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廣告的背後是什麼(1):廣告的基礎知識

Vency發表於2018-03-30

每個人每天都要看很多廣告,百度、騰訊、阿里和今日頭條都靠廣告日賺上億,廣告背後是什麼呢?網際網路廣告的模式都有哪些呢?又是如何發展的呢?


且聽Vency我慢慢道來~

基本知識

2012-2017年網際網路廣告佔廣告市場比重變化(單位:%)


廣告作為網際網路公司的首要變現方式,已經逐步形成一個巨大的行業,整個網際網路廣告還在持續增長中。行業中有不同角色的公司承擔不同職責,不同角色所處的產業鏈位置也不同,整個產業鏈也會隨著時間發展而變化。下面介紹下網際網路廣告中的幾個基本知識。

品牌和效果廣告

從目的上可以把廣告區分為品牌廣告和效果廣告。品牌廣告是指目的是為了品牌行銷、宣傳品牌的廣告,而效果廣告是指為了直接提升使用者量、交易額等效果的。


兩者間沒有明顯的優劣之分,因為根本目的不同,品牌廣告能促進品牌傳播而以一當十撬動整個市場,而效果廣告則能促進直接轉化。快消、房地產等行業是品牌廣告的大頭,遊戲等行業則是效果廣告的大頭。


原本以電視、電臺、雜誌、報紙、戶外等為代表的傳統廣告行業主要只是品牌廣告,因為當時並沒有很好的衡量效果的方法,通常是從投後指標和市場指標反饋出來的,有滯後性。而網際網路廣告中各類轉化跟蹤技術的出現解決了效果評估的問題(同時也促生了作弊問題),使得效果廣告在網際網路廣告中佔據了半壁江山。


2013-2016 年廣告行業投入前十大行業


行業角色

網際網路廣告本質還是營銷,廣告本身就屬於營銷範疇。從整個營銷市場中來說,主要分為廣告主、代理、媒體和廣告平臺。


廣告主就是想投放廣告的,分為KA大客戶和中小客戶,前者會有完善市場營銷策略品牌為主效果為輔,中小客戶則是效果為主品牌為輔,畢竟中小客戶品牌比較薄弱,沒有太大投入的必要。


代理是代理廣告主投放廣告的,廣告主的預算大、產品多,而每個廣告方案的從立項到媒介執行到結案等有非常多的細節,有代理公司負責整合傳播的話,廣告主就能把更多精力放在品牌戰略、產品研發、營銷策略、渠道鋪貨等工作中去。簡單來說,廣告主和代理的關係就是,廣告主出錢出戰略,代理出人出創意去執行。


媒體就是擁有流量的,有流量變現的需求,是消費者接觸到廣告資訊的接觸藉口,是廣告接觸的現場。媒體注重的是廣告收入和使用者體驗,這方面要平衡。現在全球網際網路廣告市場站所有廣告的一半以上,除了網際網路廣告和電視臺廣告以外,其他廣告的市場份額都在穩步下滑。


2013-2016 年中國部分媒體行業營業額資料



廣告平臺就是撮合媒體和廣告主/代理的,在網盟裡他們聚集起大批尾部媒體,把這些媒體賣給廣告主以謀取利潤,在程式化廣告中有分別出現了代表媒體利益的ssp、代表廣告主利益的dsp、廣告交易平臺adx。在趨勢上來看,廣告平臺是以技術為主,以媒體/廣告主資源為輔。

定價方式

廣告是一種商業,那就有它的定價模式,有了定價模式才能形成產業鏈,通過定價模式在上下游間結算。Vency我先簡單說下。


常用的定價方式,包括展示類和轉化類,展示類常用於品牌廣告,轉化類常用於效果廣告,具體介紹如下。





CPT:Cost Per Time,按時長計費,即按照佔據此廣告的時長計費,在高價值的廣告位上常見,例如開屏廣告、跳一跳的廣告等

CPM:Cost Per Mille,按展示量計費,即按照此廣告的展示次數計費,以品牌展示類為主

CPC:Cost Per Click,按點選量計費,即按照此廣告的點選次數計費,關鍵詞競價常用,例如頭條的資訊流廣告


CPA:Cost Per Action,按行動量計費,即按照某些使用者行為次數計費,CPA包括以下CPD、CPI、CPS等

CPD:Cost Per Download,按下載量計費,即按使用者完成APP下載計費,APP、遊戲等常用

CPI:Cost Per Install,按安裝量計費,即按使用者啟用APP計費,這種比較少,一般是廣告主內部衡量效果的指標

CPS:Cost Per Sales,按銷售量計費,即按完成訂單的使用者數量結算,以電商類為主


展示類在轉化漏斗的前列,而轉化類在轉化漏斗的後面,因此展示類的廣告主風險較大,轉化類的媒體主風險較大。用哪種方案定價本身就是上下游之間博弈的過程,和廣告標的、媒體屬性、廣告位價值、能否受眾定向、eCPM估計等密切相關,需要廣告主根據自身情況進行選擇。


廣告模式

自1993年GNN出售第一個可點選的banner橫幅廣告開始,網際網路廣告在全世界拉開了帷幕。1993-1996是啟蒙時代,1997-2002是直銷時代,2003-2011是網盟時代,2012至今程式化時代。(from:梁麗麗《程式化廣告:個性化精準投放實用手冊》)


20餘年時間裡,網際網路廣告迅速發展,經歷了四個時代,也出現了四種廣告模式。四種廣告模式分別是,合約廣告、廣告網路(網盟)、程式化廣告、原生廣告,四種模式是伴隨著網際網路廣告行業的進步而誕生的,廣告行業中的幾大角色都是共同推動者。目前,這幾種交易模式都是共同存在的,但是行業份額佔比不同,目前程式化廣告正在迅速發展。


2012-2018 年中英美三國程式化廣告市場規模(單位:十億美元)




合約廣告,就是媒體約定在某一段時間內,在某廣告位上持續推送某廣告主的廣告,通常根據CPT結算,合同上會約定曝光量。媒體會有自己的銷售團隊,通過直銷/代理等方式把自己的廣告賣出去。優點是強曝光,可同頁面獨家,長期購買會有櫥窗效應 ,缺點是無法進行效果優化,就跟報紙上賣個廣告位一樣,很難進行優化。


廣告網路,把多個媒體的流量聚合起來,按照人群/頁面關鍵詞等競價(競價較封閉)賣給廣告主,常用CPC結算。媒體只要接入廣告網路的SDK等,就無需關心廣告投放中的具體過程,也不用關心每次展示的投放結果,這方面極大方便了媒體,媒體就有了長尾流量變現的可能,也不需要滿足廣告主獨家的要求。又因為廣告網路中媒體的參差不齊,廣告網路按照人群售賣,淡化媒體和廣告位的概念,就很難拿到品牌溢價高的廣告位(開屏等),跟不適合品牌類廣告的投放。


廣告網路示例(from:劉鵬《計算廣告》)





程式化廣告中包括RTB、PA、PDB、PD等多種形式,主要講一下RTB實時競價。RTB實時競價就是廣告主根據人群向每一次曝光競價,也就是在廣告準備展示的幾百毫秒內,廣告主們先判斷這個使用者是不是目標使用者,是的話就出價,選擇出價最高的廣告主的廣告展示出來。因為程式化廣告是針對每一次曝光的,粒度非常精細,廣告主就可以對預算進行很好的控制。同時,程式化廣告由於DSP、DMP等平臺存在,擁有大量的資料,可以根據資料定製化標籤,讓受眾定向技術有很大飛躍。整個程式化廣告中涉及到SSP、ADX、DSP、DMP等各個平臺的分工協作,具體的Vency我下文再講。


原生廣告是未來的發展方向之一,目前主要用於移動廣告。原生的意思就是,讓廣告看起來就像是內容,例如頭條的資訊流廣告、Facebook的社交廣告、百度的搜尋廣告等其實都是原生廣告。原生廣告分為表現原生和意圖原生,表現原生就是樣式和內容差不多,意圖原生就是這個廣告符合媒體提供的使用者需求。原生廣告和程式化廣告最大的區別就是,原生廣告的廣告內容與使用者意圖相關性較高,從而使得轉化率就高。原生廣告目前佔據市場較小,是潛在發展方向。



下一篇《網際網路廣告的背後是什麼(2):核心問題》敬請期待


這些都是我自己的自我總結,也是我對世界的認知和總結,每個人的認知或多或少有所不同,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更好地認識這個世界。

Vency,兩年經驗產品經理,追求使用者、技術、商業、社會價值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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