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廉租房套型面積要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市政府近日釋出《上海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對本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以及改善其他住房困難群體居住條件等住房政策的具體實施,作了明確規定。
廉租房套型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
按照該《意見》要求,本市將擴大廉租住房保障範圍,將保障範圍從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廉租住房保障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等方式相結合,主要透過發放租賃補貼,增強低收入家庭在市場上承租
住房的能力。在廉租房源的籌措方面,要透過新建、收購、改建和鼓勵社會捐贈等多種渠道,增加廉租房源供應,由政府指定的專門機構回購,主要套型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
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將新改建集體公寓
《意見》中還提到,要繼續推進中心城區成片二級舊裡以下舊區改造,實施舊住房綜合改造。尤其是要積極推動舊小區綜合整治中配建廉租住房專案的有序開展,達到既改善市民住房條件,又增加廉租房源的目的。
在改善來滬務工人員的居住條件方面,按照“政府主導、統籌規劃、單位負責、市場運作”的原則,在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等來滬務工人員集中區域,新建和改建一部分集體宿舍和集體公寓,定向出租給來滬務工人員。
以居住證為核心研究制訂來滬人員購房政策
《意見》中提到,市房地、發展改革、公安等部門要研究制訂以居住證制度為核心的來滬人員購房政策,合理引導跨地區購房。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該政策可能是想抬高外來入滬人員的購房門檻,從而抑制炒房。
據瞭解,按照繼續落實國務院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各項精神,本市將加大住房供應結構的調整力度。嚴格執行“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所佔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的規定。在實施行政許可審批時,凡不符合套型結構比例要求的,規劃部門不得核發規劃許可證,建設主管部門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房地部門不得核發預售許可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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