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規範招投標行為,保障性住房建設應積極採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快標手kuai發表於2022-02-23

2月2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保障性住房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通知》(下面簡稱《通知》)。



《通知》中明確,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是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 重要舉措 對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意義重大


《通知》中要求,參照室外迎水面防水、室內房間不滲漏、室內隔聲防噪、室內空氣健康等相關內容明確本地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底線要求,制定便於監督檢查的技術要點,其中, 關於室內空氣健康 規定建築材料和裝飾裝修材料應綠色環保,優先選用獲得認證標識的綠色建材產品;室內空氣汙染物濃度甲醛不大於0.07mg/m3、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不大於0.45mg/m3。 關於圍護系統防墜落,規定建築外保溫系統與主體結構連線可靠,滿足安全、耐久要求, 不得空鼓、開裂和脫落;建築的立面裝飾構件與主體結構的連線應進行 抗震設防


《通知》中規定,深化工程造價改革,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 規範招投標行為,嚴禁惡意壓價、低水平建設。全面實行施工過程價款結算,加強合同履約管理。 保障性住房建設應積極採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大力推廣裝配式等綠色建造方式。積極推行建築師負責制和全過程工程諮詢等新型組織管理模式,促進建築、結構、機電裝置、裝修等各專業協同。




其他資訊



青海: 對企業經營、人員資訊稽核時,不得變相增裝置案條件


近日,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釋出《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明確建築業企業勞務專業作業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下面簡稱《通知》)。



《通知》中明確規定:

  自2022年2月1日起 所有已取得施工勞務資質(具有的多項資質中包含勞務資質或只有一項勞務資質)的建築業企業,新系統生成的資質電子證照中 不再含有施工勞務資質項


企業取得勞務專業作業備案資質證書後,即可承接施工勞務作業, 無需辦理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各建築業企業可根據要從事的勞務專業申請 一項或多項勞務專業作業備案。


各縣(區)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按照企業提交的備案申請,對企業經營資訊、人員資訊進行稽核, 不得變相增裝置案條件



素材來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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