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加大對銀行業保險業客戶資訊洩露處置力度

Editor發表於2019-02-27

中新網2月25日電 在25日國新辦舉行的新聞釋出會上,銀保監會副主席樑濤指出,個人資訊保護問題是比較大的問題,最近銀保監會準備在這方面出臺專門措施,補短板,強化銀行業和保險業的資訊風險管理,加大對客戶資訊洩露監管的處置力度。


會上有記者問:銀行保險服務的消費者是非常廣泛的,但是近年來誤導銷售、洩露消費者資訊等一些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而且還出現了噱頭性質的網際網路保險產品,請問銀保監會未在來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會有什麼樣的措施?


樑濤指出,從日常掌握的情況來看,消費者比較關心的主要有購買理財,收益兌付、保險理賠、手續費收取、個人隱私保護等方面的問題,銀保監會成立以來直面這些問題,圍繞制度建設、落實銀行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主體責任、投訴處理、宣傳教育以及開展監督檢查等方面,紮實推進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並以此推動銀行保險業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服務人民生活。在消費者保護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在夯實基礎方面,出臺了一系列規範銀行保險機構銷售行為、服務標準、資訊披露、個人資訊保護等方面的制度。連續四年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保護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多維度考核評價,並將評價結構作為監管政策與工作規劃、配置監管資源和採取監管措施的重要參考。同時,圍繞保險業的承保、保權、理賠、維權等消費者反映比較突出的問題開展保險機構服務評價,開展小額理賠服務監測,通過連續幾年服務評價的約束和激勵,保險公司從銷售、承保等前端業務到理賠、保全等後端服務都有了很大的改善。


在落實責任方面,強化銀行保險機構董事會和高管層對消費者保護工作的統籌指導和資源保障,各銀行保險機構普遍成立消費者專職部門,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理念貫穿到產品設計、營銷推介、售後管理等流程的各個環節,將消費者保護工作效果納入機構的綜合績效考核體系,切實提升對消費者保護工作的重視程度。


在投訴處理和監督檢查方面,去年針對部分銀行和保險機構的銷售過程開展了現場檢查,嚴格查處了誤導銷售、捆綁銷售、誇大收益、代客操作等違規行為和網際網路保險欺騙、隱瞞等違規行為。另外,把原來保險投訴熱線12378擴充套件為銀行保險消費者投訴維權熱線,投入大量監管資源,接收辦理銀行保險消費者投訴近十萬件。同時,還會同最高人民法院著力推動各地區建立了銀行保險糾紛第三方調解機構,引導銀行保險機構主動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與消費者的爭議糾紛,截止到去年年底,全國地區共建立銀行業和保險業調解機構共510個。


在宣傳教育方面,聯合人行、國家網信辦指導銀行保險機構以銷售誤導、非法“校園貸”、“現金貸”等風險防範以及個人資訊保護為重點,開展金融知識普及宣傳活動,僅去年一年,累計開展現場宣傳活動28.2萬次。針對金融消費的熱點和主要風險點及時向社會發布風險提示,結合典型案例進行以案說法,進行案例分析,特別是對近期出現的個別銀行利用APP收集個人資訊、收集個人隱私條款等,主動約談了銀行高管,提出了整改要求。


樑濤表示,消保工作是伴隨著金融活動的產生而產生的,所以只要有金融活動就需要有消費者保護工作。因此,一方面是要久久為功,不能指望著消費者工作是“刮一陣風、搞運動”來解決這些問題,是要在制度上、體制上、機制上、標準制度上、監督檢查、風險提示、投訴治理等方面持續發力,推動開展相關工作。另一方面,隨著金融服務特別是金融跟網際網路的進一步融合,消費者保護工作也必須與時俱進,不斷改進監管方式和監管方法,切實把消費者利益保護好、維護好,促進金融業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服務。比如,個人資訊保護問題是比較大的問題,最近銀保監會準備在這方面出臺專門措施,補短板,強化銀行業和保險業的資訊風險管理,加大對客戶資訊洩露監管的處置力度。


針對一些網際網路公司搞的一些噱頭產品,樑濤介紹,監管部門也會及時出手,採取措施加以糾正。總之來說,就是在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保護的關鍵環節,銀保監會將進一步完善制度,探索銀行保險行為檢查新方法,整合銀行業和保險業消保評價體系,規範銷售行為,堵塞道德風險漏洞,加強考評結果的運用。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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