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臺有同學留言,問了這樣一個問題:
從事軟體測試工作三年了,主要做功能和介面測試,最近領導要求測試需要主動去review開發提交的程式碼,主動為團隊的交付質量承擔更多責任。這件事我應不應該去做?做了對自己有什麼好處?
很多同學在職場遇到問題時都會很猶豫,猶豫的原因一方面是分不清這個問題到底是自己崗位職責內的還是外部的,另一方面則是隻想做好自己分內之事,為團隊為公司考慮,那是領導和老闆的事情。
這種認知大部分職場同學或多或少都有,本質是同一種情況,即:你是否願意做更多的事主動成長,還是隻想安於現狀。關於此,我有以下幾點思考分享給大家。
1、預期管理
主動多做事情或者只做好本職工作,兩者沒有好壞優劣之分,只取決於自己對自己的預期。只要你能管理好自己關於工作和職場的預期,你能坦然接受,那一切都好。
2、發展空間
作為打工人,你可以只考慮拿多少錢做多少工作,只要滿足當前崗位要求即可。但長期來說你還需要考慮這些情況:
- 當下的工作你能做多久?
- 如果換個公司或團隊,你能否找到合適的崗位?
- 跳槽換工作的時候,你透過什麼去展示你的競爭力,證明自己匹配新的崗位?
經濟環境尚好的時候,大可找個規模大點的公司摸摸魚。但在當下嚴峻的經濟和就業形勢下,你是否能繼續摸魚混下去,是你自己需要面臨的問題。
如果你對工作內容和薪資待遇沒什麼要求,僅想找個班上打發時間,那完全可以。世界上有大把的工作可以從事,只要你能接受就行。
3、職場競爭
職場並不是溫情脈脈的大家庭,其本質上充滿了競爭,而競爭的本質是資源和利益的競爭,包括招什麼人,做什麼事,拿多少錢等等。
輪到升職加薪時,領導為什麼給你加薪而不是給別人?肯定需要較為客觀合理的理由。這個理由通常來說需要你完成了超過所在崗位職責範圍和預期的事情,升職加薪才具備合理性。
因此,如果你想在職場獲得一定成就,就勢必要主動多做一些事情,做一些重要的事情。
以前我建議一些同學找工作時,儘量去面試那家公司核心業務團隊或者專案所在的崗位,也是這個原因。如果沒在重點專案和團隊,那就想辦法和重點專案搭上一點關係,這樣才有更大的機率脫穎而出。
做好分內之事,是崗位職責該做的事,對得起薪資就行。在此之外額外主動做的事,才是你升職加薪、提升個人能力的價值兌現。
4、認知能力
當然,在做好分內之事以外多做一些更有價值的事情,僅有這個意識還不夠,還需要辨別哪些是更重要更有價值的事。
產出小、長期價值不大的事情要儘量少做;能鍛鍊自己提升自己能力,能為團隊提高產出和效率的事情則需要多做。因為只有這些事情才是對自己對團隊都有利的事情,做事不能只利己,雙贏多贏才是長期主義的核心。
釣魚的第一條規則是,在有魚的地方釣魚。第二條規則是,記住第一條規則。
5、Pua和大餅
如果你想要高績效,想要升職加薪,那就儘可能多做事,透過做事主動表達自己的價值訴求。畢竟沒有前期付出,基本不可能獲得回報,天上掉餡餅的事情只在故事裡。
這些話並不是Pua,而是你自己的選擇。人可以選擇自己做什麼工作,但沒有完美的選擇,你不能既要又要。
當然,如果公司和領導只會畫大餅,那就早點跳槽。時間是最寶貴的不可再生資源,你的時間遠比當下所在的團隊值錢。
6、職責和邊界
在職場很現實的一點是:職責往往是很清晰的,但工作範圍邊界卻很模糊。
只要是不涉及權利相關的事情,都可以大膽主動嘗試去做。不論是測試主動review程式碼,還是協助領導推進專案進度,抑或主動進行研發測試流程最佳化,都有很大的做事和改進空間。
最後謹記一點,抱怨無用,也是於己傷害最大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