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帖]十年拉鋸戰終結束,Google 贏得 Java API 版權訴訟

济南小老虎發表於2024-04-21
https://www.oschina.net/news/136073/googles-wins-lawsuit

Google 和 Oracle(甲骨文)在法庭上就 Android 作業系統中 Java 程式語言的使用問題爭吵了十年。美國最高法院在週一以 6 比 2 的投票結果裁定,Google 對 Java 程式碼的使用被歸為 "合理使用",沒有違反聯邦版權法 —— 而非 Oracle 辯稱的 "純屬剽竊",而這一裁定也是此案件的最終結果。

Java 程式語言最初是在上世紀 90 年代由 Sun Microsystems(Oracle 於 2010 年將其收購)開發的。開發人員發現 Java 是一種在網站中構建功能的簡單方法,後來它被廣泛用於移動應用中。Java 過去和現在都是一種開源程式語言,這意味著整個科技行業的開發者社群都為它的發展和演變做出了貢獻。該語言的主要部分透過 API(應用程式設計介面)提供給開發者,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Google 在 2007 年推出 Android 作業系統時,他們編寫了數百萬行原始程式碼,與此同時他們也使用了 11330 行來自 Oracle Java 平臺的原始程式碼。

Google 與 Oracle 公司之間的糾紛主要在於,Oracle 認為透過 API 交付的核心 Java 程式碼受版權保護,應該由使用它的人支付許可費。Google 則認為它所使用的程式碼純粹是功能性,而非創造性的原始程式碼,故不受版權保護。由於雙方存在嚴重分歧,Oracle 於 2010 年向 Google 提起法律訴訟。

兩大公司從地方法院,到上訴法院(Appeals Court),再到如今的最高法院,輪流上訴並互有勝負。在 2018 年三月,上訴法院裁決 Google 侵權,Oracle 索取 88 億美元賠償,隨後 Google 的律師要求最高法院審理此案。最高法院同意了,而這也為如今的最終判決奠定了基礎。

最終,最高法院並不支援 Oracle 關於 API 受版權保護的說法。經過裁決,多數人認為 Google 在 Android 中對 Java 的依賴屬於版權法中的 "合理使用",這項裁決推翻了 2018 年上訴法院的裁決。

該判決使 Google 免於向 Oracle 支付數以億計的專利費和賠償金。這一判決也可能維護了當今軟體開發環境的開放性和互操作性。

這就是為什麼 IBM、微軟、Mozilla、Etsy 和 Reddit 等軟體開發商曾向高等法院提交支援 Google 的法律意見書。

與此同時另一方面,一些人認為法院的判決可能開創了一種 “合理使用” 原則的先河,將阻礙未來程式語言的發展。

甲骨文首席法律官 Dorian Daley 在判決後的一份宣告中表示:"Google 平臺如今變得更加壯大,市場力量也變大了,壁壘變高了,能與之競爭的能力變低了。他們偷走了 Java,並花了十年時間進行訴訟,只有壟斷者才能做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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