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專案監理(轉)

ger8發表於2007-08-14
在電子商務專案的實施中,IT企業作為專案實施方為使用者企業提供產品和服務,在專案實施過程中,由於前期的瞭解不夠或者發現了更好的解決辦法,專案可能需要進行重新定位,但是使用者企業往往認為IT企業是在提無理要求而不予支援。在專案啟動的時候,使用者企業領導非常重視,對於專案實施效果有較大的期望,但是隨著專案實施的深入,要涉及到業務流程再造,牽扯到企業內部一部分人的利益,於是專案開始受到抵制。由於使用者企業自身在技術、能力、人員、經驗等各個方面的不足,往往對電子商務專案不能很好的把握,對電子商務專案的投入和難度估計不足,或者自己冒充專家,過分干涉實施專案的IT企業,對IT企業不信賴,認為沒有達到所期望的要求,造成IT企業的正常要求得不到相應的支援,而使用者企業領導沒有估計到問題的嚴重性,專案於是停滯不前,導致電子商務專案失敗。IT企業在專案實施的過程中希望得到使用者的大力支援,但是又不希望使用者過多幹涉專案的實施,往往導致雙方都不滿意。出現上述情況原因之一在於專案實施過程中缺乏一種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致使專案在質量、進度、投入等方面都無法得到很好的保證和控制,出了問題就互相推諉,造成專案中途下馬或完工後難以達到預期建設目標。隨著電子商務建設深入開展,越來越多的企業已經意識到實行監理的重要性。

電子商務專案監理是在電子商務工程建設中引入第三方參與的管理機制,在業主或者專案建設管理機構的授權委託下,根據專案的建設目標、業務需求和質量標準,對承建方提出的技術方案、專案管理活動以及系統設計、開發、整合和實施部署等活動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稽核、監督和控制,以保證專案在預算範圍內按時、按質完成,以保護業主的利益,規避或降低專案的風險[1]。實際上,專案監理就是對IT公司實施的專案進行有效監督和調理,從而維護使用者權益的一種機制。專案監理如何才能做到公正、科學,專案監理的工作流程是否也應該規範等都需要不斷進行嘗試。

資訊化專案的監理已經得到了政府有關部門的支援和重視。2002年5月30日,北京市頒佈了《北京市資訊工程監理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北京市政府所管理的資訊化工程和北京市財政支援的資訊化工程從2002年8月1日開始全部實行監理制,要求專業的IT監理公司介入。並且對資訊系統工程監理及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認證做了明確的規定。2003年4月,資訊產業部出臺了《資訊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職責管理辦法》和《資訊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管理辦法》,首次明確資訊監理系統工程監理行業細則。預計兩年內,在國家大型工程和財政支援的資訊化工程專案都將強制實行監理制度。

專案監理是國際上確保工程專案質量和進度的一種通行慣例。電子商務專案監理與傳統建築工程監理有很大的區別。首先,電子商務建設與建築工程本身存在很大差別。傳統的基建工程專案除前期設計工作外,主要還是人類的體力勞動,電子商務系統則更體現人的腦力勞動,從而更加不可見。尤其是軟體,它不像建築工程那樣最終有實體展現在業主的面前。其次,電子商務系統的需求更加複雜、多變,很多需求不明確、不清楚,而基建工程專案則一般是比較明確的。因而在後續工作中,基建工程可能不會與最初的設計有多大的差異,而電子商務專案在開發中可能會根據需求的變化產生很大的改變。第三,電子商務系統的建設方法相比而言不太成熟,目前還沒有一個規範、完善、成熟的業界通用標準,而基建工程專案則已經相對很成熟,根據已有規範的標準來實施。最後,建築工程的監理實際上只負責最後的施工階段,施工以前的規劃、設計等階段分別由其它部門來完成。而電子商務系統建設則從最初的需求分析、規劃、設計一直到執行全過程都需要監理參與。

電子商務專案建設不僅存在著資訊不對稱的風險,還存在著各方資訊處理能力不對稱而引起的風險。其中不但有專案的特殊風險,還有專案管理風險;不但有經濟風險,還有時間風險、心理風險等。美國專案管理學會的一項統計資料表明,43%的IT專案完成後超出預算,62%的IT專案超期完成,而58%驗收時達不到合同要求。事實上,實行專案監理制有助於專案風險控制。

電子商務建設專案中存在著很多問題亟待解決,其中最突出的是業主和承建方就實施中的問題存在爭議。在電子商務建設專案的很多場合,業主往往連自己的需求也說不清楚。對此,有時業主不得不完全依靠承建方,有時業主則擅做主張。承建方也往往從自身角度出發來選用技術先進、功能完備的系統,並不充分考慮系統的可用性和現行結構的相容性問題。對電子商務建設專案進行監理,將有助於透過監理方來協調和保障這些工作的順利進行,從而把專案建設導向成功[2]。

電子商務專案監理是確保專案工程質量、進度和預算合格的有效辦法。業主希望有“第三方”在他們建立資訊系統時幫助他們把好工程質量、進度和成本這三大關。承建方也希望有第三方對其提供的資訊系統方案及工程實施結果給予公正、恰當、權威的評價。這時就需要監理方按照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提出監理意見,向系統建設的各參與方說明工程質量、進度和成本方面存在的問題,並儘量說服各方完善彌補方案。加之承建方往往擔心由於業主本身與資訊專案的實施步調不一致而導致資訊專案不能發揮應有的效能,甚至失敗,對監理就寄予更大的厚望了。因此,為了保證資訊化建設專案的質量,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引入第三方的專案監理,實施監理制度也就成為必然[3]。

電子商務專案監理能夠彌補業主企業在人力資源和經驗上的不足。在企業資訊化建設過程中,由於業主方面往往瞭解資訊科技的人才不多,特別是由於資訊科技更新換代較快,業主企業的一般技術人員在計算機、軟體、網路、資料庫等資訊產品的知識方面比較欠缺,很難掌握最新的資訊科技和資訊裝置,這就使得業主企業和承建方在資訊建設過程中存在嚴重的資訊不對稱問題。業主企業往往不知道承建方在技術方面是否領先,在實施過程中也始終感到心裡不踏實,出現問題不知採取何種對策,更談不上對可能出現的問題預先制定防範措施,從而很希望能有第三方來對承建方提出的建設方案進行評估,以彌補其人力資源和經驗方面的不足。

電子商務專案監理有助於發揮第三方的專業化服務功能。專案監理透過監理方的專業管理,對業主方和承建方都做出約束。在實施電子商務專案中,專案監理應該和專案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專案監理過程不僅僅侷限於軟體開發過程,更應該貫穿在整個專案過程中。

在專案立項階段,一般由業主企業提出系統建設框架,包括目標、範圍、要求、費用估算、時間要求、質量要求等,並綜合各方建議提出招標書;承建方則根據業主提出的初步需求出具專案建議書。在此期間,監理方可以對業主企業提出的需求出具可行性評估意見,並對專案開發過程中採用的技術方法和專案管理方法提供諮詢服務,尤其是在選擇系統整合商、產品供應商和應用開發商等方面向業主提供專業的參考意見。

在業務需求分析階段,由業主企業組織與系統建設有關的各個業務部門提出系統的業務需求;承建方則根據業主企業提出的要求,按照雙方共同商定的設計方法形成業務需求調研報告,直至以需求確認書的形式確定下來為止。在此期間,監理方將運用自身的專業能力,對業主所提需求及其工期要求進行評估,促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同時,還應負責稽核承建方提交的各種工作成果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以及業務需求的設計方法是否符合要求,並監督專案進展情況。

在專案開發階段,業主企業對承建方在系統開發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予以答覆,並配合承建方解決專案開發的各種待定議題;承建方則負責根據業務需求分析階段的成果,按照雙方商定的開發方法開發產品,提交服務。在此期間,監理方將負責審查承建方提交的各種產品和服務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以及開發方法是否符合要求,並監督專案進展情況,幫助業主掌握工程進度,按期分段對工程驗收,保證工程按期、高質量的完成。

在專案實施階段,由業主協調與系統建設有關的各個部門部署系統實施工作,協助承建方組織軟體培訓工作,並配合承建方實施新的系統;承建方則提交系統實施計劃,提供培訓,並負責裝置安裝、除錯。在此期間,監理方的工作重點是檢查實施計劃是否可行,檢查軟硬體裝置的配置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

在驗收維護使用階段,由業主企業根據合同制定驗收計劃,並按照驗收計劃負責整個專案的驗收工作;承建方則對業主提供使用方面的幫助,並配合業主完成驗收、維護系統。在此期間,監理方則根據合同監督驗收是否按照科學方法進行,檢查系統整合方提交的產品和服務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是否進行了培訓工作,並完成了整個系統的文件。

在專案實施完成以後,還要對專案整個實施過程進行回顧、分析和評判,考察專案實施結果,分析專案實施的得失,對整個專案提交詳細分析報告,評定專案是否實施成功。

透過以上過程,監理方可以幫助業主把關。在實施專案前,由監理方對系統整合商進行考核,看是否有能力做好業主的專案。在實施過程中,一般每週都召開例會,及時讓業主瞭解專案進展,發現並快速糾正失誤。對許多考慮不周或沒有考慮到的地方,及時進行修改。專案結束後,由監理方協助驗收測試等後續工作。同時,在以上過程中,監理方也可以協助承建方順利完成專案建設,可以幫助承建方發現系統開發中的待定議題,並監督待定議題的解決情況,還要對重大議題提供諮詢意見。監理方的定期報告制度使業主瞭解系統開發的進展情況,幫助承建方與業主溝通交流,也可以使有關方面瞭解系統開發中的情況,並監督做出的決定是否已經解決。

總之,監理公司是客戶方的助手,輔助客戶方來對專案進行控管。其主要作用是發現並預警問題,推動問題的解決。它是諮詢建議的提供者,也是專案建設的推動者,同時還是各方關係的粘和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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