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法律跟我心裡想的有些不太一樣——讀《想點大事:法律是種思維方式》有感

狂天發表於2021-01-11

前一陣看了勞動法,對法律產生了興趣,聽說這本書不錯,花幾天看完,也算稍微對法律有了些理解。

簡評:
之前法律給我的印象是:“絕對的正義,為弱者發聲,為冤屈謀不平。”,
看了這書之後變成:“人行為的底線,主要目的是為了社會穩定。”

這本書主要講的:從法律角度來看,“法律人” 會如何思考,至於日常生活中可能用到的法律實踐,這本書完全沒說。
為了方便理解我把我從書中學到的主要體會透過問答的形式分享給大家。

先說說為什麼有法律:
答:假設這個世界沒有法律,那此刻的我們會處於一種什麼樣的生活狀態?
你今天的勞動所得,明天可能就被人搶去,後天你打殘了搶你東西的人,大後天被你打殘人的家人就會找你報復。
那人民朝不保夕的生活,這個社會怎麼發展?
此時有一個國家願意出臺某種大家必須遵守的規則來穩定這個社會,那大家會不會都向往進入這個國家生活?

再說法律的權威性:
答:既然這個規則是為了保證社會的穩定,那它就需要是權威的,因為只有權威才能讓大家信服。

刺兒頭小李伸手提問:我們都知道法律是權威的啊,可是你能保證法律是權威就不判怨假錯案了?
答:不判怨假錯案背後的一個基本的假設就是,這世界所有的案子都應該給出公正的結果,然而這是不現實的。
首先從法律資源來看,拿北京舉例,一個法官平均一年要判 170 個案子,假設法官全年無休的話,那他每兩天就要判結一個案子。
這一個判決,對雙方可能都有重大影響,但法官的判案時間只有兩天,問法官每個案子能判到什麼程度?
從結果看,二審上訴(不服法官一審的判決)率為 20%,說明大部分(80%)的判決還是能讓當事人信服的。
但你要說所有案子(100%)都不能有怨假錯案,那是不現實的。

刺兒頭小李:那你這麼說法律也不能代表絕對正義了?破壞了我對法律美好的嚮往啊?
答:法律不代表絕對正義,法律只代表法律,法律的判斷只依據法律條文和法律人對法律的解釋,你要問絕對正義是否存在,只能說這是法律人努力的方向。

刺兒頭小李:您可真會說呀,之前我一哥們被冤枉,一直打到終審都沒改判,現在都揹著處罰呢,你說這是正義的方向,能問問您這方向拐哪去了嗎?
答:(其實我作為普通民眾回答這個問題有點站著說話不腰疼,我就用書裡的內容解釋一下)法律講究終局思維,即一旦走完所有法律程式,幾乎不會再改判。
為什麼?一、法律本身的特質:不容質疑和不容挑戰。二、假設法律的判決已經結束了仍可無限上訴,那有一方不服的話,他會上訴到什麼時候?直到結果對他有利對吧?
如果一直可以無限上訴,那對於本身有限的法律資源又是極大的佔用,並且司法權威也會受到質疑。從某種程度上說,你上訴到法院,其實就是希望透過法律對你的事件進行一個了結,假如官司一直無止盡的打下去,那你這個事件也是了結不了的。

刺兒頭小李:哈哈,您這,話題轉移的很好啊?我問你的分明是我哥們被冤枉的事!你跟我撤這法律思維?想屁吃??
答:這我只能說不好意思,沒有辦法,前面也說了為什麼你哥們的事情終審結束後不可以再上訴,相對於個體法律人更看重整體的規則是否穩定。如果給你開了這道門,那未來有多少人都可以走,法律起到的穩定社會的作用也不復存在。國內的怨假錯案是可以申訴的,雖然不能停止判決和裁定的執行,但是也給了你哥們這種情況的一個解決的入口。

刺兒頭小李:哈哈,您說的對呀,這事情沒在您身上,您是真站著說話不腰疼!我跟您說我之前受到嚴重的惡意攻擊,我將攻擊者告上法庭找個公道,我以為正義會一定會向我這邊,誰知竟然因為我的律師沒有對方律師厲害就導致我的上訴失敗,這個法官不講事理?對方律師沒有良心,給他錢就什麼玩意都願意給辯護?
答:法官在判案時只能根據證據,因為他不是你,他也不是神,他只能根據現有證據,以及他的思考,對事實做出判斷,並且法官本身的工作量也很大,每個案子都要追尋出最深層的正義,這對法官的實際審理來講也不現實。
再說對方律師給錢就幹事兒這個事情,在個人看來,每個人做事情都有自己背後的邏輯和理由,你說他打你,他能說你先侮辱並挑釁了他,兩個人進入法庭爭論也容易變成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此時就需要律師,將你的情況與訴求,轉換成對應的法律條文進行解釋,也就是尋求 “法律事實”,而對方也同樣需要。一個在你看來 “客觀事實” 上,完全是你對的事情,在 “法律事實” 上就不一定還是這樣了,這就是你覺得你有理,但是因為對方請了好律師,所以你仍然有可能敗訴的原因。
另一方面,法律其實也代表著權力,而權力如果不被限制,就必然會涉及到濫用的問題。今天你隨便一上訴就把一個你的仇人判刑,那明天你另一個仇人是不是也可以讓你輕鬆判刑?
所以 “壞人” 也可以請律師辯護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也是一種避免對法律權力的濫用。

刺兒頭小李:道理您是說的清楚,可我就是覺得不高興!比如我身邊好多素質低的人吧,天天拿各種低素質行為噁心我,也沒見你們管管!
答:這……倒是真不管,因為畢竟法律是人們行為的底線,不能因為一個女的帶著孩子在地鐵裡吵鬧,就讓她進監獄吧?這是道德層面的問題,不是法律。

答:還有問題嗎?沒問題我今天就先講到這了。
刺兒頭小李:沒了,我先好好消化消化,一會兒還得去寫自動化測試呢,再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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