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球經貿摩擦指數報告》的主要發現涉及以下四方面:
一是全球指數同比穩中有降,但較大經濟體間經貿摩擦仍呈上升趨勢。《報告》顯示,全球經貿摩擦指數在2021年全年有6個月處於高位,同比減少3個月。從國家(地區)來看,2021年,印度、美國、阿根廷、歐盟、巴西和英國全球經貿摩擦指數的月均值處於高位。
二是各類措施的實施在發達經濟體與發展中經濟體差異較大,服務於國家制造業、國家安全和外交利益的意圖更加明顯。《報告》顯示,其他限制性措施在各類措施中指數月均值最高。20個國家(地區)均釋出了其他限制性措施,其中,已開發國家(地區)更多的採取產業補貼、投資限制和政府採購措施,位居前五的國家(地區)分別為美國、歐盟、加拿大、英國以及澳大利亞。
三是釋出措施多的國家(地區)同比更為集中,受影響較大的行業幾乎都與戰略基礎物資和裝備相關。報告顯示,2021年,20個國家(地區)共計釋出4071項措施,同比增長16.4%,月均339.25項,平均每個國家(地區)釋出措施203.6項。超過平均值的有3個國家(地區),分別為美國、歐盟和巴西。20個國家(地區)釋出的五類措施共涉及91個兩位海關編碼,佔全部98個兩位海關編碼的92.9% ,較2020年略有收窄,涉及農產品、食品、化學品、藥品、機械裝置、運輸裝置、醫療裝置以及特殊交易品等。
四是中國對全球經貿摩擦的影響相對較小,經貿措施的運用也相對較少。從全球經貿摩擦指數來看,2021年中國所有月份的全球經貿摩擦指數均處於高位以下。從全球經貿摩擦指數的排名來看,中國12月中有7個月位於11~20名之間,有3個月位於6~10名之間,僅有兩個月位於前5名,表明中國引發的全球經貿摩擦衝突相對較小。從各國(地區)釋出的措施情況看,美國發布的措施最多,佔20個國家(地區)釋出措施總數的25%;其次是歐盟佔比21.5%,巴西位居第三,佔比9.6%;中國僅佔比4.9%。從各具體措施分類來看,中國發布的措施總體都處於低位。比如,在貿易救濟措施領域,中國2021年未啟動調查;在進出口限制措施領域,中國佔該類措施總數的1.8%,印度、美國、土耳其、歐盟、阿根廷佔比分別為26%、24%、13%、8%和7%。在其他限制性措施領域,中國佔該類措施總數的1.2%,美國、歐盟、印度分別佔比為3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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