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民工規模、分佈及流向

  (一)農民工總量繼續增加,增速回落明顯

  2018年農民工總量為28836萬人,比上年增加184萬人,增長0.6%。農民工增量比上年減少297萬人,總量增速明顯比上年回落1.1個百分點。在農民工總量中,在鄉內就地就近就業的本地農民工11570萬人,比上年增加103萬人,增長0.9%;到鄉外就業的外出農民工17266萬人,比上年增加81萬人,增長0.5%。在外出農民工中,進城農民工13506萬人,比上年減少204萬人,下降1.5%。

圖1  農民工總量及增速

在外出農民工中,到省外就業的農民工7594萬人,比上年減少81萬人,下降1.1%;在省內就業的農民工9672萬人,比上年增加162萬人,增長1.7%。省內就業農民工佔外出農民工的56%,所佔比重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

表1  2018年外出農民工地區分佈及構成

   (二)西部地區輸出農民工人數增加最多,東部地區輸出農民工略有減少

  從輸出地看,東部地區輸出農民工10410萬人,比上年減少20萬人,下降0.2%,佔農民工總量的36.1%;中部地區輸出農民工9538萬人,比上年增加88萬人,增長0.9%,佔農民工總量的33.1%;西部地區輸出農民工7918萬人,比上年增加104萬人,增長1.3%,佔農民工總量的27.5%;東北地區輸出農民工970萬人,比上年增加12萬人,增長1.3%,佔農民工總量的3.4%。

 (三)在東部、東北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減少,在中西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繼續增加

  從輸入地看,在東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15808萬人,比上年減少185萬人,下降1.2%,佔農民工總量的54.8%。其中,在京津冀地區就業的農民工2188萬人,比上年減少27萬人,下降1.2%;在長三角地區就業的農民工5452萬人,比上年增加65萬人,增長1.2%;在珠三角地區就業的農民工4536萬人,比上年減少186萬人,下降3.9%。在中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6051萬人,比上年增加139萬人,增長2.4%,佔農民工總量的21.0%。在西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5993萬人,比上年增加239萬人,增長4.2%,佔農民工總量的20.8%。在東北地區就業的農民工905萬人,比上年減少9萬人,下降1.0%,佔農民工總量的3.1%。

  二、農民工基本特徵

  (一)女性和有配偶的農民工佔比均提高

  在全部農民工中,男性佔65.2%,女性佔34.8%。女性佔比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其中,外出農民工中女性佔30.8%,比上年下降0.5個百分點;本地農民工中女性佔38.6%,比上年提高1.2個百分點。

  在全部農民工中,未婚的佔17.2%,有配偶的佔79.7%,喪偶或離婚的佔3.1%;有配偶的佔比比上年提高1.9個百分點。其中,外出農民工有配偶的佔68.1%,比上年提高3.6個百分點;本地農民工有配偶的佔90.8%,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

  (二)50歲以上農民工佔比逐年提高

  農民工平均年齡為40.2歲,比上年提高0.5歲。從年齡結構看,40歲及以下農民工所佔比重為52.1%,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50歲以上農民工所佔比重為22.4%,比上年提高1.1個百分點,近五年呈逐年提高趨勢。從農民工的就業地看,本地農民工平均年齡44.9歲,其中40歲及以下所佔比重為35.0%,50歲以上所佔比重為33.2%,比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外出農民工平均年齡為35.2歲,其中40歲及以下所佔比重為69.9%,50歲以上所佔比重為11.1%,比上年提高1.9個百分點。

 (三)新生代農民工中超半數為“80後”

  1980年及以後出生的新生代農民工佔全國農民工總量的51.5%,比上年提高1.0個百分點;老一代農民工佔全國農民工總量的48.5%。在新生代農民工中,“80後”佔50.4%;“90後”佔43.2%;“00後”佔6.4%。

圖2   新生代農民工佔農民工總量的比重

(四)大專及以上學歷農民工佔比繼續提高

  在全部農民工中,未上過學的佔1.2%,小學文化程度佔15.5%,初中文化程度佔55.8%,高中文化程度佔16.6%,大專及以上佔10.9%。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農民工所佔比重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在外出農民工中,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佔13.8%,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在本地農民工中,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佔8.1%,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

  三、農民工就業狀況

  (一)在第三產業就業的農民工比重過半

  從事第三產業的農民工比重為50.5%,比上年提高2.5個百分點。一是從事傳統服務業的農民工繼續增加。從事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比重為6.7%,比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從事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的農民工比重為12.2%,比上年提高0.9個百分點。二是脫貧攻堅開發了大量公益崗位,在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行業中就業的農民工比重為3.5%,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從事第二產業的農民工比重為49.1%,比上年下降2.4個百分點。其中,從事製造業的農民工比重為27.9%,比上年下降2.0個百分點;從事建築業的農民工比重為18.6%,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

    (二)農民工月均收入穩定增長

  農民工月均收入3721元,比上年增加236元,增長6.8%,增速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分行業看,製造業、建築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收入增速分別比上年提高1.9、1.1和0.1個百分點;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收入增速與上年持平;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收入增速分別比上年回落0.4和0.8個百分點。

    (三)外出務工農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快於本地農民工

  外出務工農民工月均收入4107元,比上年增加302元,增長7.9%;本地務工農民工月均收入3340元,比上年增加167元,增長5.3%。外出務工農民工月均收入比本地務工農民工多767元,增速比本地務工農民工高2.6個百分點。

  (四)在東部和中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加快

  分割槽域看,在東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3955元,比上年增加278元,增長7.6%,增速比上年提高1.2個百分點;在中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3568元,比上年增加237元,增長7.1%,增速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在西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3522元,比上年增加172元,增長5.1%,增速比上年回落2.4個百分點;在東北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3298元,比上年增加44元,增長1.4%,增速比上年回落4.8個百分點。

  四、進城農民工居住狀況

  (一)人均居住面積繼續提高

  進城農民工人均居住面積20.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4平方米;戶人均居住面積在5平方米及以下的農民工戶佔4.4%,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從不同規模城市來看,進城農民工人均居住面積均有提高。其中,500萬人以上城市中,人均居住面積15.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50萬人以下城市中,人均居住面積23.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4平方米。

     (二)享受保障性住房比例提高

  在進城農民工戶中,購買住房的佔19%,與上年持平。其中,購買商品房的佔17.4%,與上年持平。租房居住的佔61.3%,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單位或僱主提供住房的佔12.9%,比上年下降0.4個百分點。

  在進城農民工戶中,2.9%享受保障性住房,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其中,1.3%租賃公租房,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1.6%自購保障性住房,與上年持平。

  (三)居住設施不斷改善

  在進城農民工戶住房中,有洗澡設施的佔82.1%,比上年提高1.9個百分點;使用淨化處理自來水的佔87.7%,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獨用廁所的佔71.9%,比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能上網的佔92.1%,比上年提高2.5個百分點;擁有電冰箱、洗衣機、汽車(包括經營用車)的比重分別為63.7%、63.0%和24.8%,分別比上年提高3.6、4.6和3.5個百分點。

  五、進城農民工隨遷兒童教育情況

  (一)3-5歲隨遷兒童入園率提高

  3-5歲隨遷兒童入園率(含學前班)83.5%,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其中,26%在公辦幼兒園,比上年下降0.7個百分點;35.2%在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比上年提高1.4個百分點。從不同規模城市來看,入讀公辦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比例相差不大。500萬人以上城市中3-5歲隨遷兒童有63.3%入讀公辦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50萬人以下城市中的比例為61.8%。

  (二)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兒童在政府支援的民辦學校就讀比例提高

  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兒童在校率98.9%,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從就讀的學校型別看,小學階段隨遷兒童82.2%在公辦學校就讀,與上年持平;11.6%在有政府支援的民辦學校就讀,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初中階段隨遷兒童84.1%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上年下降1.8個百分點;10%在有政府支援的民辦學校就讀,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

  (三)本地升學入園難、費用高問題仍需關注

  進城農民工家長對隨遷兒童教育的評價中,表示非常滿意和比較滿意的佔75.3%,比上年提高2.6個百分點;對所在學校師資的評價中,認為非常好和比較好的佔78.7%,比上年提高1.5個百分點。50.8%的農民工家長反映在城市上學面臨一些問題,比上年下降2.7個百分點。本地升學(入園)難、費用高依然是進城農民工家長反映最多的兩個問題。對於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兒童,家長持此觀點的分別是26.7%和27.2%;對於3-5歲隨遷兒童,持此觀點的分別是38.7%和51.4%。

  六、進城農民工社會融合情況 

  (一)進城農民工城鎮歸屬感較為穩定

  在進城農民工中,38%認為自己是所居住城鎮的“本地人”,與上年持平。其中,已定居農民工中該比例為79.2%,對所居住城鎮高度認同。城市規模越大,農民工的歸屬感越低。在500萬人以上大城市中,該比例僅為16.8 %,比上年下降1.9個百分點。從對所在城鎮的適應情況看,19.6%表示自己非常適應,61.5%表示比較適應。其中,已定居農民工中,該比例分別是34.8%和57.8%。

  (二)進城農民工組織化程度進一步提高

  在進城農民工中,26.5%參加過所在社群組織的活動,比上年提高0.9個百分點,其中,3.5%經常參加,23.0%表示偶爾參加。15.3%參加過人大代表選舉,比上年提高1.1個百分點;加入工會組織的進城農民工佔已就業進城農民工的比重為9.8%。在已加入工會的農民工中,經常參加工會活動的佔26.0%,比上年提高2.8個百分點;偶爾參加的佔56.3%,比上年下降1.2個百分點。

  附註

  1.調查簡介

  農民工監測調查:為準確反映全國農民工規模、流向、分佈等情況,國家統計局2008年建立農民工監測調查制度,在農民工輸出地開展監測調查。調查範圍是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農村地域,在1561個調查縣(區)抽選了8484個村和22.6萬名農村勞動力作為調查樣本。採用入戶訪問調查的形式,按季度進行調查。

  農民工市民化調查:為準確反映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農民工在城鎮就業生活、居住狀況和社會融合等基本情況,國家統計局2015年建立農民工市民化監測調查制度。調查範圍是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鎮地域,隨機抽取了4.08萬戶進城農民工樣本,由調查員使用手持電子採集終端(PDA),直接入戶面訪的形式,每年10月開展年度調查。

  2.主要指標解釋

  農民工:指戶籍仍在農村,在本地從事非農產業或外出從業6個月及以上的勞動者。

  本地農民工:指在戶籍所在鄉鎮地域以內從業的農民工。

  外出農民工:指在戶籍所在鄉鎮地域外從業的農民工。

  進城農民工:指居住在城鎮地域內的農民工。城鎮地域為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區域,與計算人口城鎮化率的地域範圍相一致。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0個省(市)。

  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

  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自治區)。

  東北地區:遼寧、吉林、黑龍江3個省。

  城市型別:按2015年城區常住人口規模將城市劃分為500萬人以上城市、300-500萬人城市、100-300萬人城市、50-100萬人城市、50萬人以下城市和建制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