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工商總局公佈《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指出,網際網路廣告包括“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付費搜尋廣告”,這意味著此前頗受爭議的“百度推廣是不是廣告”終於有了說法——推廣是廣告。同時醫療、藥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廣告等未經審查,不得釋出。
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辦法》旨在規範網際網路廣告經營活動,強化各大網站廣告自律審查責任,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網際網路廣告行業及網際網路業健康發展。對於國家工商總局釋出的《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百度表示堅決擁護,將切實遵照執行。
此前,由於法律未明確,中國的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一直認為百度推廣不是廣告服務,而是“資訊檢索”的服務,對廣告內容是不承擔什麼責任的。曾有社會團體來到國家工商總局申請資訊公開,申請內容為“希望工商總局能為百度推廣是否屬於廣告給出明確說法”。在魏則西事件之後,此事再次引起了很大的爭議。
而“魏則西事件”處理意見中,聯合調查組也曾明確表示,國家工商總局將加快出臺《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範網際網路廣告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