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智慧財產權保護專案,構建產品的護城河

reed821發表於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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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或者生意,就像水一樣,具有流動性。什麼意思?水會從高處流向低處,然後逐漸把低處填平,最後形成一個水平面。做生意的道理也是如此,生意會從藍海流向紅海,最終穩定在二八定律。

比如,一個行業剛剛興起的時候,生意就是藍海,因為行業剛興起,所以幾乎沒有競爭者,就好比剛剛挖出了一個還沒有蓄水的大坑,周圍的水正在慢慢的流進去,在這個時期,只要肯去做就能有機會,甚至就能賺到錢。

因為沒有競爭者或者競爭者很少,就是看誰跑的快,反應快,大家跑馬圈地,只要肯幹就一定有不同凡響的收穫。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湧入這個行業的人就會越來越多,就好像隨著周圍的水逐漸流入到了這個大坑裡,原來沒有蓄水的大坑,正在一點點的蓄滿水。

隨著水位的上移,競爭會越來越激烈,這個行業裡的人,就會感覺到所謂的“生意越來越不好做了”。最終,坑裡的水全部蓄滿,行業飽和了,變成了紅海,競爭就會變的慘烈了,不再像以前那樣輕鬆了。

並且,由於慣性的作用,即使市場飽和了,湧入的玩家也還在繼續增加,這就導致市場的超度飽和,也就是這個坑裡的水,不僅已經蓄滿,而且已經超出了正常的水平面。這個時候,大家開始內卷,開始激烈競爭,然後一批一批的人被淘汰並退出這個行業。

然後,被淘汰退出的人會說“這個行業完蛋了,不好做”。其實哪有什麼完蛋的行業,只是這個行業現在所處的時期,是超度飽和而已。隨著退出的人越來越多,行業開始回歸正常,最終,大坑裡的水終於恢復在了正常的水平面上。此時,行業也就遵循了二八定律。

也就是20%的人能賺到80%的錢,剩下的80%的人,只能賺到20%的錢勉強維持。由此可以看出,當你覺得一個行業特別好做的時候,並不一定是你的能力有多強,可能僅僅是因為這個行業剛剛興起,還屬於藍海階段。

這個時候就相當於是在風口上,豬都能起飛。當你覺得一個行業不好做的時候,並不是這個行業不行了,而是這個行業已經是紅海時期了,開始內捲了,而你可能由於缺少競爭力所以感到艱難。不過,不管是藍海還是紅海,都只是一個行業的某一個歷史階段,最終,都會迴歸到平穩,行業迴歸到二八定律。

那麼,怎麼樣才能持續的在一個行業裡賺到錢而不被淘汰呢?當行業穩定的時候,能做到二八定律裡的那個二,而不是那個八呢?答案是:有核心競爭力,有足夠的門檻。競爭力和門檻,是多方面的。

比如,你有別人無法企及的流量優勢,或者你資金更雄厚,或者你的技術門檻更高,或者你的團隊、產品更牛逼等等,這些都是競爭力,都是讓你能在內卷中戰勝對手的充分條件。

而作為我們普通人來說,還有一個可以增加競爭門檻,阻止別人來惡性競爭的有效手段,就是:智慧財產權保護。

當一個行業開始內卷的時候,智慧財產權絕對是一個有效的武器。你在專案的某個關鍵路徑上,佈局了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比如商標,著作權,專利等,有時候真的能有效的防止競爭者肆無忌憚的抄襲和模仿,阻止由此可能引發的惡性競爭。

這幾年,國家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越來越重視。為了增加國力,一定會鼓勵科技創新。但是鼓勵創新一定要建立在保護創新的基礎上。如果只鼓勵,不保護,大家就都等著現成的直接抄就行了,誰還有動力去研發新的,去創造新的呢?所以,智慧財產權保護,在科技創新的作用上十分重要。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智慧財產權保護也是一把雙刃劍。為什麼是雙刃劍呢?因為智慧財產權需要保護,但從巨集觀層面上又不能保護的過於嚴格。

正是因為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企業和個人才有動力去創新,去研發。因為我研發出來的東西,如果申請了智慧財產權,別人就不可以原封不動的抄襲,如果被抄襲了,就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但同時,從巨集觀層面上,智慧財產權又不能保護的過於嚴格。從巨集觀、哲學,進化的意義上來講,大家的知識其實都是東拼西湊的,我們都是借鑑別人的成果,然後加上自己的改造,沒有人的知識是自下而上全部由自己創造的。

所以,我們都是不斷的借鑑別人的成果,來生產出自己的東西。如果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過於嚴苛,很容易形成技術或產品的壟斷,因為技術產權被限制的太死,大家就很難通過借鑑來進行創新創造了,顯然不利於社會的發展。

由此可以看出,不保護智慧財產權不行,保護的過死也不行,因此,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一直是在一個適度的原則上的。市場是開放的,你不可能僅僅通過一個智慧財產權,就阻礙所有其他競爭者的進入,但是,卻可以通過智慧財產權這個有效的武器,來對其他惡意抄襲者以有利的打擊。所以,智慧財產權保護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它卻是萬萬不能的。

在實際的市場壞境中,已經有很多人在利用這個武器了。有良性的,也有惡性的,有道德的,也有不道德的。舉兩個例子:

商標流氓:所謂的商標流氓,就是有一些公司,批量的去找一些小公司或者創業公司的品牌詞進行商標註冊。由於很多創業公司沒有智慧財產權的意識,或者還沒有來得及註冊商標呢,某一天忽然發現,自己的品牌詞早就被商標流氓公司註冊了。

那怎麼辦呢?你自己的品牌詞,商標權卻在別人手裡了,如果繼續使用就是侵權,他們會給你寄律師函。如果不用,前期的很多工作就白做了。所以,很多公司選擇花錢了事,把原本就應該屬於自己的商標從商標流氓公司手裡買過來。這個就是商標流氓公司的盈利模式。

圖片版權碰瓷:這個相信很多做網站或者做自媒體的朋友都遇到過,主要就是利用了圖片的著作權。把擁有著作權的圖片,批量地上傳到網上。上傳的時候,並不會明確說明這個圖片是有版權的。但是,一旦有人下載了圖片並進行商用了,就會進行起訴並要求賠償,而且賠償的金額都不低。就像釣魚一樣,願者上鉤,簡直是一個暴力的生意。

通過上面的例子,大家發現了嗎,智慧財產權真的是一個有力有效並且還能賺錢的武器,在商業社會中,法無禁止即可為。不管這些行為是否道德,只要是在法律的框架範圍內,理論上都是被允許的。

從道德層面上,不建議大家學習這些流氓的行為。我們利用智慧財產權是為了正當的保護自己的權益,提高惡意競爭的門檻。所以要對智慧財產權有一個正確的運用,並讓它發揮出最大的價值。

前面說的商標流氓和圖片版權碰瓷,利用的分別是智慧財產權類別裡的“商標”和“著作權”這兩個類別。除了這兩類,還有一個更具有含金量的類別,就是“專利”。

就以我自己做的專案為例,我有一個網站,叫做“八圖片”。功能就是可以生成一個加密的網路圖片連結。比如,使用者可以上傳兩張圖片,一張代表支付前看到的,一張代表支付後看到的,然後會生成一個圖片連結。

點開這個連結,只顯示第一張圖片,圖片上有二維碼,掃碼支付後就會顯示第二張圖片。很多人就通過這個功能,把一些密碼資訊或者提取碼,寫到第二張圖片上,而第一張圖片作為一個引導圖,從而實現支付後自動顯示資訊。

這個功能看似簡單,但其實還是比較有特色,在我做之前,市面上並沒有類似的產品。因此,我就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申請了發明專利:

申請下這個專利的作用就是,這樣一個特定的功能,如果有人抄襲了,做了一個一模一樣的產品,那他一定就是侵權了。因為一個固定的圖片連結,支付前看到一張圖片,掃碼支付後看到另一張圖片,它的實現方法一定繞不開我專利申請裡描述的技術特徵,一定會落入我的發明專利的保護範圍。

因此,在這個小眾的領域,我的專案就相當於有了一個智慧財產權的護城河,如果有人模仿了或抄襲了,我就隨時可以拿起侵犯智慧財產權這個法律的武器:蒐集證據,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停止侵權或支付使用費。

當然,我是否要維權,取決於侵權方是否給我造成了較大的影響和損失,值不值得我走法律途徑。但是主動權是掌握在我手裡的。

通過以上的所有論述,可以看出,在這個時代,智慧財產權的地位日漸凸顯,在商業競爭中已然是一個十分有效的武器。因此,我們申請並佈局好智慧財產權,並充分利用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可以極大提高我們自己產品的競爭力。

在如此內卷的商業時代,打造出一條不可侵犯的護城河,讓自己的專案永遠能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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