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喜歡Java

importnew發表於2014-03-31

  我現在的老闆使用一個線上測試系統來篩選線上申請職位的求職者。測試的第一個問題很淺顯,僅僅是為了讓求職者熟悉一下這個系統的提交和測試程式碼的流程。問題是這樣的,寫一個將標準輸入拷貝到標準輸出的流程。求職者可以使用任何他們喜歡的程式語言來實現這個程式。

  有時候我們也會遇到在這個測試中得零分的求職者。當我看到他們連最簡單的問題都答不出的成績時,我的第一感覺是,這並不反映出求職者有多差勁。很顯然,這個測試系統本身太難使用,才導致求職者不能提交最簡單的問題,所以失敗歸結於測試系統而不是求職者。

  但是當我看求職者未能成功提交程式碼的時候,不止一次的(至少這一次)發現——不是測試系統的錯。而是另一個甚至不會發生在我身上的問題:求職者提交失敗是因為他們試圖使用Java語言來實現這個程式。

  我記起了Dijkstra的說法——“教授BASIC語言簡直是在犯罪。”當看到求職者被Java搞的焦頭爛額的時候,我在想是不是這個言論換成Java的話同樣適用。

  我不太確定,有可能還是這個測試系統的錯;有可能Java程式設計師具備我們用的上的有價值的技能(拋開他們不能在很短的時間內解決一個簡單問題)。我可能改變主意,就在這時,我感到擔憂。

  當你學習Perl, Python, Ruby, 或者 Javascript的時候,你學到的只是用雜湊表解決問題的一些技術,這些僅僅稱得上是語言的一部分。當你學Haskell時,就像是在學習一種用懶惰的清單和單元來解決問題的技術。這些強大的多功能的工具是程式語言最重要的地方。

  但是當你學習Java的時候,對於很多問題解決起來都沒有強大的語言特點來供你使用。相反,你將會把時間花在用程式語言解決問題的技術上。Java也有雜湊表,但是從總體上來看,它們只不過是巨大的Collections庫中的一種,和其他的種類淹沒在Collections 的庫中。而且也沒有什麼理由去了解並學習那些東西。優秀的Java課程可能傾向於分析Collections中有用的部分,但是,由於雜湊表只是庫的一部分,所以很難看出跟AbstractAction或者zipOutputStream這種類比起來有什麼重要的。

  我是一個在不同的組織工作了3年的職業Java程式設計師。我有時候便想寫寫關於Java的文章。是的我很尖酸刻薄,而且我也不得不承認,我的脾氣很暴躁,殘酷,消極,所以對我來說,狂熱的喜歡一件東西是很困難的。我曾經試圖寫一篇關於Blosxom的好文章,在2006年釋出在我的部落格上,最後失敗了;人們以為我是在進行批評,我不得不又寫了個續篇來澄清,但是人們仍然認為我在批評Blosxom。因為這篇文章對Java刻薄的批評讓人困惑。我必須宣告:這篇文章中關於Java的一切內容都是持肯定態度的,並且也應該被接受。包括:

  我真的喜歡Java。

  我很高興能有有用Java程式設計的經歷。我喜歡用Java來程式設計主要是因為我發現這個過程很輕鬆。如果使用一門不好的語言,像是Fortran或者csh這種程式語言的話,你會在每一件事上面苦苦掙扎,開發過程中還要不斷同這門語言做鬥爭。使用好的程式語言卻是完全不同的體驗:利用語言的強大之處,使函式的功能最大化,用最簡潔的表達方式來實現程式碼。

  Java既不是一門好的語言,也不算是很差的語言。它算得上一門中規中矩的語言,使用Java不需要有太多掙扎。使用Haskell或Perl時你時常擔心是不是應該用最簡潔、最高效的方式。在Java中就不必考慮這些,因為最簡潔、最高效是不可能的。無論你做什麼,怎樣去努力,程式碼都會變得普通、繁瑣、冗長、臃腫,你要做的就是把握住方向,將這些重要的大篇程式碼從鍵盤中打出來。如果最後的程式碼比用Haskell寫的長十倍,也沒有關係,因為IDE將會幫你生成其中的一半程式碼,而你仍要為另一半付出努力。

  所以你改變了心態,不管薪水如何了,也不再擔心寫出的程式碼是預先設計好的兩倍之長有多麼糟糕。你也許不能解決大型的問題,但是你可以參考一本書來解決中等問題,這一行為又導致了更長的java程式碼,但是你仍能領到薪水。你是一個碼農,你的工作就是寫程式碼。你寫了很多程式碼,所以你做好了自己的工作,每個人都皆大歡喜。

  你將不會做出任何絕妙的東西,但是同樣,你也不會做出很糟糕的東西來。專案可能失敗了,但你可以將失敗歸結於別的地方。畢竟,你用10000行程式碼寫了576個類,表面看來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你做好了自己的本職工作。誰都不會責備你為什麼要用576個類而不是50個,因為在Java裡面僅僅用50個類是不可能的。

(不同的語言有不同的失敗模式。比如Perl,專案失敗可能是因為你設計並實現了一堆廢話,但是有一個萬能的變通方案:你可以將專案繼續下去,等它變得足夠大時交給別人,然後出錯的話責任就會歸咎於別人而不是你。在Haskell這麼做的話,有可能在第一個月就被炒魷魚。)

  所以是的,我喜歡用Java程式設計。這樣可以從寫高質量程式碼的責任中解脫出來。我很高興不必擔心我所做的是否優秀,或者我寫的程式碼是否易讀、易維護。程式碼變得臃腫,當然,這不是我的錯。雖然一切都出於我手。

  所以我喜歡Java。但是我不會選擇這門語言來應對線上測試,除非分數靠程式碼的行數來評定。在測試中,你需要完成的快速,所以你需要優化程式碼來使它們簡潔並且表達清楚。Java意味著很多東西,但從來和簡潔、表達清楚無關。

  當我看到可憐的求職者苦苦掙扎了15分鐘14秒,試圖用Java程式將標準輸入拷貝到標準輸出,最終放棄的時候,我為他們昂貴的教育感到悲哀,他們沒有學會更好用的工具,或者只是掙扎的寫出Java程式碼而別無他法。

  原文連結: plover 翻譯: ImportNew - 賴 信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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