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建築工程招標與投標,如何理解?

中國招標網發表於2020-06-01

招投標是大多數建設工程專案中都不可避免的一個環節,其本質是一種協議,但這種協議達成的過程又需嚴格受法律法規的約束,諸多糾紛也往往因招投標而產生。那麼什麼是建築工程招標與投標,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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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建築工程招標與投標,如何理解?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博律師解答:

  建築工程招標是指建設單位百對擬建的工程釋出公告,透過法定的程式和方式吸引建設專案的承包單位競爭並從中選擇條件優越者來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的法律行為。

  建築工程投標:是指經過待定審查而獲得投標資格的建築專案承包單位,按照招標檔案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單位填報投標書,爭取中標的法律行為。

  《招標投標法》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專案包括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專案;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專案;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專案。

  前款所列專案的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由發展計劃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報批准。法律或者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專案的範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常見招標形式:

  1.公開招標:

  適用於國家明文規定的必須進行招標的專案。

  2.邀請招標:

  不適合公開招標的工程,對有能力的投標人發出邀請進行招標。

  3.競爭性談判:

  採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使用者緊急需要的,技術複雜或者性質特殊的。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4.單一採購:

  不適合公開招標的工程,對有能力的投標人發出邀請進行招標。某專案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範圍的供應商處採購。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佔採購專案總價值的比例過大或公開採購不能適應緊急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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