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心內科康復到能夠沿著病房走廊慢慢散步以後,見到了太多失去行動能力的老人躺在病床上的慘狀。我並不想對此做詳細的形容,但那全身插滿管子,滿臉呆滯、一絲兒活氣也無的臉龐,還有失禁的大小便、背上大片的褥瘡,還是讓我忍不住去想,這麼活著真的有意義嗎?真的只能說是人還“活著”,還有一口氣而已,別的一切根本談不上。
尤其是臨近五一假期,病區迎來一波入院潮,一批失能老人被緊急送來住院,方便家屬外出度假,更是讓我看到了他們平時給家屬帶來的不便,甚至是折磨。所以說久病床前無孝子,其實只是人性的自然本能而已,沒自己嘗過滋味的都沒有權利評價他人。
對於這些失能老人而言,其實決定他們生死的權利早就不在他們的手裡,而是在家屬的手裡。那麼家屬選擇花費大筆錢財,死拉活拽也要在生理上維持其生命,即使所有的維生措施都只是在給老人帶來更多、更深的痛苦,又是為什麼呢?
這方面巴金的例子可能更廣為人知,下面引用某微信公眾號的相關內容:
“著名作家巴金最後的6年時光,都是在醫院度過的。這6年裡,他以院為家,整天躺在床上,過上了有口難言的日子,默默承受著“語不能言”的悲哀。
因為氣管切開和帕金森氏病的折磨,他不能自己進食而靠鼻飼。為了吸痰,插管長期插在鼻子裡,嘴合不攏,下巴脫了臼。後來還做了氣管切開,用呼吸機呼吸使呼吸道暢通。
巴金想放棄這種生不如死的治療。可是他沒有了選擇的權利。周圍的人對他說,每一個愛他的人都希望他活,巴金不得不強打精神表示再痛苦也要配合治療。但巨大的痛苦使巴金多次提到安樂死,被拒絕後他還向家人發過火,說不尊重他。
巴金還不止一次地說:“我是為你們而活。”“長壽是對我的折磨。””
所以在我看來,這種堅持無效治療的行為,對於家屬而言當然不能完全排除情親、愛情的作用,但我相信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做給外人看的,就好像盛大的葬禮從來都是辦給活人看的,死人根本看不見。畢竟國人講究的就是一個面子,內裡如何先不論,至少對外是一定要維持忠孝仁義的人設。至於這種強加給老人的痛苦,反正他已經口不能言了,又能怎樣?
所以在看多了這種事情以後,我自己總結的結論是:生當痛快,死應乾脆!拖拖拉拉的搞個人財兩空,其實對生者和死者都是一種傷害。
“生當痛快”好說,“死應乾脆”其實與國內現行的法律不太符合,因為國內目前不認可安樂死。但至少我自己是打算乘著神智還清醒的時候立遺囑了,必要的時候堅決主動放棄治療,這個合法,但可能會被噴子噴而已。
我自己體面了一輩子,實在不想最後的時候搞得很不體面。如果別人不給我體面,那就只能自己給自己體面。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