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演算法的陷阱:超級平臺、演算法壟斷與場景欺騙筆記03_反壟斷監管

躺柒發表於2024-03-07

1. 反壟斷監管

1.1. 美國反壟斷執法機構不僅放鬆了限制併購的監管力度,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並鼓勵銀行業的併購行為

1.1.1. 由於大規模的併購重組,那些在經濟危機期間被美國政府解救的金融機構已經變得難以撼動,社會與經濟都無法承受它們的破產

1.1.2. 在實踐中,主流的呼聲仍是放鬆監管(特別是對企業的併購或壟斷行為)

1.2. 對那些企圖操縱價格、惡意擾亂市場秩序或者擅自減產的卡特爾組織,執法機構則堅決予以處罰

1.3. 對科技企業的監管放鬆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1.3.1. 由於市場本身充滿活力且競爭激烈,針對線上市場的政府幹預無異於多此一舉

1.3.2. 新型的網際網路商務業態會令市場環境更加健全,競爭機制能夠更好地發揮作用

1.3.3. 有了資料作為火力補給,演算法儼然成為實現利潤最大化的最優策略

1.3.4. 舊有的頑疾(共謀、壟斷、價格歧視)似乎會在數字化的世界銷聲匿跡

1.3.5. 相比人類的反應速度,當定價演算法可以做到近於實時地對資料進行分析並做出反應時,這是一個朝氣蓬勃的商業市場

1.4. 寬鬆的法律環境將促成更好的結果

1.4.1. 相比市場自發的“監管”力量,政府監管可以說得上是一個並不完美且成本高昂的替代品

1.4.2. 競爭機制可以在大多數市場中發揮作用,同業兼併與縱向併購可以提升效率,而自由市場的力量可以覆滅任何壟斷市場的企圖

1.5. 由於通訊行業的頻繁創新,佔據龐大市場份額的業內企業往往只是曇花一現,難以保持自己的市場地位

1.5.1. 在動態變化的大背景下,可觀的市場佔有率並不一定意味著強大的市場力量,或是給競爭秩序帶來持久傷害

1.6. 行政干預對線上市場來說是弊大於利

1.6.1. 對共謀的處罰則是例外

1.6.2. 由於行政干預的目的是保護那些停滯於落後的經濟模式中的企業不被新生力量擊潰,它往往是多此一舉,並會起到傷害消費者的作用

2. 穿透競爭的表象

2.1. 大資料分析可以培育一個充滿競爭的線上市場環境,但是我們尚不能不加分辨地認定我們總能從中獲益

2.1.1. 它們的本性還有待於掌握這些技術的企業去繼續挖掘

2.1.2. 當它們所能發揮的作用與我們的利益保持一致並契合了特定的市場特性時,這種影響力就是積極的

2.1.3. 它們給人類社會帶來的危害可能遠超於我們目前的認知

2.2. 科技的創新不僅深刻地改變了競爭的格局,它還造就了一個嶄新的市場環境

2.3. 在演算法經濟中,嫻熟的市場玩家努力提升自己獲取消費者個人資訊的能力

2.4. 透過運用精妙的演算法模型,企業得以具備資料探勘與交易、模式識別、需求預測、價格最佳化的能力

2.5. 人們的生活經歷、社會交往甚至是所思所想都可以轉化為演算法模型裡面的資料來源

2.6. 線上平臺的免費午餐券需要用我們的個人資訊來換取,這些服務已在暗中標好了價碼

2.7. 免費的成本已變得太高

2.7.1. 對不少人而言,他們就連自己的個人資訊是否已經外洩,是出於何種目的、在什麼時候、被誰使用等問題都摸不著頭腦

2.8. 我們的個人資訊資料成為能夠轉化為行為定向廣告、營銷策略甚至是創造個人財富的工具

2.8.1. 對很多頂級科技企業而言,它們更是將隱私保護技術視為對自己業務擴張的威脅

2.8.2. 有可能催生導致消費者剩餘下降的新式壟斷行為

3. 壟斷組織的變化

3.1. 超出監管能力範疇的共謀將屢見不鮮,價格歧視的表現形式也越發具有迷惑性

3.2. 由演算法驅動的壟斷組織還將透過操控那些核心平臺(比如智慧手機的作業系統)從而獲取人們的個人資訊,達到賺取鉅額收益的目的

3.2.1. 所謂的“超級平臺”指的則是裝載在移動裝置上的蘋果iOS作業系統與谷歌的安卓(Android)作業系統

3.2.2. 對超級平臺的崛起,以及它與其他市場參與者之間那種競合關係,也值得我們認真考量

3.2.3. 企業透過合作獲取了更多的個人資訊,進而利用資訊不對稱的優勢打造了營銷活動中的價格歧視

3.2.3.1. 即便它們能夠從團隊合作中獲益,但最終還是領頭的那隻獅子能夠得到最大的利益,進而繼續壯大自己的力量

3.3. 共謀

3.3.1. 從煙霧繚繞的酒店會議室到整潔乾燥的資料中心

3.3.2. 自計算機取代人類承擔起了定價的工作職責之時起,商業共謀、利用人們的行為偏好牟取暴利等現象同樣也將在演算法的世界裡重現

3.3.3. 廣泛應用的定價演算法不僅不會改善競爭,甚至會讓消費者為商品和服務付出更多金錢

4. 向完美行為歧視進發

4.1. 對於同樣的商品,我們所能看到的售價將與我們的鄰居、朋友以及住在城市另一邊的家人獲得的報價不同

4.2. 透過收集個人資料並追蹤人們的日常行為,商家可以更好地預測個體消費者的消費偏好與心理價位

4.3. 行為定向廣告與價格歧視遍地開花

4.4. 比價網站有時也會損害消費者的權益,轉而為他們提供更有限的選擇和更高昂的價格

5. 消除弊端的可能

5.1. 壟斷行為的演化並沒那般顯著

5.1.1. 從表象上看,我們依舊處在一個競爭市場之中

5.1.2. 市場壟斷卻以不易被人察覺的方式侵入我們的生活,吞噬我們的財富,竊取我們的隱私

5.2. 在這個受控生態系統中,從前那些自由競爭市場的標識(透明市場環境、低准入門檻、豐富多樣的選擇)都將只是停留在人們認識裡的幻覺

5.2.1. 當各大公司的定價演算法得以“心照不宣”地在一個透明市場環境中公然共謀、開展價格歧視時

5.2.2. 當大資料可以做到儘可能多地獲取我們的個人資訊併為了攫取我們的財富而展開競爭時

5.2.3. 在這個競爭市場的假象中,又何談這種技術進步是為了造福民眾?

5.3. 當資料成為現代經濟中的關鍵資源時,掌握了資料優勢的企業不僅可以在自己的行業中睥睨眾人,縱向併購的大門還將為它們敞開

5.3.1. 不僅可以用來開展行為定向廣告,還可以不斷提升商品與服務的品質

5.4. 當這些企業收集到更多有關產品使用者的政治態度與立場的資料時,透過巧妙地操縱搜尋頁面的內容呈現,它們有望成為影響政治生態的強大輿論力量

5.4.1. 這些已經被識別出的反競爭效應將對市場產生重大且持久的影響

5.4.2. 不能因為這些市場缺陷是發生在新興的數字經濟時代,就可以對它們有所姑息

5.5. 對共謀、行為歧視與超級平臺和第三方應用程式開發者之間競合關係的發難並不等於質疑創新與科技進步帶來的效率提升的正面意義

5.5.1. 超越口頭的鼓舞,看透其中的迷思,衡量這些市場行為的成本與收益,並客觀分析新變化將給社會福利帶來的影響

5.6. 在科技進步過程中,競爭市場的假象恐怕會越發具有迷惑性,而我們所發現的市場缺陷也有可能會進一步深化

5.6.1. 反壟斷政府機構現有的工具箱也只能矯正這其中的部分市場缺陷

5.6.2. “監管”絕不再是一個令人生厭的字眼

5.7. 在大資料時代,有效的監管是對社會有益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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