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作為重點監管物件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將在招標投標方面給予限制

快標手kuai發表於2021-11-29

11月25日,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釋出關於公開徵求《四川省建築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面簡稱《暫行辦法》)意見的通知,向社會公眾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或信件方式反饋意見, 時間截止2021年11月31日。



之所以制定《暫行辦法》,主要是為了加快推進四川省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誠信守法的市場環境。


《暫行辦法》將於 2022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


《暫行辦法》中明確信用資訊主要有基本資訊、優良信用資訊、不良信用資訊構成,並對相關概念進行了定義。此外,還規定了 建築市場各方主體的信用資訊公開期限,其中,基本資訊長期公開,優良信用資訊公開期限一般為3年,不良信用資訊公開期限一般為3個月至兩年,並不得低於相應行政處罰期限。


《暫行辦法》中規定,經認定存在特定嚴重不良信用行為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將列入四川省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管理期限為自被列入名單之日起1年。


《暫行辦法》中強調, 作為重點監管物件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在市場準入、資質資格管理、 招標投標等方面依法給予限制;鼓勵失信市場主體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



其他資訊



浙江:印發《浙江省建築工程質量評價試點工作方案》


11月26日,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並印發《浙江省建築工程質量評價試點工作方案》(下面簡稱《方案》),試點時間截止 2023年12月31日



《方案》中明確,建築工程質量評價的範圍主要是 不同形象進度的在建和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築工程。




關於評價內容/方式


《方案》中規定,建築工程質量評價的內容主要包括區域質量綜合評價、實體質量評價、使用者滿意度評價等指標,採用區市建設主管部門自評,省建設廳抽評。


  《方案》中提到,具體評價工作可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具有相應評價能力的第三方機構承辦;運用大資料統計分析及時發現本地區工程質量管理的薄弱環節,建立完善風險預警響應機制和差異化管理機制,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管理的智慧化水平。



素材來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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