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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球共識維度:全球碳中和共識下,碳交易市場發展或迎來共振

  2015 年 12 月 12 日,巴黎氣候變化大會正式舉行,大會上聯合國祕書長潘基文呼籲國際社會應針對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採取措施,重視各國應對氣候變化風險的能力,並通過《巴黎協定》。該協議旨在安排 2020 年後各國政府應如何應對全球氣候變化,長期目標為限制全球平均氣溫的上升幅度,即與前工業化時期相比,其上升幅度必須在 2 攝氏度以內並爭取控制在 1.5 攝氏度內。2016 年 4 月 22 日,175 位國家領導人共同簽署該協定,環境保護已成為全球共振目標。 《巴黎協定》後,各國針對《巴黎協定》提出了符合自身情況的減排目標。摘取部分重要經濟體的具體政策如下:

  1.1 國外經驗:碳金融市場已實現對碳排放環境成本科學量化和市場化定價

  根據世界銀行2005 年以來每年出版的《全球碳市場現狀與趨勢》報告, 1998 年至 2004 年全球碳市場交易量從 1900 萬噸增長到了 1.2 億噸, 2005 年包括碳配額和專案減排量在內的交易量則一舉突破了 7 億噸, 交易總額超過了108 億美元,其中碳配額交易量3.29 億噸,交易額82.8 億美元。在隨後數年間,國際碳市場在經濟景氣的推動下量價齊升,碳配額交易額 4 年間從 82 億美元猛增到 1263 億美元,年均增長1.48 倍, 碳市場也因此曾一度被認為將取代石油成為世界上頭號大宗商品市場。

  從國外經驗看,碳金融市場已經成功實現了對碳排放這一類環境成本的科學量化和市場化定價,併為其提供了流轉、估值和變現的便捷渠道將其所對應的風險成本或潛在收益轉化成了企業的財務績效,成為綠色金融體系中率先實現落地生根的環節。1998 年至 2015 年全球碳金融市場的交易量抬升後又有所放緩,我們預計,中國參與至碳中和陣營中後, 全球碳中和共識下,碳交易市場發展或迎來共振,碳金融市場規模或再次攀升。

  1.2 展望未來,中國碳交易及碳減排的市場定價或是碳中和實現基礎

  我們認為,歐盟作為最先關注碳發展的經濟體,它的碳發展路徑值得我們參考。歐盟以制定的碳市場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總量設定、配額分配、 MRV(監測、報告、核查)等標準和規則的統一性,並逐步修訂完善, 建立了較為完備的政策法規體系。歐盟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做出階段性政策,逐步提升高碳排放的企業管理範圍、設立階梯式目標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和提升可再生能源能效,並預計 2050 年實現完全碳中和。

  歐洲碳市場(EU ETS)啟動於 2005 年,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碳排放交易體系。歐洲碳市場包括電力、工業以及航空部門的 11000 多個排放設施, 2020 年排放量約 13 億噸,交易量達 80 億噸,佔 2020 年全球碳市場交易總額 2290 億歐元的九成。展望未來,中國碳交易及碳減排的市場定價或是碳中和實現基礎。

  二、巨集觀經濟維度:國內能源結構進入“新舊轉換”的週期

  在經濟學角度,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導致的全球氣候變暖所帶來的負外部性問題一直影響著全球經濟,依靠石油、煤炭等傳統能源之上的生產方式帶來的影響沒有私人部門“買單”,而一直是公共部門承接這種負外部性帶來的成本。伴隨“碳中和”成為全球主要經濟體的共識,進一步調整全球能源使用結構,用技術變革及創新換取全球經濟長遠可持續發展成為各個經濟主體後續碳減排政策的重心。

  從經濟發展的質量與效率來說,政府需要對負外部性進行校正,把環境成本內部化到排放主體的成本結構中:

  1)在科斯定理的基礎上,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碳交易市場,用市場化的手段使成本最小化從而將社會排碳成本降到最低。

  2)在金融支援的基礎上,在傳統金融活動基礎上更強調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及對環境汙染的防治,發展碳金融等綠色金融,激勵綠色投資、抑制汙染性投資,注重財務績效的同時也注重環境績效。

  3)在資本市場上及信貸支援上,把研究和推廣 ESG(環境、社會、治理)正是推動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工具,引導和踐行 ESG 的投資理念,發揮龍頭企業的環境治理擔當。

  根據《世界能源統計年鑑 2020》資料,我國 GDP 佔全球比重達到 17%左右,能耗約佔全球 24.27%,二氧化碳排放約佔全球 28.76%,單位 GDP 碳排放強度約為世界平均水平的 3 倍。根據聯合國《世界人口展望:2015 年修訂版》預測,今後較長時期內世界人口將保持上升趨勢, 人口總量將從 2015 年的 73 億上升到 2030 年的 85 億,2050 年接近 100 億。從這個角度來看,作為人口與經濟大國,我國擁有全球 19%左右比重的人口創造全球 17%的 GDP,但排碳強度屬於全球較高水平,2020 年實現碳達峰的任務較為艱鉅。這或進一步倒逼未來 9 年居民部門的生活方式及企業部門的生產方式面臨較大的“變革”。

  實際上,伴隨政府對新能源領域的研究與使用的倡導,2014-2019 年我國單位 GDP 能耗已經出現連續下滑,我國能源利用效率逐年增長。2019 年,我國每萬元 GDP 消費 0.49 噸標準煤,較 2018 年下降 4.84%。清潔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就增長至 23.4%,但傳統的煤炭、石油佔比分別為 57.7%、18.9%,仍是我國主要的能源消耗來源。

  另一方面,在我國的碳排放格局中,能源活動,即化石燃料的燃燒以及化石燃料開採時的溫室氣體排碳佔比為 85.4%;工業過程,即工業生產加工中產生的溫室企業排碳比重為 15.4%;此外,農林業生產活動的綠植吸收對排碳貢獻為-0.8%。

  因此,降低傳統能源使用替代為清潔能源、 發展碳捕捉及碳匯(碳吸收)成為未來完成碳中和的必經之路。 清華大學的《中國長期低碳發展戰略研究》報告根據實現《巴黎協定》 下全球控制溫升不超過 2並努力控制 1.5以下目標下的減排路徑做出測算,2060 年前實現碳中和,實際上就是要努力實現 1.5目標導向下的減排路徑。即:在能源結構轉變中,到 2050年能源總需求 50 億 tce, 非化石能源佔比超過 85%,非化石電力在總電量中比例超過 90%,煤炭比例將在 5%以下。終端消費部門加強以電力替代化石能源直接燃燒利用,一次能源用於發電的比重由目前 45%提升到 2050 年約 85%,電力佔終端能源消費的比重由當前 25%提升到約 68%。另一方面,在我國的碳排放格局中,能源活動,即化石燃料的燃燒以及化石燃料開採時的溫室氣體排碳佔比為 85.4%;工業過程,即工業生產加工中產生的溫室企業排碳比重為 15.4%;此外,農林業生產活動的綠植吸收對排碳貢獻為-0.8%。

  我們認為,以光伏風電為代表的非化石能源成為 2030 年碳達峰前的增量能源需求的主要來源,2030-60 年能源結構進入“新舊轉換”的三十年週期。從行業影響來說,碳排放主要來自電力、鋼鐵、水泥、交通等行業。在 2030 年碳達峰目標約束下(2030 年單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下降60-65%),據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估算,2020—2030 年能源系統累計排放空間總量為 1160 億~1200 億噸,各行業直接 CO2 排放比例為:電力熱力 42%、工業 37%、交通 13%、建築 8%。

  三、國內政策維度:碳約束下的減排成為我國政策發力的重點

  目前我國關於實現碳達峰的政策之一是碳約束下的強化節能減排,就目前為止我國多地已經出臺相關公告嚴禁新增高能耗產能,同時也多次強調目前的節能減排重心應在壓低例如石油、煤炭等傳統高耗能高排放的能源消耗上;

  另外一個政策重點在於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對新型能源投資建設。例如光伏、風電以及核能的發展進行資金注入,利用少量的國有資本做槓桿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加快新型清潔能源平價化,降低建設成本,減少運輸消耗。

  “十四五”期間,碳約束下的減排成為未來政策發力的重點。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3 月,央行、工信部以及能源部等多個部門在 4 個月時間內緊急出臺關於實現“碳中和”的相關行動政策,各個部門都詳細規劃了本部門就目前強化節能減排效果的相對應措施和目標,生態環境部著重於低碳技術開發和專案投資,而工信部則致力於壓縮粗鋼產量,央行專注於綠色金融的持續推行。例如 2021 年 3 月,唐山作為全國鋼鐵重點基地就已經積極推出關停當地多個大型鋼鐵高爐的政策,並於本月關停高達 7 座大型鍊鋼爐,同時各地關於電解鋁、燒鹼、等高耗能產業的監管和限制措施或加速推進。我們認為,碳中和的政策實施力度在十四五會議後快速加碼,碳約束下的減排成為未來政策發力的重點。

  碳中和的清晰路徑下,政策執行力度加碼。根據政策及各部位釋放的資訊,我國推行“碳中和”的政策節奏可以總體歸結為:

  2030 年碳達峰前大力發展例如智慧電網,特高壓等新能源建設運輸技術以滿足光伏、風電等新能源的技術發展,同時壓縮高能耗高排放例如石油、煤炭等傳統能源上游原材料產能,提高傳統能源電化成本以逐步減少傳統能源在整體能源結構中比重,引導終端用能部門消耗模式整改, 於 2030 年實現碳達峰;

  2030 年~2060 年著手進行光伏、風電以及核能等新能源對石油、煤炭等傳統高耗能高排放的傳統能源的全方面替代,完成對碳捕集技術(CCUS) 的突破,結合自然碳匯迴圈、完善對非新能源的回收和迴圈、來實現社會電力供給部門的整體脫碳,徹底重塑能源結構,實現碳淨零排放。

  四、資源可控維度:國內大迴圈格局下,清潔能源發力或緩解能源依賴現狀

  從資源可控的角度看,我國石油及天然氣對外依存度分別達到 72%、 41%,但光伏、風電裝機規模全球領先,長遠角度看,或依託清潔能源發展實現供給端的資源可控。

  從進口細分資料看,石油、天然氣等能源進口量佔整體進口量的13.28%, 僅次於晶片等關鍵技術部件,礦產佔比達到 9%。作為我國製造業的“血液”,近年來,我國這兩項進口的需求和對外依存度呈增加趨勢:2019 年,原油進口達 5.1 億噸,增長 9.5%,對外依存度升至 72.45%,天然氣進口 9656 萬噸,增長 6.9%,對外依存度為 44%,油氣主要進口國為美俄、沙特等中東國家。根據 IRENA 資料,2019 年中國陸上風電、太陽能光伏、水電累計裝機規模分別佔全球總量的 34%、35%、27%,碳中和目標路徑下,新舊能源結構的轉變有助於提升中國國內大迴圈下的供給側的上游資源可控。

  從國內能源生產格局來看,我國能源生產體系已形成穩定的能源多輪驅動體系,包括煤、油、氣、電、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根據世界能源統計資料,以 2019 資料為例,中國大陸一次能源能耗量高達 141.7 百億億焦耳,佔比全球總能耗約 24%,亞太地區 55%。同年中國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了 9825.8 百萬噸,佔比全球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 29%。目前煤炭仍作為我國保障能源供應的基礎能源,在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中佔很大一部分比例。2012-2020 中國原煤年產量在 34.1 億-39.7 億噸之間浮動。因此,改善煤炭大量和低效地使用將成為降低能耗與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重要一步,煤炭行業的碳中和落實至關重要。

  另一方面,2015-2019 年中國原油進口量持續增長並在 2019 年創下 50572 萬噸進口量的歷史新高。2018-2019 中國石油進口金額已超過 2400 億美元。相反,我國原油出口量呈現出非常明顯的持續下降走勢。 2019 年中國石油出口量為 81 萬噸,累計下降 69.2 %。

  中國目前仍處於過度依賴石油進口的階段,石油定價權不在中國,而市場對石油的需求彈性基本呈剛性,加上目前國際原油市場基本為寡頭壟斷,中國必須承擔石油價格波動。因此,傳統重工業未來必須要推進安全智慧綠色開發利用煤炭開採業,以清潔高效的原則發展火電,提升天然氣的生產能力以及擺脫石油依賴。

  能源發展從高碳到低碳的轉變有利於能源高效利用化、清潔化、可持續發展化,新能源取代傳統化石能源會是能源格局長期演變下的必然趨勢。 我國在清潔能源的開發技術和建設規模上均具有國際競爭力。電力供應能力近幾年穩定上升,累計發電裝機容量 20.1 億千瓦,截至 2019 年年底,全國發電量已達到 7.5 萬億千瓦時,較 2012 年相比同比分別增長 75%、50%。根據國家能源局的披露資料,目前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累計裝機容量均居全球首位,2019 在運在建核電裝機容量也以 6593 萬千瓦的驚人資料穩居世界第二,在建核電裝機容量更是早已達到全球第一。清潔能源成本也持續降低,如光伏單位裝機成本,截至 2021 年已下降至 3.1 元每瓦。

  能源的低碳化、清潔化、高效化是能源發展的大勢所趨,也是中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迫切追求。而目前的中國已具備良好的清潔能源發展基礎,為實現資源可控,未來將會致力於傳統工業的高質量發展與新能源的進一步研發。

  從國際角度而言,相較於其他各大國我國碳排放量處於世界前列,主要原因也是過去 20 年高速發展背後是相對而言副作用較大的高排放能源結構所導致,煤炭、石油以及天然氣是當時我國能源消耗的三大支柱, 且當時我國新能源發展較美國等其他國家較為落後,無法進行有效的替代減排,且森林植被的大面積破壞導致自然碳匯循壞效率低下,直接進一步惡化了我國碳排放量居高不下的情況。

  而從碳排放強度角度來看,從 04 年開始出現了明顯低走勢,得益於國家從 03 年開始強調低碳排放,綠色生活,但由於同期我國由於新能源發展程度不足,煤炭等傳統能源依賴程度高等問題無法擺脫高能耗傳統能源結構,因此即便碳排放強度不斷降低,但是人均排放量一直到 2012 年卻仍保持抬頭趨勢。

  五、碳中和技術路徑:以 2030 年為分水嶺,“新舊”能源替代加速

  5.1 2012 年起我國人均排碳量仍保持抬頭趨勢

  我國碳排放量在 2003 年~2013 年增幅較大,源於該時期高能耗高排放的石油、煤炭產業主導了我國整體的能源結構,從 13 年開始到 17 年我國碳排放增速基本為零,因為後期我國多次提出並倡導“低碳環保”概念,降低碳排放,緩解溫室效應的概念不斷通過各種方式傳播並影響大眾。

  5.2 三個時間維度展望碳中和技術路徑下“新舊”能源替代的節奏

  根據碳達峰及碳中和所實現的技術路徑,我們分三個時間維度展望“新舊”能源替代的節奏:

  從短期來看,為順利實現 2030 年碳達峰目標,必須致力於清潔能源的運輸優化以及儲備技術突破,為後期清潔能源的全面推行築牢基礎。為從光伏,風電運輸角度來看,國家智慧電網以及特高壓電網建設程式已在加速,2021 國家電網會議表明將推行一批最新特高壓重點工程的建設, 從 2006 年特高壓建設起始至今我國在特高壓建設方面已投資 6512 億,僅2020 年投資額就高達 1811 億,建設方面在運專案 25 條,在建專案 7 條,待稽核專案 7 條,從 2005 年至今我國特高壓工程累計長度也已經突破 30555 公里,運輸優化方面已取得亮眼成效。

  同時為了解決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由自然條件引起的隨機性問題,我國也在大力發展電化學儲能等新型儲能技術,中國儲能網資料顯示,2020 年我國新增投運儲能裝機容量為 1800MW,相對更為環保的電化學儲能新增裝機容量為 785.1MW,佔比高達 30.4%,排名升高至第二,僅次於傳統的高能耗抽水蓄能。由此可見作為運輸優化核心的特高壓以及儲能裝機原材料的鋰電池都會在短期內走強。

  從中期來看,整體能源結構的重塑和碳捕捉技術的升級成為必須完成的任務。在碳達峰目標完成後,隨著新型清潔能源的建設、運輸成本平價, 傳統高耗能高排放能源將逐漸被整體替代,我國的節能減排效率將進入一個新高度,整體能源結構得到重塑,隨著碳捕集技術(CCUS)和可再生能源的成熟,電力部門脫碳完成。交通、建築和工業等終端用電部門實現電氣化,剩餘能源供給成分也完成低碳排放轉型。

  從長期來看,能源結構重塑完成和碳捕集技術的成熟將逐步實現我國的碳負排放,至 2060 年碳中和目標的完成,此時資源迴圈再利用成為保持碳中和、達到氣候中性的主題。新型清潔能源回收迴圈再利用技術的突破和成熟成為碳中和達成後的推進節奏,結合森林、土壤等自然碳匯形成社會—自然兩位一體的可持續經濟性淨零碳排模式,以促進我國儘快達成氣候中性。

  六、財政與金融:以碳金融、碳定價等金融市場工具支撐碳中和經濟

  6.1 公共財政支出之外,誰來支付碳中和經濟的資金缺口?

  未來 30 年,碳中和領域投資規模超 138 萬億,財政支出規模或僅佔 15.94%,碳金融、綠色金融是為碳中和經濟的資金缺口買單的主要方式。 清華大學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的資料顯示,今後 30 年 “碳中和”領域的投資規模將超過 138 萬億。以此估算,平均每年碳中和領域投資規模佔 GDP 的比重約 2%-2.5%。從傳統的財稅收入來看,2019 年國家公共財政中關於節能環保的總支出為 7390 億元,以此推算,未來30年我國財政關於節能環保的總支出約為22萬億左右,遠遠不足138 萬億水平,佔比僅為 15.94%。

  我們認為,發展碳金融、綠色金融以財政支出撬動社會資本全方位參與碳減排目標的完成,通過銀行信貸發展綠色金融及資本市場發揮金融支援,或將是補足碳中和經濟的資金缺口的主要方式。

  1)利用綠色金融及碳金融的發展盤活“碳中和”經濟

  我國綠色金融體系以間接融資為主。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披露,截至 2020 年底,本外幣綠色貸款餘額約為 12 萬億元,同比增速為 16%。其中, 電力、熱力及交運等行業的綠色貸款佔綠色貸款餘額比重為 59.67%。 我國發展綠色金融以來,致力於建立起校正環境汙染和溫室效應等負外部性的經濟機制,對企業減輕環境耗損的經營行為給予相應的激勵,最終阻斷企業的環境套利行為。我們預計,按照 16%的增速發展速度保持不變,綠色金融規模在未來五年達到 100 萬億。

  在直接融資領域,綠色債券存量規模超過 8000 億元,主要是綠色債券的發行為主。依據  行業分類為環保概念的首次公開募股(IPO) 融資規模,2016—2020 年,我國綠色股票累計融資規模僅為 120 億元左右,而綠色債券每年發行規模均超過 2000 億元。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在接受專訪時披露的資料,截至 2020 年末,綠色債券存量規模超過 8000 億元,已涵蓋金融債、中短期票據、公司債、企業債、 可交換債、資產支援證券等 10 種債券。隨著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預計未來我國債券市場仍將發揮我國綠色金融直接融資主力軍的作用。

  碳金融主要是指圍繞碳交易產生的金融化的市場。在歐盟率先提出碳交易概念後,是企業間就政府分配的碳排放權進行市場交易所導致的金融活動而產生。泛指服務於限制碳排放的所有金融活動,既包括碳排放權配額及其金融衍生品交易,也包括基於碳減排的直接投融資活動以及相關金融中介等服務。就我國而言,碳金融市場發展起步還比較晚,需要市場發揮資本配置的決定性作用,通過價格來更好引導碳減排及低碳投資。我們認為,在碳中和的穩步推行下,不斷提升碳市場的金融化程度, 有助於在 2030 年實現碳達峰下的減排目標。

  碳金融或是綠色金融的重點領域,根據世界銀行預測,中國碳市場規模約為 30-40 億噸,碳交易市場規模或達 200 億美元。根據世界銀行的預測,2017 年全球碳市場覆蓋全球約 360 億噸碳排放總量的 18.36%, 共 66 億噸,而中國碳市場貢獻其中一半以上的覆蓋量大約在 30-40 億噸。

  根據全球碳市場年度換手率計算,2017 年全球碳市場交易量約為 184 億噸,根據接近 2015 年度全球碳價區間中值水平的歐盟碳價估算,2017 年全球碳市場交易額約為 920 億美元;

  根據中國國內現貨市場換手率計算,2017 年全球碳市場交易量則會向下大幅度修正到 80-90 億噸左右;在中國啟動碳期貨等衍生品交易前,全球碳市場年交易量或將穩定在這個水平。

  2) 藉助資本市場,建設碳排放的氣候變化投融資政策體系

  國家相關部門於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共同釋出了《關於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共提出五方面 15 項舉措,其中尤為重要的就是加快構建氣候投融資政策體系,逐步完善氣候投融資標準體系包括氣候資訊披露標準和建立氣候績效評價標準,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與外資進入氣候投融資領域,同時強調引導和支援氣候投融資地方實踐,並強調開展氣候投融資地方試點、營造有利的地方政策環境和鼓勵地方開展模式和工具創新。這將有利於氣候投融資政策在地方上的落地和實踐。 目前,全國七個碳交易試點納入了近 2500 家排放企業,主要集中在電力、水泥、鋼鐵、化工、建築等三高行業,已經開始取得初步成效。

  我們認為,在資金引入方面,《指導意見》特別強調激發社會資本的動力和活力,提出“鼓勵企業和機構在投資活動中充分考量未來市場碳價格帶來的影響”。在全國碳市場啟動執行之際,《指導意見》提出支援開發碳金融活動,探索碳期貨等衍生產品和業務,設立碳市場有關的基金, 在資本市場上及信貸支援上或引導資本市場投資踐行ESG的投資理念, 發揮龍頭企業的環境治理作用。

  6.2 為什麼碳定價是碳中和經濟及推進碳減排的關鍵?

  從產權明確的經濟學原理角度,碳金融發展的另外一個關鍵問題在於— —定價。如上文所述,發展碳金融最大的挑戰就是如何對環境成本進行量化和風險定價,並在此基礎上對環境績效進行合理估值,最終將經營績效與環境績效納入統一的企業利潤表。碳市場的金融化發育程度還很低,同時又面臨著遠遠超過歐美的低碳轉型壓力,2017 年全國碳市場啟動後,中國將成為全球最大的單一碳市場,通過發展碳金融市場爭取國際碳定價權顯得尤為重要。碳定價實際是對排放二氧化碳設定一個價格,通過發揮價格的訊號作用,使經濟主體減少排放二氧化碳,或為排放二氧化碳買單,從而引導生產、消費和投資向低碳方向轉型,實現應對氣候變化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碳定價主要包括碳稅(Carbon Tax)和碳排放權交易(ETS)兩種形式。 碳定價權博弈將會成為大國博弈的重要內容之一。當前全球已有 61 項碳定價機制正在實施或計劃實施中,其中 31 項關於碳排放交易體系, 30 項關於碳稅,共計涉及 120 億噸二氧化碳,約佔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 22%。2019-20 年,中國在全國碳市場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重點工作包括:為率先開始的電力行業交易做準備,確立 MRV 相關規則和碳會計處理規定。生態環境部於 2019 年 5 月 27 日釋出《關於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工作的通知》,為配額分配、系統開戶與市場測試執行做前期準備。碳價價格波動對能源價格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兩方面:

  碳價通過電力市場的經濟排程機制,傳匯入火電發電成本和批發電價,影響終端使用者的用電成本;

  碳價會提高燃氣發電相對於煤炭發電的成本優勢,因為前者的度電碳排放只有後者的不到一半,所以碳價會提高燃氣機組的發電量,提高天然氣需求和氣價,也會進一步抬高電價。目前,全球碳定價機制所覆蓋區域的碳排放量中,將近一半的碳定價低於 10 美元/噸。根據我國試點的碳交易市場資料,從碳交易價格表現來看,2021 年我國碳排放交易所的碳排放交易價格維持在 10-40 元/噸區間,我國碳交易價格低於全球水平。此外,汙染嚴重地區碳價偏高或一定程度上發揮了市場的有效配置作用。

  我們認為,在構建國內大迴圈、國際雙迴圈的戰略發展中,綠色低碳經濟或是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伴隨碳定價水平及市場化的完善, 排放權交易會讓重汙染地區或者高耗能、高碳排企業承擔應有的社會治理成本,倒逼中國高碳產業調整。我國也需要建立完整的配套政策,在全球碳中和的程式中爭取碳排放的市場定價權。 此外,從貿易角度來看,我國與美國、歐盟等發達經濟體貿易頻繁,低碳的結構轉型有利於避免碳關稅對中國產業的短期衝擊;而長期通過加快發展低碳經濟,可以提升出口產品競爭力。

  七、碳中和政策破局下,傳統能源行業的變革與新能源行業的機遇

  7.1 化工:化工全面低碳革新,石油煤炭供應減量,新材料或受益

  石油煤炭等傳統能源是化工行業主要的上游供給,節能減排背景下上游供給緊縮導致行業成本線陡增;同時十四五規定對新增的煤化工專案不再予以審批,進一步減少行業生產規模,這為化工行業又帶來一次供給側改革,技術突破革新成為行業未來趨勢。

  從化工材料來看,碳中和推進背景下環保生物基材料等新材料以及可降解材料對原本高耗能材料的替代成為必然,同時“禁塑令”出臺進一步拓寬新型可降解材料發展空間,類似焦炭、聚氯乙烯、甲醇等等高耗能產能均被要求減量;同時取消行業電價優待進一步提高行業加工成本以抑制高碳排。

  7.2 鋼鐵:低質鋼材全面減產,優質環保鋼鐵企業盈利抬升

  我國鋼鐵鐵行業碳排放量佔全國碳排放總量的 15%,是碳排放最高的製造業。粗鋼作為傳統鋼煉產能主體,在我國產量居高不下,我國粗鋼產量從 1949 年的 15.6 萬噸,僅佔全球產量的 0.1%,而 2020 年我國粗鋼產量為 10.53 億噸,佔比全球 53.3%。從增幅方面來開17 年來我國粗鋼產量增速已經開始走低,為後期粗鋼等低質高碳排鋼材的退出作出鋪墊,但短期粗鋼等仍是我國鋼鐵行業產能主流。

  隨著相關政策出臺,我國相關部門直接對鋼鐵供給端源頭尤其是粗鋼產量進行壓縮減量,同時各地政府也開始積極響應,例如唐山直接關閉 7 座大規模煉爐。電弧爐鋼以電能作熱源,避免傳統鍊鋼模式的低效高排以及鋼材雜質高等問題,是目前代替粗鋼的首個選擇,而廢鋼作為電弧爐鋼原材料產業需求開始穩步提升,15 年中旬到 19 年末價格也持續走高,十四五會議後,粗鋼等產量以及規模會被逐步限制並在新材料技術突破後被高質低排精品鋼所替代。

  短期來看目前鋼材結構以及需求剛性不會被動搖,供給端壓縮會引起鋼價暫時性的普遍上漲,,除了新季鋼材需求開始釋放之外,國內的鋼廠大儲量也起到了一定程度的抬升作用。碳中和推進下電弧爐鋼作為一種質量以及價效比遠優於平爐鋼的精品鋼,其行業佔比或會提升,鋼廠環保性也得到一定程度保證,短期內廢鋼生產企業及電弧爐鋼轉型較快企業或成碳中和背景下鋼鐵行業受益主體。

  7.3 煤炭:短期煤炭能源核心地位無法動搖,行業集中度或進一步提高

  過去我國煤炭消耗量一直處於高位,2015 年我國煤炭消費 37.5 億噸, 佔全球消費總量49%;而到2019年我國煤炭消費量已達到81.67億噸, 佔全球消費總量 52%。煤炭在我國能源消費結構的比重達到 64%,遠高於 30%的世界煤炭平均水平,煤炭作為碳中和背景下減排的重點,其產能削減和技術突破都需要較長週期。

  碳中和及‘能源雙控’政策背景下,能源結構重塑已是勢在必行,2030 年碳達峰目標的出臺,說明煤炭需求在 2030 年前基本觸頂,但作為我國目前能源供給的主要部分,煤炭在短期的需求剛性無法被動搖,我國煤炭消費量從 16 年開始仍然在逐步走強,但明顯從 2018 年開始增速已然平滑,這為未來煤消耗降速減量已經埋下伏筆。而在長期來看碳達峰後清潔能源的技術突破和成本平價必然會對煤炭在我國的能源地位產生根本影響。

  2015 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肅清煤炭行業大部分中小型違規產業,我國煤炭行業結構已呈現出了一定的行業集中度,2020 年國家能源集團的煤炭產量佔比高達整個行業的 13.63%,未來碳中和推進過程中,大部分煤炭企業由於技術突破問題以及產能成本高昂等因素會逐漸在能源結構重塑中被淘汰,少部分國有控股龍頭煤企或能在發展中實現產能低碳化技術突破並在長環保化週期中實現突圍並進一步強化市場盈利能力,投資價值或得以加強。

  7.4 光伏:2021 年光伏進入平價階段,光伏龍頭率先受益

  縱向對比,中國光伏新增裝機從 2016 年開始出現急劇上升,2016 年至2019 年都未低於 30000MW,2017 年甚至達到 53100MW。累計安裝光伏功率於2019 年年底達到 205493.165 兆瓦,同比 2012 年實現了近 30 倍的增長。橫向對比,2019 年中國太陽能消耗高達 2 百億億焦耳, 佔全球太陽能消耗的 31%,比美國高出一倍。

  近年中國對新能源的研發與建設日漸重視,清潔能源資源發展迅速,技術逐漸成熟,成本也隨之降低。光伏單位裝機成本,從 2011 年 14.5 元每瓦持續下降,截至 2021 年已下降至 3.1 元每瓦,累計下降 78.62%。

  “十四五”期間,中國光伏產業鏈將整體迎來快速發展。上游光伏裝備製造業中,矽料價格有望持高。2021 年供給端產能釋放仍處於未知,而在政策扶持所帶動的大趨勢下,矽料需求激增,在供需平衡狀態下矽料價格有望達到高位。矽片在 2021 年供給釋放加速,價格或將下降,影響企業盈利。由於矽片行業 2019-2020 年持續出現高額盈利,未來或將吸引大量廠商進入市場至市場過於飽和,致使 2021 年出現供給過剩的可能性大大提升。逆變器隨著疫情後的市場恢復也將出現明顯行業上升, 尤其以海外需求的反彈最為顯著。國產逆變器目前價效比已超出海外企業,未來逆變器市場將提高出口量。中游市場以光伏玻璃的變化最為突出。工信部於 2020 年 12 月 16 日表示光伏玻璃即日起將不再受到產能置換限制。這一利好政策預計或推高光伏玻璃及挨個,並影響光伏元件生產和交付能力。下游光伏應用投資建設將出現乃至運維領域都或迎來大範圍發展。例如國家交通運輸部鼓勵在服務區、邊坡等公路沿線合理佈局光伏發電設施以及制定高速公路路側光伏工程技術規範等。

  光伏行業在碳中和的長期發展下,市場規模盈利寬闊的發展空間;其中, 平價專案啟動,海外平價區域擴大下,中國光伏龍頭企業具有海外比較優勢,或在全球共振的碳中和目標下率先受益。

  7.5 風電:裝機容量持續增長,拓寬新能源應用場景

  縱向對比,中國累計安裝風力渦輪機容量在 2019 年約 210478 兆瓦, 同比 2012 年增長了 241.7%。同時中國風電累計裝機容量也持續穩定增長超過十年,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達到 236402 兆瓦,與 2012 年相比同比增長 213.85%。橫向對比,2019 年中國風能消耗達到 3.62 百億億焦耳,遠超於美德英法等歐美髮達國家,該數值佔據全球總風能消耗量的 28%。截至 2019 年,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容量 7.9 億千瓦,約佔全球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的 30%。其中,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分別達 3.56 億千瓦、2.1 億千瓦、2.04 億千瓦、2369 萬千瓦,均位居世界首位。

  《風能北京宣言》提出在“十四五”規劃中,須為風電設定與碳中和國家戰略相適應的發展空間,即保證年均新增裝機 5000 萬千瓦以上, 2025 年後,中國風電年均新增裝機容量應不低於 6000 萬千瓦。“碳中和”大勢下新能源發電佔比快速提升,“新基建”背景下 5G 基站、 資料中心、充電樁需求加速,配套低壓電器與繼電器需求較快增長,中高階需求佔比有望提升。

  我們認為,能源網際網路戰略目標明確,未來將繼續加大特高壓、能源網際網路建設,進一步降低棄風棄電問題的發生率, 促進分散式電源和微電網發展,2021 年電網投資有望恢復增長,資訊化、特高壓、儲能等環節投資有望超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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