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體制與電力市場化改革已經走過了二十多年的路程,迄今取得了多階段突破和切實進展。2002年釋出的 電力體制改革“5號檔案”率先打破電力系統的垂直一體模式格局,實現了“廠網分離”;2015年的“9號檔案”及 其一系列配套檔案進一步在批發、配電、零售的環節引入競爭,推動了全國範圍內中長期電力交易常態化和現貨 交易的大範圍試點。

隨著2020年9月中國提出“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標,各個行業、各個領域的政策與市場都在 向適應“雙碳”理念、推動“雙碳”程式的方向發展。作為社會經濟繁榮發展的託底基石,電力行業同時也是助 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的關鍵抓手。一方面,電力行業是國內二氧化碳排放最大的行業來源,年排放量達 40%左右,充分發展利用技術相對成熟的低零碳發電技術,可以在中短期內快速推動低零碳轉型;另一方面,工 業、交通、建築等終端用能部門的低碳轉型也要依賴於終端用能電氣化,因而推動電力低零碳發展將對全社會、 全行業的“雙碳”程式帶來溢位效應。

電力行業的“雙碳”程式,不僅需要技術創新作為“硬體”支撐,還需要市場改革作為“軟體”賦能。2021年10 月,作為“雙碳”目標“1+N”政策體系的頂層設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 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明確指出,一方面要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費、積極發展非化石能源;另一方面 也要繼續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特別是繼續全面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完善電力等能源品種價格市場化形成 機制,支撐可再生能源和儲能等技術的大規模發展。

在“雙碳”頂層設計的指導下,為了“推動形成適合中國國情、有更強新能源消納能力的新型電力系統”,國家發 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於2022年1月聯合印發《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出“ 推進適應能源結構轉型的電力市場機制建設”,“構建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市場機制”,並“提升電力市場對高 比例新能源的適應性”。這一檔案明確了“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間電力市場進一步改革的目標和方向:到2030 年,一個適應新型電力系統要求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將基本建成。電力市場化建設,已成為賦能“雙碳”進 程的重要行動。

回顧“電改”的歷程,我們看到改革的行動也正在多個目標中調整錨點和尋找平衡,不僅關注如何引入競爭、提 升效率和最佳化資源配置,也關注如何在保障電力系統低碳穩定執行的前提下進一步提高零碳電力滲透率。實際 上,隨著各國可再生髮電滲透率的持續提升,這一問題已經成為全球議題。特別是在2021到2022年間,在全球能 源危機和國內季節性缺電疊加的背景下,電力市場支撐高比例可再生電力系統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達到了前所未 有的高度。歐洲可再生電力滲透率水平領先全球,其電力市場也相對成熟,但在全球能源危機的衝擊下也正在尋 求進一步的電力市場化改革,旨在增加可再生髮電佔比的同時提高電力系統靈活性,從而可以在滿足氣候承諾的 前提下為電力消費者和本土製造業提供更多保護。

在此背景下,未來幾年對中國實現碳達峰和持續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至關重要。首先,目前各省在現貨市場和輔 助服務市場等短週期交易方面普遍剛剛起步,亟待進一步鞏固基礎、形成連續機制。第二,在可再生多年合約這 樣的長週期交易方面,目前的機制尚未真正發揮穩定投資預期、大規模吸引社會資本的作用,仍然有很大改善空 間。第三,在2025初步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目標下,目前在多層次市場協同執行、跨省跨區靈活排程與 交易方面仍面臨眾多挑戰,迫切需要打破行政壁壘、最佳化資源配置。我們判斷,上述提到的幾個方向,在接下來 幾年都會有比較密集的改革動作,需要保持密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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