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民工規模、分佈及流向
(一)農民工總量增加,本地農民工增速高於外出農民工
2021年,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紮實做好 “六穩”“六保” 工作,積極實施就業優先政策,農民工就業總體穩定。2021年全國農民工總量29251萬人,比上年增加691萬人,增長2.4%。其中,外出農民工17172萬人,比上年增加213萬人,增長1.3%;本地農民工12079萬人,比上年增加478萬人,增長4.1%。年末在城鎮居住的進城農民工13309萬人,比上年增加208萬人,增長1.6%。
圖1農民工規模及增速
在外出農民工中,跨省流動7130萬人,比上年增加78萬人,增長1.1%;省內流動10042萬人,比上年增加135萬人,增長1.4%。從輸出地看,中部地區跨省流動農民工佔外出農民工的56.6%,西部地區佔47.8%,東部和東北地區外出農民工以省內流動為主,跨省流動農民工佔比分別為15.1%和28.9%。
表12021年外出農民工地區分佈及構成
(二)各區域輸出農民工人數均有增長
從輸出地看,東部地區農民工10282萬人,比上年增加158萬人,增長1.6%;中部地區農民工9726萬人,比上年增加279萬人,增長3.0%;西部地區農民工8248萬人,比上年增加214萬人,增長2.7%;東北地區農民工995萬人,比上年增加40萬人,增長4.2%。
(三)在中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人數增加最多
從輸入地看,在東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15438萬人,比上年增加306萬人,增長2.0%。其中,在京津冀地區就業的農民工2125萬人,比上年增加49萬人,增長2.4%;在江浙滬地區就業的農民工5339萬人,比上年增加160萬人,增長3.1%;在珠三角地區就業的農民工4219萬人,比上年減少4萬人,下降0.1%。在中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6571萬人,比上年增加344萬人,增長5.5%。在西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6280萬人,與上年基本持平。在東北地區就業的農民工894萬人,比上年增加41萬人,增長4.8%。在中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增量佔全國農民工增量的49.8%。
表2 農民工地區分佈
二、農民工基本特徵
(一)女性和有配偶的農民工佔比均有所上升
在全部農民工中,男性佔64.1%,女性佔35.9%。女性佔比比上年提高1.1個百分點。其中,外出農民工中女性佔30.2%,本地農民工中女性佔41.0%。
在全部農民工中,未婚的佔16.8%,有配偶的佔80.2%,喪偶或離婚的佔3.0%。有配偶的佔比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其中,外出農民工有配偶的佔67.7%,本地農民工有配偶的佔91.6%。
(二)農民工平均年齡繼續提高
農民工平均年齡41.7歲,比上年提高0.3歲。從年齡結構看,40歲及以下農民工所佔比重為48.2%,比上年下降1.2個百分點;50歲以上農民工所佔比重為27.3%,比上年提高0.9個百分點。從農民工的就業地看,本地農民工平均年齡46.0歲,其中40歲及以下所佔比重為32.6%,50歲以上所佔比重為38.2%;外出農民工平均年齡為36.8歲,其中40歲及以下所佔比重為65.8%,50歲以上所佔比重為15.2%。
表3 農民工年齡構成
(三)大專及以上學歷農民工佔比提高
在全部農民工中,未上過學的佔0.8%,小學文化程度佔13.7%,初中文化程度佔56.0%,高中文化程度佔17.0%,大專及以上佔12.6%。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農民工所佔比重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在外出農民工中,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佔17.1%,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在本地農民工中,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佔8.5%,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
三、農民工就業狀況
(一)在第三產業就業的農民工比重有所下降
從事第三產業的農民工比重為50.9%,比上年下降0.6個百分點。其中,從事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的農民工比重為11.8%,比上年下降0.6個百分點;從事批發和零售業的農民工比重為12.1%,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從事住宿餐飲業的農民工比重為6.4%,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從事第二產業的農民工比重為48.6%,比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其中,從事製造業的農民工比重為27.1%,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從事建築業的農民工比重為19.0%,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
表4 農民工從業行業分佈佔比情況
(二)外出農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快於本地農民工
農民工月均收入4432元,比上年增加360元,增長8.8%。其中,外出農民工月均收入5013元,比上年增加464元,增長10.2%;本地農民工月均收入3878元,比上年增加272元,增長7.5%。
(三)在東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快於其他地區
分割槽域看,在東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4787元,比上年增加436元,增長10.0%;在中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4205元,比上年增加339元,增長8.8%;在西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4078元,比上年增加270元,增長7.1%;在東北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3813元,比上年增加239元,增長6.7%。
(四)製造業農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最快
分行業看,農民工就業集中的六大主要行業月均收入繼續增長。其中,從事製造業農民工月均收入4508元,比上年增加412元,增長10.1%;從事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農民工月均收入3710元,比上年增加323元,增長9.5%;從事建築業農民工月均收入5141元,比上年增加442元,增長9.4%;從事住宿餐飲業農民工月均收入3638元,比上年增加280元,增長8.3%;從事批發和零售業農民工月均收入3796元,比上年增加264元,增長7.5%;從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農民工月均收入5151元,比上年增加337元,增長7.0%。
表5 分行業農民工月均收入及增速
四、進城農民工居住狀況
(一)人均居住面積有所提高
進城農民工人均居住面積21.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其中,在500萬人以上城市人均居住面積17.0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1平方米;在50萬人以下城市人均居住面積25.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
圖2 按城市規模分的進城農民工人均居住面積
(二)生活條件繼續改善
進城農民工戶中,居住住房中有取暖設施的比重比上年提高2.7個百分點,其中,市政或小區集中供暖的比重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自行取暖的比重比上年提高2.1個百分點。住戶中有電冰箱、洗衣機、洗澡設施的分別佔68.9%、70.8%、86.5%,分別比上年提高1.9個、2.7個、1.1個百分點;有獨用廁所的佔71.7%,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能上網的佔95.6%,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擁有汽車(包括經營用車)的佔34.1%,比上年提高3.3個百分點。
五、進城農民工隨遷兒童教育情況
(一)3-5歲兒童入園率有所提高
3-5歲隨遷兒童入園率(含學前班)為88.2%,比上年提高2.1個百分點。3-5歲隨遷兒童中,61.6%在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二)義務教育階段兒童在校率繼續提高
義務教育年齡段隨遷兒童的在校率為99.6%,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從就讀的學校型別看,小學年齡段隨遷兒童84.4%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上年提高2.9個百分點;10.5%在有政府資助的民辦學校就讀,比上年降低1.9個百分點。初中年齡段隨遷兒童88.2%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上年提高1.2個百分點;7.3%在有政府資助的民辦學校就讀,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
六、進城農民工社會融合情況
(一)進城農民工對所在城市的歸屬感有所增強
進城農民工中,41.5%認為自己是所居住城市的 “本地人”,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進城農民工在不同規模城市生活的歸屬感較上年均有提高。城市規模越小,農民工對所在城市的歸屬感越強。從進城農民工對本地生活的適應情況看,83.0%表示對本地生活非常適應和比較適應。
(二)進城農民工參加所在社群、工會組織的活動更加積極
在進城農民工中,30.4%參加過所在社群組織的活動,比上年提高1.1個百分點。其中,4.0%經常參加,26.4%偶爾參加。加入工會組織的進城農民工佔已就業進城農民工的比重為14.5%,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在已加入工會的農民工中,參加過工會活動的佔84.5%。
附註:
1.調查簡介
農民工監測調查:為準確反映全國農民工規模、流向、分佈等情況,國家統計局2008年建立農民工監測調查制度,在農民工輸出地開展監測調查。調查範圍是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農村地域,在1587個調查縣(區)抽選了8488個村和22.6萬名農村勞動力作為調查樣本。採用入戶訪問調查的形式,按季度進行調查。
農民工市民化調查:為準確反映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農民工在城鎮就業生活、居住狀況和社會融合等基本情況,國家統計局2015年建立農民工市民化程式動態監測調查制度(簡稱農民工市民化調查)。調查範圍是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鎮地域,隨機抽取了4.06萬戶進城農民工樣本,由調查員使用手持電子採集終端(PAD),直接入戶面訪的形式採集資料。
2.主要指標解釋
農民工:指戶籍仍在農村,年內在本地從事非農產業或外出從業6個月及以上的勞動者。
本地農民工:指在戶籍所在鄉鎮地域以內從業的農民工。
外出農民工:指在戶籍所在鄉鎮地域外從業的農民工。
進城農民工:指年末居住在城鎮地域內的農民工。城鎮地域為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區域,與計算人口城鎮化率的地域範圍相一致。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0個省(直轄市)。
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個省。
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東北地區:遼寧、吉林、黑龍江3個省。
城市型別:按2015年城區常住人口規模將城市劃分為500萬人以上城市、300-500萬人城市、100-300萬人城市、50-100萬人城市、50萬人以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