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為什麼不能用工時來考核研發的工作

獵手家園發表於2019-04-15

我和每位管理者對話,只要和他們提研發管理的話題,他們都說太難,不外乎兩個原因:一是研發工作沒法量化;二是研發工作比較瑣碎。
但是,我們為什麼要量化研發的工作呢?
也許我話音未落你就是咆哮道:“不量化怎麼考核啊?”

我們不妨先來看一個問題:
達芬奇創作《蒙娜麗莎》大約花了3年時間,從1503年至1506年,而梵高畫一幅《向日葵》大概只需要幾個月的時間,兩位都是大師、傳奇級人物,你能評定說誰更好嗎?其實研發也一樣。


一、創造性工作
接下來說正事,我把工作分為:“創造性工作”和“重複性工作”兩種型別。
重複性工作,比如流水線上的工作,每個工人每天完成多少活,可以進行量化的;創造性工作,比如科研、創作,無法進行度量的。

那麼研發的工作屬於哪一類?現在看起來更像是創造性工作,所以你沒有辦法進行量化,只能以結果導向。寫到這裡有人會恍然大悟,原來之前給研發制定的KPI都是不合理的!是的,你繼續往下看。
對於如何衡量研發的工作效率,我資詢過@吳文勝老師,他對我說了一句讓我醍醐灌頂的話:一切對創造性工作的度量都會產生錯誤。


二、如何考核
於是,我開始反思我的工作,總結了如何管理研發工作的體會。
首先我定位研發工作為創造性工作,定位明確了,一切就都好理解了。因此,我把工時和研發聯絡在一起就是一個根本性的錯誤。就像我前面舉的例子,你能說達芬奇和梵高這兩位“研發”誰的工作效率高嗎?你只能拿結果來判定。

so,考核一個研發的貢獻大小就是:完成的任務數和任務難度(任務難度也是一個偽命題,如果不能判定,那就把它也去掉)。
那你肯定會反駁道:這肯定不行啊!A的任務用一天完成;B的任務用三天才能完成,這對B不公平啊!
公平是相對的,你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儘量保證這種相對公平。
怎麼做?競標!


三、競標
打個比方:任務來了,A認為他完成需要5天,B認為他需要3天,這都無所謂。既然B認為他的方案合理、高效,那就請B去做,如果他完成的好,節約出時間,那麼他可以用節約出來的時間學習;如果他完成的不好,時間超了,那麼他違約了,另外他也浪費了自己的時間、自我學習和改進的時間。
久而久之,前者的能力就會越來越強,後者只能奮起直追,否則差距就會越拉越大,這也就是所謂的不用揚鞭自奮蹄。

競標方式有多種:顯性的競標,如張榜公佈,說這個任務已經有團隊在做了;隱性的競標,比如說每個人都可以談自己的方案,合適的,主管和他進一步交流,把任務指派給他。做得好的,在團隊裡面會越來越突出,甚至不用表彰其它人都可以看得見。


四、結語
寫到這裡你是否明白其中的邏輯?為了完成更多的任務,A和B會不斷的競爭,不斷的去做更多的工作。
完成更多的任務有什麼好處呢?升職加薪算不算?
如果A和B不競爭呢?競標的背後需要紅事件去激勵。如果激勵也不行呢?很簡單,直接幹掉!

當積累了一定的資料,你自己建一個人才評估模型,把資料扔進去,人才盤點就出來了。
你也可以延伸一下,比如增加任務型別、任務難度等指標。
結現在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專案管理體系所做的,大多都是有問題的,都是違背軟體工程的本質的。特別感謝@吳文勝老師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