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指出,目前數字經濟的代表網際網路企業規模龐大,發展迅速,市場集中度高,引發了各界持續擔憂,數字經濟時代的競爭特點則是平臺競爭與網路效應,動態競爭與跨界競爭並存,以及資料形成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核心競爭力。
數字經濟的這些競爭特點也對反壟斷與競爭政策的帶來了一些挑戰,首先是傳統相關市場界定和市場勢力測度指標在數字經濟時代適用性降低,其次是高市場集中度、低於成本定價和排他性協議等壟斷行為判定存在爭議,還有先發制人的併購、演算法合謀和跨界壟斷等壟斷行為判定存在爭議,最後是反壟斷執法實踐面臨諸多挑戰。
01、數字經濟反壟斷與競爭策的國際經驗
報告顯示,美國初期的反壟斷態度主要為包容寬鬆,保護創新和消費者福利,其原因是美國力求保持數字經濟國際領頭地位,結果是實現了數字經濟大發展,但促進競爭與保護消費者成果未達預期,而隨著國內反壟斷呼聲高漲,國際反壟斷實踐施壓,美國當前反壟斷態度則明顯從寬鬆轉向審慎。
相比之下歐盟由於歷史慣性和未來目標的共同作用,其反壟斷態度則是一貫嚴苛,追求統一市場和自由競爭,但嚴苛的反壟斷政策對數字經濟發展也成為了一把“雙刃劍”。鑑於此,我國需關注美歐共同的反壟斷政策走勢,尤其是持續關注數字經濟反壟斷新議題和以執法探索代替直接立法。
02、中國數字經濟反壟斷與競爭政策
由於國家重視數字經濟的發展,中國初期反壟斷與競爭政策在立法、司法、執法上都表現為包容寬鬆,因此也收穫了不俗成績,中國數字經濟尤其是平臺經濟取得了大規模發展,但隨著國內反壟斷轉向規範發展,開始爭奪國際數字治理話語權,中國當前反壟斷態度也從包容寬鬆走向包容審慎。總的來說,中國反壟斷監管整體與美國相似,嚴苛程度低於歐盟。
此外,報告還評價了近期出臺的《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認為它的定位是全國第一個針對平臺經濟經營者的反壟斷指南,是我國反壟斷程式中一個重大突破。在反壟斷實施中具有指引和協助分析的作用,它的目的是要預防和制止平臺經濟的壟斷行為,引導平臺經濟領域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促進線上經濟持續健康的發展。另外該指南有著諸多積極方面,如具有相關市場界定的工具性,突出壟斷協議的協調一致實質,詳細列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關於經營者集中的兩點新突破,再次重申杜絕因濫用行政權力而排除、限制競爭,但目前仍有部分內容有待完善和商榷。
03、數字經濟時代如何進行反壟斷
一是緊密結合中國經濟發展的需求和發展階段,設定反壟斷的目標,探索推進包容審慎的監管。主要是借鑑美國和參考歐盟。從短期來看,對於處在發展初期具有較大潛力的新業態、新模式應當給予適當的自治許可權,對於數字經濟的重點行業、重點平臺和重點問題加強關注,從中長期來看應該推動反壟斷和數字經濟的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實施。
二是加強在反壟斷裡的經濟學的分析,增強反壟斷規制體系對數字經濟新問題的適應性。為什麼強調經濟學的分析呢?現在主要依賴於法律,但反壟斷法律的特殊性是非常強調效率,非常強調效率就一定得要大量的利用經濟學的方法,所以經濟學的分析能夠幫助指引整體執法的方向,提高執法的效率。要進一步將經濟學的分析融入到反壟斷中,藉助經濟學建立合適的競爭損害理論,並且要吸收新的一些競爭理論,持續關注新的議題,比如大資料壟斷、演算法合謀、初創企業併購、資料封鎖等新問題要關注,儘快釐清邏輯和找到應對的思路。
三是提高反壟斷執法的靈活性,加強反壟斷執法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以執法探索代替直接立法,在具體的執法環節堅持個案分析,在執法中不斷探索靈活、變通的反壟斷規則。數字經濟全球化浪潮不可阻擋,反壟斷執法也將面臨更多跨地區、跨國問題,要積極學習歐美國家相關經驗,提升我國反壟斷執法的國際水平。
四是加強反壟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尤其在數字經濟領域,需要跨學科跨領域的深度合作,需要懂經濟學、法學、計算機演算法等跨學科的人才,對執法隊伍的人才建設提出了更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