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長乏力、違法成本低,網際網路抄襲為何屢禁不止?

liukuang發表於2020-01-11

今天,儘管國人對於智慧財產權越發重視,但是網際網路抄襲之風卻從未真正停止過,甚至還有愈演愈烈之勢。日前,老牌K歌APP唱吧被媒體曝出抄襲唱鴨獨家研發的彈唱功能,再次將網際網路抄襲之風推向了新高潮。


為了爭奪更多的年輕人使用者市場,以彈唱為代表的“玩音樂”理念開始深入人心,自唱鴨獨家出現彈唱後,這一功能也深受年輕使用者的追捧。於是,包括彈唱達人、音遇、唱吧等平臺紛紛開始佈局彈唱市場。眼下的數字音樂市場,除了需要花費大量金錢的音樂版權,似乎已經沒有什麼核心的競爭力了,彈唱的出現卻讓眾多音樂平臺看到了奪取年輕使用者的更多可能性,這也間接導致了行業的抄襲。


唱吧被指“畫素級抄襲”唱鴨


日前,微博@音樂先聲爆料:唱吧與1月8日推出的10.0.0版本,其彈唱功能與此前主打彈唱的唱鴨高度相似。


增長乏力、違法成本低,網際網路抄襲為何屢禁不止?


唱鴨是2019年5月份正式釋出上線,作為國內首款彈唱APP,最核心的功能就是彈唱。


透過不同顏色、不同位置的圖示提示,唱鴨能夠幫助使用者在不會任何樂器的情況下,就可以實現自彈自唱。和傳統的唱歌App不同,唱鴨選取歌曲中30秒左右的某一片段,使用者透過選擇樂器+清唱+鼓點+音效,就可以完成一個屬於自己的原創曲目。而唱吧1月8日上線的10.0.0版本中的彈唱功能,則與唱鴨的這一彈唱功能極為相似。


不過,隨後唱吧矢口否認了媒體爆料的這一抄襲。但是透過媒體爆料的截圖對比來看,兩者確實高度相似。


不論是產品的宣傳口號、介面,還是從“彈唱”這個核心功能來看,宛如在唱吧APP裡直接克隆了另一個唱鴨。


增長乏力、違法成本低,網際網路抄襲為何屢禁不止?


面對網上關於唱吧抄襲唱鴨的傳播以及唱吧的矢口否認,唱鴨負責人李陽1月10日下午也作出了回應:


1.即使友商否認,也掩蓋不了抄襲的事實。多年前的勇士,今天變成惡龍,很不體面。

2.幫助年輕人玩音樂是一個全新的方向,歡迎競爭創新,共同做大,但是赤裸裸的抄襲只會導致低水平競爭

3.之前為了保護團隊辛勤成果已申請核心專利,唱鴨法務已經發函了,讓事實的歸事實,法律的歸法律。


增長乏力、違法成本低,網際網路抄襲為何屢禁不止?


從李陽的回應來看,唱鴨已經針對唱鴨功能申請了核心專利,似乎更進一步證實了唱吧畫素級抄襲唱鴨的事實。


但是,唱吧作為一個老牌的K歌平臺,卻為何不惜攤上官司也要抄襲一個剛上線不久的新產品?


彈唱成音樂APP獲取年輕使用者的新法寶


長時間以來,國內數字音樂市場最大的競爭壁壘就是版權。而在長達數年的版權大戰下,最終數字音樂版權市場基本被財大氣粗的騰訊音樂一統江湖。


不過隨著數字音樂市場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年輕使用者,新的變化和機會又開始出現了。唱鴨作為國內首款彈唱APP音樂類產品,從今年5月份上線以來,其MAU就保持了月均超180%的增幅。透過以彈唱工具作為切入口,唱鴨APP為音樂與使用者提供了一種全新的娛樂互動方式,也逐漸成為了眾多使用者尤其是年輕使用者“玩”音樂的社群平臺。


對於各大音樂APP來說,年輕使用者尤其是95後、00後群體,他們對於音樂創作的訴求更加強烈。從玩音樂的角度來看,唱鴨獨創的彈唱功能極大程度上滿足了年輕使用者玩音樂的需求,年輕人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去演繹一首歌曲,甚至在不會任何樂器的情況下也可以實現自彈自唱。


此外,唱鴨彈唱功能也極大增強了平臺年輕使用者的粘性。正所謂得年輕使用者得天下,彈唱無形之中成為了音樂領域的新藍海。


於是,各大音樂APP紛紛效仿,希望藉此也能夠低成本實現輕鬆獲取更多年輕使用者的可能,更有甚者如唱吧APP這種畫素級抄襲。


網際網路頻現的抄襲,也成為了創新的最大攔路虎


2019年,綠洲抄襲ins和韓國工作室的視覺作品引發軒然大波;2020年剛開年,又出現了唱吧對唱鴨的畫素級抄襲。抄襲之風頻現的背後,無異於以下幾大原因的推動:


1.人口紅利消失,平臺增長現乏力


根據QuestMobile統計,2019年11月,中國移動網際網路月活躍使用者規模達到了11.35億,從2019年的1月到11月,只淨增了299萬。網際網路使用者增長觸頂的事實,已經非常明顯。


隨著使用者紅利的逐漸消退,使用者高速增長就成為了網際網路平臺以及APP們的一大新難題。拿數字音樂平臺舉例來說,在高額版權費用獲取新使用者的高牆下,彈唱這種低成本獲取年輕使用者的創新功能,對數字音樂平臺而言無異於發現了新大陸,他們必然像餓狼一般狂撲而來,也不管你智慧財產權不產權的了,我先抄過來賺取了使用者流量再說。


2.網際網路發展進入平緩期,商業化能力觸頂


從行業的角度來看,當前的網際網路行業也結束了高速增長時代,進入了平緩發展期。與此同時,各大網際網路平臺的商業化能力也開始逐漸觸頂。


不論是從自身生存角度來說,還是給行業、給資本市場展示自己更強的商業化能力來看,網際網路平臺開始普遍變得更加焦慮。當平臺看到新的藍海,為了生存不擇手段也就不足為奇了。


3.違法成本低


從抄襲的回報和成本對比來看,抄襲帶來的回報可能是巨大的,不僅會為平臺獲取鉅額的使用者流量紅利,甚至還將帶來巨大的商業價值。


但是相比之下,抄襲者的違法成本就非常低了。在《著作權法》的規定中,抄襲受到的處罰就是按實際損失給予賠償,而這個賠償數額一般也不會超過五十萬元。


也就是說,對於網際網路公司而言,抄襲行為就算坐實,抄襲者受到的損失,遠遠不及抄襲給其帶來的收益回報。


這也就是為什麼抄襲會屢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的根源所在,然而抄襲卻給行業的健康發展帶來了極大的危害。


首先受到損失的必然是被抄襲者。公司投入大量人力、資金、時間辛辛苦苦打磨的產品,上線不久後卻發現沒多久被抄襲者複製,甚至抄襲者還拿來與被抄襲者惡性競爭,這必然極大損害了被抄襲者的利益。


而抄襲更大的危害在於阻礙了行業的創新。不管是傳統實體制造業,還是網際網路平臺,任何一家企業的發展,更多需要依靠企業自主創新,而非低水平的抄襲。但是抄襲成風,既降低了自主創新企業的投入力度和熱情,也對創新產品或者技術構成了嚴重的危害,甚至給行業帶來了惡性競爭。


總體來看,唱吧APP涉嫌抄襲唱鴨APP彈唱功能,可能只是網際網路抄襲成風的冰山一角。而這種抄襲如果不能及時終止,它將成為網際網路以及科技創新的最大阻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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