需要耗費材料,也沒有危險。

我之所以報機械,是因為我認為也許機械這件事和我愛折騰的性格有著某種契合點。但是直到我上了設計課,老師說,中國的設計模式叫做模仿式設計,模仿式設計是指我們從老外那裡買一臺機器回來,拆碎了,量,然後再裝回去,根據這些尺寸畫圖。這樣做出來的機器其實往往跑不起來,軸不夠結實,因為我們的鋼不行。所以美國用1公分直徑的軸,我們就用1.5公分,這就是設計餘量,就是套公式。所有這些引數都是這樣推出來的,其實沒什麼道理,就是死記硬背。我就馬上對這門課失去了興趣,太無聊了,設什麼計啊,這不就是抄嗎?結果整個大學我只有革命史得了優。

圖靈社群:你現在在做什麼,有什麼想做的事情嗎?

我現在正在做app,我願意成為這種改變世界的力量的一部分,我相信這是做好事,但是由於做得還不夠好,所以還沒有收到錢。雖然現在國內市場不是很好,但是我認為這個東西會改變我們所有人。

我想拿iBooks Author寫一本教人動手的書,把我小時候鼓搗的那些亂七八糟的事寫進去,我小時候做過電動機,物理課本里的圖是很難看懂的,用平面圖來表示一個立體的東西是很困難的。我對書的理解是這樣的,書的未來應該是互動的。我所期待的電子書,是程式碼放在那裡,按個按鈕它就會run起來了,可以是假的,但是感覺是完全不一樣的。教小孩的時候也可以這麼想,音樂書、英語書怎麼能沒有聲音呢?其實有一些已經上架的歐美教科書已經非常讚了,生物書裡面的螞蟻屬於六足綱,哪裡是頭部,哪裡是中部,還可以和同為六足綱的甲蟲一一對應。這些應該會使老師的教學變簡單,學生用3D都能看了。

圖靈社群:美國一位著名投資人曾經表示,他認為現在這個時代是“不思進取”的,看似繁榮的IT產業沒有給科技進步帶來任何實質推進,這個觀點你怎麼看?

首先我認為這個人經濟學沒學好,世界應該是每個人提供自己所能提供的服務,然後其他人來購買,這個世界才是美好的。亞當?斯密第一本書第一章講的就是分工。這個社會的分工應該類似於一個村子,如果你要一個人又做鐮刀,又做斧頭,還要種地,就會很悲慘,感覺非常累,雖然是自給自足,但是你家的所有東西都要自己做。原來我們每家都有縫紉機,其實是一種很慘的生活狀態,一點都不浪漫。回到一開始的問題,誰的服務更好,讓這個社會更有價值呢?誰也不知道。沒有一個巨集觀的絕對值可以告訴我們什麼更重要。而市場可以告訴我們,這就是錢的價值。供求關係和隨時隨地浮動的價格會告訴我們,這個社會缺少的是什麼。為什麼現在遊戲很火,是因為這個東西還比較新,說明我們之前不是隨時隨地都可以玩遊戲的,原來我們不能放鬆的時間,現在可以拿來放鬆了。如果有一天遊戲多到我們在地鐵上找不到想玩的遊戲了,那遊戲自然而然就不會再賺錢了。所以我覺得那個人的說法太共產主義了,而資本主義的說法不是這樣的。同理,你給女孩子生產花花綠綠的衣服是錯的嗎?

圖靈社群:你認為自己是一個果粉嗎?或者這種感情中有什麼類似於信仰的東西?

如果說蘋果有一天背離了這些我喜歡的特質,那麼我就不會再喜歡它了。我原來是很喜歡Google的,但是我發現它有一點認知是我不喜歡的——那就是這個世界是免費的。開源不壞,全免費也不壞,但是任何一個執念不能被完全壟斷了。蘋果是壟斷不了的,因為它做收費,只要有人做收費,就一定有人在做免費,而收費是壟斷不掉免費的,但是反之卻成立。以iPhone這個價格,永遠都還有低端機的市場。有人說如果所有人都用蘋果,那這個世界就千篇一律、沒有未來了,但我認為,蘋果雖然都一樣,但裡面的東西是不一樣的。只有機器一樣了,很多東西標準化了,才能把裡面的區別發揮到最大。

我認為IT產業是這樣的,一種模式靠內容收錢,一種是靠流量收錢。靠版權收錢的東西再大,也無法擠壓靠流量收錢的。現在免費的已經快把收費的擠死了。我不認同免費的地方是,免費不是一份簡單生意,免費也不便宜。 Textmate賣39歐元,15萬份是多少錢?而做免費軟體的人,使用者10萬是沒有收益的,20萬也沒有收益。你想想這些使用者裡面有多少人天天用,又有多少人會點入廣告,做這樣的軟體連生活費都掙不回來,做到1000萬可以有收益了,但那是非常難的。所以做免費軟體的門檻相當高。你做任何東西,新浪有一個差不多的,一百萬使用者,你掙什麼錢?而這樣的大公司可以等,開始的時候可以不掙錢。如果一直這麼玩下去,我不知道怎麼才能做創新。

如果國家想扶持IT行業,第一件事就應該是尊重智慧財產權,我們的價值就會翻番地漲。現在這個行業很不值錢,雖然聽起來好像有一堆上市公司。我對盜版的痛恨也正在於此,我知道我的呼籲不會解決任何問題,但是我會把這件事當做行善和盡義務來做。我們國家做出來的創新少之又少,而聰明人又那麼多。只有尊重智慧財產權,讓做創新的人掙到錢,才能把創新發揚光大。原來PC流氓軟體橫行,後來出來一個大流氓,把小流氓都殺光了,我們將永遠生活在這個迴圈裡頭。而蘋果在這點上做得最好,一個程式無法訪問另一個程式,這樣也就沒有人能做流氓軟體了。我對賈伯斯的欣賞源於我認同他對世界的理解。我希望掙大錢,也希望讓世界變得更好,如果兩者可以一起發生,那就更好了。這點賈伯斯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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