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友敵
1.1. 廣告收入也培育了整個生態系統的繁榮興旺
1.1.1. 在提取使用者資料的階段,網際網路企業之間精誠合作,致力於使用者資料追蹤、資料庫的打造與行為定向廣告投放
1.1.2. 到了俘獲使用者後的分贓階段,它們撇下了此前的交情,開始爭搶流量,努力壯大自身的勢力
1.1.2.1. 天平總是向著超級平臺傾斜
1.2. 網際網路“友敵”之間的關係是多維的,獨立應用程式開發者與超級平臺之間不乏競爭
1.3. 超級平臺可以成就一款應用程式,也能讓它黯然離場
1.3.1. 站在食物鏈頂端的超級平臺,必須咬下第一口羚羊肉,而所有有意幫助羚羊逃脫的獨立應用程式都將被踢出局
1.4. 超級平臺有權決定
1.4.1. 誰有資格加盟自己的平臺
1.4.2. 哪個應用程式能線上上商店得到熱捧
1.4.3. 哪些應用程式有幸成為裝置的預設出廠設定
1.5. 超級平臺和獨立應用程式已在資料提取與使用者俘獲的動態變化中修煉出了一種雙重策略
1.5.1. 獨立應用程式開發者與運營商的生存之道在於不斷改進自己的產品和服務,調動市場需求
1.5.2. 需求的提振會令獨立應用程式的議價能力提升,同時降低對超級平臺的依存度
1.6. 即便說獨立應用程式開發者退出了市場,但政府與法院也難以判定這究竟是超級平臺恃強凌弱的後果,還是自由市場優勝劣汰的必然結果
1.7. 就算超級平臺不會立即將獨立應用程式踢出自己的生態系統,它也可以透過設定障礙降低應用程式接觸使用者的機會,從而逼得應用程式自行停止運營
1.8. 支援政府幹預的一方側重於強調超級平臺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1.8.1. 如果擁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商家正在碾壓有利於促進市場競爭的同業對手與創新者,那麼行政干預便需要果斷出手
1.9. 關注壟斷勢力對消費者的直接傷害,更要落腳於壟斷勢力扭曲市場競爭機制並因此帶給消費者的間接傷害
1.10. 一旦獨立應用程式選擇與超級平臺為敵,超級平臺勢必會露出兇惡的面目,對其出手懲戒
1.10.1. 如果獨立應用程式擋住了超級平臺和其他網際網路夥伴的財路,它將無法在超級平臺立足
1.11. 獨立應用程式不要指望反壟斷法可以保護它們免於超級平臺的震懾
1.11.1. 超級平臺對反壟斷機構的執法者無所畏懼
1.12. 不論是資金投入還是時間消耗,獨立應用程式開發者和運營商均無力負擔與超級平臺的私人訴訟
1.12.1. 即便他們有此決心,但法律審判的結果卻無定數
1.12.2. 即使勝訴,超級平臺也有辦法暗中報復
1.13. 對於獨立應用程式來說,它們唯有不斷壯大自己的實力,超越競爭對手,才能在網際網路世界中贏得一席之地
1.14. 擺在了獨立應用程式開發者的面前幾個選擇
1.14.1. 投靠一家較為友善的超級平臺,良禽擇木而棲
1.14.2. 自我奮鬥,躋身超級平臺行列
1.14.3. 把自己的生意賣給超級平臺,自此實現財務自由
1.14.3.1. 這種選擇比較可行且更具吸引力
1.14.3.2. 像谷歌收購線上地圖公司Waze
1.14.3.3. 如果網際網路獨角獸公司能夠在其估值的頂點與超級平臺達成收購計劃,如此一來的回報也不枉自己的辛勤付出
1.14.3.4. 那些沒有接到超級平臺丟擲橄欖枝的行業領軍者(如線上地圖網站MapQuest)只得在超級平臺的強勢介入中逐漸淡出人們的視野
1.14.3.4.1. 捲入網際網路時代的洪流,加入MapQuest、WordPerfect、RealNetworks以及其他行業創新者的行列,最終被使用者遺忘
1.15. 長遠來看,競合場景會滋養產業鏈條上的垂直兼併,此舉也進一步壯大了超級平臺的力量
1.15.1. 更多的使用者個人資料流向了超級平臺的資料倉儲
1.15.2. 由於競合關係並不屬於反壟斷執法機構對市場競爭關係的常規界定範疇,這令超級平臺的收購交易得以輕易地逃脫執法機構的審查
2. 谷歌
2.1. 廣告客戶(包括那些代理機構)
2.2. 廣告發布商(指第三方網站和應用程式,如黃金海岸線科技公司)
2.3. 移動廣告網路提供商(指谷歌等超級平臺)
2.4. 三者分工明確,共同編織起整個移動廣告網路
2.5. 谷歌的廣告業務收入是它的創收功臣
2.5.1. 谷歌已經搭建起了一個全球最大的移動廣告網路
2.5.2. 谷歌的Doubleclick數字廣告管理平臺則透過為廣告發布商提供全面的廣告收入引擎以及向廣告客戶和代理機構提供完整的廣告購買工作流程,進而將谷歌的超級平臺打造成一個覆蓋全球市場的移動廣告平臺
2.6. 谷歌可以從安卓生態系統的廣告業務中攫取豐厚回報
2.6.1. 大量應用程式(包括那些高評分的應有程式)都搭載了過多廣告,這也說明或許使用者並非如傳言猜測的那般對廣告敏感
2.6.2. 大量應用程式都與線上資料追蹤機構有過合作往來
2.6.3. 一些應用程式甚至曾與或者正在和那些被軟體檢測引擎識別為惡意軟體的機構打交道
2.7. 谷歌也曾對其他阻擋廣告植入的應用程式採取強制下架處理
2.7.1. 但它也並非“一刀切”式地將所有使用者個人隱私保護的應用程式排除在外
2.7.2. 尚有超過200個隱私保護應用程式仍在Google Play商店裡上架
2.8. 當超級平臺變成移動廣告市場的舵手後,它的經營激勵也會隨之改變
2.8.1. 谷歌成為廣告客戶和廣告發布商的同盟,為了能夠成功吸引使用者點選頁面中的廣告連結,它需要想方設法收集更多使用者的個人資料
2.8.1.1. 超級平臺就顧不上對使用者隱私的保護了
2.8.2. 它們收集到的使用者資料越多、質量越高,演算法方能更好地對哪一類廣告會在特定時間與特定應用程式上被使用者點選做出預測
2.8.3. 利用地理圍欄,廣告商可以根據手機使用者當前所在的地理位置,向其傳送此時此刻適用於該使用者的定向廣告
2.8.4. 廣告網路和釋出商手中掌握的資料顯示他已經遠遠晚於往常的歸家時間,那麼它們可能會向其推送一則停車場附近的快餐店廣告,以方便他們尋得地方充飢
2.9. 利用Cookies和其他方式展開資料追蹤已成功令那些已成氣候的廣告網路平臺得利
2.9.1. 廣告網路的規模越大,使用者在瀏覽網頁時接觸到它的機率就越高,從而廣告網路得以更好地用第三方Cookies追蹤到使用者的網路活動,以進一步完善它的使用者資料庫
2.10. 雖然谷歌告訴使用者它們可以選擇關閉定向廣告推送,但應用程式開發者卻也不難繞過這些請求
2.11. 谷歌的關閉定向廣告功能只是限制了谷歌向使用者投放基於使用者“興趣”的定向廣告
2.12. 勾選關閉並不能完全阻擋廣告推送,使用者還是會收到那些基於近期搜尋記錄和常用定位的廣告推送
2.13. 關閉定向廣告無法阻擋其他第三方網站的針對使用者興趣的廣告投放,也不能在使用者使用其他瀏覽器或是其他裝置時,自動擴充套件關閉定向廣告功能的適用範疇
2.14. 使用者也不要天真地以為,關閉了定向廣告投放,谷歌和其他公司就無法對自己進行資料追蹤了
2.15. 使用者的“請勿追蹤”請求只能在特定的條件下,攔截基於使用者興趣的廣告投放行為
3. Brightest Flashlight Free
3.1. 黃金海岸線科技公司產品
3.2. 免費版最亮手電筒
3.2.1. 亮安卓手機上所有的光源,將手機變成一個手電筒
3.2.2. 這款應用程式欺騙了它的千萬使用者
3.2.2.1. 這款應用程式一直在暗地裡追蹤使用者的精確地理位置資訊,並將這些資料打包賣給了第三方機構,其中包括網路廣告市場的各方參與者
3.3. 黃金海岸線科技公司一定是過錯方
3.3.1. 手機使用者可能不曾想到這麼一個功能單一的應用程式竟會對他們進行資料追蹤
3.3.1.1. 為了能在恰當位置和時點投放廣告而追蹤使用者的網路活動和日常行為資料,並掌握消費者的口味、喜好和意圖等個人資訊
3.3.2. 沒有向使用者告知這款應用程式會“使用一種有效的網路裝置識別和分析工具持續追蹤使用者地理位置資訊”,並將這些資料打包出售給第三方機構的事實
3.4. 黃金海岸線科技公司已經違反了超級平臺制定的規則
3.4.1. 谷歌要求“所有在Google Play商店上線的應用程式不應在其內容、名稱、圖示、說明文字或者展示頁面中包含任何錯誤或者誤導性的資訊”
3.5. 谷歌不出手懲罰黃金海岸線科技公司
3.5.1. 明明可以將資料追蹤行為限定在那些需要使用使用者地理位置資訊的應用程式中
3.5.2. 明明可以要求每一個應用程式都需在獲得使用者的明示授權後方可進行資料追蹤
3.5.3. 給予使用者關閉裝置的資料追蹤功能的操作許可權
3.6. 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執法行動之後,它仍在追蹤使用者的位置資訊
3.6.1. 這家公司還承諾將向使用者披露後者的位置資訊是在何時、透過何種途徑、又是因何緣故而被採集、應用和分享的
3.6.2. 對於使用者而言,他們只能透過修改手中移動裝置的隱私設定方能禁止該應用程式的資料追蹤行為
3.6.3. 隱私政策中並未明確列出這些第三方機構的名單以及使用者資料的後續用途
3.7. 一些批評者認為該應用程式的開發者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支付民事罰款或給予使用者一定賠償
3.7.1. 這些都沒有發生
3.8. 如今,Brightest Flashlight Free仍在Google
Play商店上傲視群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