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5年,《麻省理工學院斯隆管理評論》攜手德勤對數字化成熟度進行了調查,重點關注數字化顛覆的組織層面,而非技術層面。本次研究考察了處於數字化轉型早期階段、發展階段和成熟階段的企業,發現越來越多的跡象表明,不同數字化成熟度的企業之間存在很大的差距。今年的研究發現,這種差距往往源於企業的創新方式:數字化成熟度較高的企業不僅創新實踐層出不窮,而且創新方式也各不相同。
此次《麻省理工學院斯隆管理評論》和德勤的第五次數字化業務年度研究,調查物件涵蓋了全球4,800多名經理、高管和分析師,並對高管和思想領袖進行了14次採訪,最終得出以下調查結果:
- 數字化成熟度較高的企業,其創新速度遠高於那些成熟度較低的競爭對手。在處於成熟階段的企業中,81%的受訪者認為創新是公司的優勢,而處於早期階段企業的這一比例僅為10%。數字化成熟度較高的企業會在創新上投入更多資源,並不斷推動數字化進步。
- 數字化成熟度較高企業的員工在所有工作中都擁有更多的創新自主權。很多來自數字化成熟階段企業的受訪者稱,企業為其提供了充分的創新資源,而對於來自數字化早期階段企業的受訪者,持相同觀點的人數只有前者的五分之一。
- 與數字化成熟度較低的同行相比,數字化成熟度較高的企業更有可能與外部夥伴合作。80%的處於成熟階段的企業表示已與其他公司建立了合作伙伴關係,以促進數字化創新;但處於早期階段的企業中,只有三分之一採用此做法。合作的性質也因成熟度而異。
- 跨職能團隊是數字化創新的另一個重要來源。從一方面來說,數字化成熟度較高的企業更有可能使用跨職能團隊,從另一個方面來說,這些團隊在數字成熟度更高的企業中也發揮更多樣化的作用。
- 數字化成熟度較高的企業更具敏捷性和創新精神,但也因此需要更完善的治理策略。企業需要對其網路範圍內不斷增加的自主權制定政策,從而建立強有力的保護屏障。數字化成熟度較高的企業更有可能制定規範數字化業務的道德標準。
- 在預測企業未來實力會增強還是削弱時,成熟階段企業和早期階段企業的受訪者給出了截然不同的答案。前者認為其企業有能力適應數字化顛覆所帶來的變化,並擴大相應的服務能力;而後者則認為數字化顛覆是他們無法控制的市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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