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版權資源價值日益凸顯

CECBC發表於202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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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版權資源價值日益凸顯

立足於內容技術和商業三者融合推動版權產業高質量發展

● 當前做好版權工作必須高度重視版權產業數字化趨勢,立足於內容、技術和商業的融合來推動版權產業的高質量發展,實現產業鏈、供應鏈和價值鏈的創新

● 近年來,隨著數字技術和網路技術的迅猛發展和廣泛應用,包括新聞出版、網路影視、廣告裝置、音樂動漫等在內的核心版權產品上網路的趨勢非常明顯

● 我們需要探索區塊鏈技術在數字保護、版權保護領域的應用場景,發揮區塊鏈在版權登記、確權、版權交易等方面的獨特作用

□ 本報記者 張維

數字版權產業的發展,正迎來一個高速發展的階段。越來越多的網路視訊、數字音樂、文創企業,通過版權資源的整合、保護、運營來獲得版權收益;優質的版權越來越獲得企業的青睞;數字版權資源的價值日益凸顯……數字版權甚至已成為版權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日,在四川省成都市舉行的數字版權產業融合與發展論壇上,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局長於慈珂指出:“當前做好版權工作必須高度重視版權產業數字化趨勢,立足於內容、技術和商業的融合來推動版權產業的高質量發展,實現產業鏈、供應鏈和價值鏈的創新。”

數字版權融合發展

產業前景欣欣向榮

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進一步凸顯。數字經濟持續高速增長,正成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據工業和資訊化部新聞發言人、資訊通訊發展司司長聞庫介紹,2019年數字經濟總量超過35萬億元,佔GDP的比重為36.2%,對GDP增長貢獻率為67.7%。

與此同時,版權產業於GDP的貢獻也在增加。2020年初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公佈的“2018年中國版權產業經濟貢獻”調研報告顯示:2018年中國版權產業的行業增加值為6.63萬億元,同比增長9%;佔GDP的比重為7.37%,比上年提高0.02個百分點。中國版權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穩步提升,總體規模進一步壯大。

當數字經濟遇到版權產業,二者之間發生了奇妙的化學反應,數字版權產業的發展呈現欣欣向榮之勢。“科學技術的不斷更新迭代,助推了版權內容生產、版權保護方式不斷向科技化、智慧化發展,版權新商業模式、新業態也隨著數字技術更新的不斷出現,賦能版權內容的產出邁向新的發展階段。”中國版權協會副理事長兼祕書長孫悅認為,版權的領域也越來越寬泛,中國數字內容產業持續穩定發展,產業凝聚力不斷增強,社會影響力不斷提高。在數字時代的迅速發展與版權強國建設雙重利好下,版權從業者的機遇業已來臨。

一組資料足以說明數字版權產業的發展態勢:2020年9月底國家版權局釋出的《2019年中國網路版權產業發展報告》顯示,2019年中國網路版權產業市場規模達9584.2億元,同比增長29.1%。從市場結構來看,2019年中國網路版權產業核心業態走向穩定,產業結構更加多遠,盈利模式逐步成型,新業態展示出巨大潛力。

於慈珂說,近年來,隨著數字技術和網路技術的迅猛發展和廣泛應用,包括新聞出版、網路影視、廣告裝置、音樂動漫等在內的核心版權產品上網路的趨勢非常明顯。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的暴發,從廣度和深度上加快了傳統產業的數字化和網路化。

數字版權產業的發展,還可以從近年來在法院系統出現的“兩個70%”現象中窺見一斑:全國各地法院一審受理的智慧財產權案件約70%是著作權案件,而其中約70%又與網路有關。“因此,版權工作要做好,就必須高度重視版權產業數字化趨勢。”於慈珂說。

中國版權協會目前有會員500多家。在孫悅看來,中國版權行業的未來之路與數字版權緊密相關,應加強數字版權融合發展方面的研究交流,溝通促進行業自律,提高版權創造、運用和管理水平,促進我國數字版權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在版權行業內部,對此同樣有清醒的認識。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常務副理事長、祕書長敖然認為,傳統出版單位向資訊化出版轉型是環環相扣的過程,要在內生動力激發、人才保障、技術支撐、評價體系等方面加大力度,版權管理也需要匹配網際網路速度,完善登記、確權、交易、維權等各個環節。

行業難題亟待解決

人才儲備仍顯不足

版權產業向數字化轉型勢在必行,但作為新生事物的數字版權產業,其發展也並非一帆風順,不免會遇到一些難題。

敖然說,比如,在簽訂出版合同時,許多作品數字版權的使用方式、傳播載體、傳播媒介、使用決策條件等缺少準確的描述,預付的分成比例銷售資料核查以及後期收益保障分割的機制也並不成熟,重複授權、偽造授權、違規轉售都現象諸多;防盜版不夠超前,目前的防偽技術面臨著“上有計策,下有對策”的尷尬局面,研發投入高的版權跟不上盜版的複製,圖書、電影、音樂等數字內容產品的盜版往往載入著低廉的成本付出。

專業性人才儲備不夠也是值得關注的問題。“數字文化產業領域的專業人才其實十分匱乏,尤其是遊戲、動漫等。”敖然舉例說,研發一款網路遊戲,涉及遊戲策劃、技術開發、設計合成、美術、網路維護、營銷、售後服務、線上管理等方方面面,而成熟的團隊是稀缺資源。

敖然提醒道,版權意識尚未滲透到內容創作的全過程,版權保護工作應該從產品開發之初就逐步滲透進來,否則的話,後期將會變得很被動。

一方面是人才不足、意識不夠,另一方面是快速增長、不斷擴張的使用者已經等不及相關行業做好充足準備。到2020年,網際網路使用者已經達9.04億人,其中98.86%是移動網際網路使用者。

“這種失衡——使用者的快速增長和我們管理的相對滯後,制約了數字版權產業的發展。”敖然坦言,尤其隨著數字經濟的深度發展,其內涵和外延在不斷裂化,使用者參與的深度與廣度不斷擴大,對優質內容的需求日益旺盛。

騰訊公司法律創新總監、至信鏈負責人吳平平則對侵權的日益複雜和更強隱蔽性等表示擔憂。“比如在版權保護領域,伴隨網路版權新業態的成長,新型盜版呈現出隱祕性、複雜性和多變性的特點,包括更復雜的侵權盜版情況利益分配體系。”

以視訊版權保護為例,侵權經歷了伺服器儲存模式的1.0時代,網路服務商將盜版資源儲存於伺服器;在侵權2.0時代,侵權者開始採取P2P下載分享,播放器點播等盜版方式;到侵權3.0時代網盤盜鏈、網盤聚合,OTT等模式頻繁出現;在侵權4.0時代,盜版形態更迭為剪輯搬運、二次創作等。

另一個挑戰則是智慧財產權創造主體多元化,版權作品呈海量化和碎片化,版權糾紛也大幅增加,個體維權能力弱,維權成本高。以企鵝號為例,企鵝號平臺上每天產生的需要版權保護的內容大概有200萬條,大量內容未經授權就被轉發,傳統的版權更替,竟在應對海量內容維權時近乎失效。

對此,吳平平認為,除了進一步加大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行政保護力度,行業主體自身的參與也必不可少。

完善法律保護體系

推動版權技術創新

在實踐中,對於數字版權的保護,立法、行政、司法、行業應共同發力,一個也不能少。

敖然認為,應努力完善體制機制,進一步建立完善版權法律保護體系,新著作權法的頒佈和實施,將為下一步工作創造非常好的條件,同時也需要搭建國家級數字版權保護的管理和交易平臺,做好內容貢獻價值精確度量,解決版權維權難、收益保障難、版權歸屬模糊等關鍵問題,以法治手段保護權利人利益,尤其服務好弱版權方,幫助中小創作團體抱團生存。強化《柏林公約》《視聽表演北京條約》等國際公約的作用,以體制機制的創新為抓手,堅決打擊侵權行為,加強版權示範生成,創造共享、開放、協作、動態、可控的產業鏈條。建立貼合國際水平的版權管理運營生態,以負面清單等方式釐清產業發展方向,推動版權產業特別是數字版權產業健康繁榮高質量發展。

同時,推動版權技術創新,加強版權保護與區塊鏈、大資料等新技術的結合應用,加強傳統版權技術與數字版權保護技術的結合應用,開展相關技術的安全評估和標準認證。“我們需要探索區塊鏈技術在數字保護、版權保護領域的應用場景,發揮區塊鏈在版權登記、確權、版權交易等方面的獨特作用。同時,警惕不法分子在版權上對於技術的反運用,以技術對衝提高盜版成本,實現數字版權價值最優化和最大化。”敖然說。

此外,還要健全人才培養體系,鼓勵高校設定智慧財產權學院和中心,探索版權與資訊科技相結合的交叉學科建設,強化專業特色,培養智慧財產權應用人才、實用人才和法律人才,推動產學研一體化結合,聚力解決專業型人才、複合型人才雙匱乏的問題,打造共生共贏的產業人才生態。

司法同樣也發揮著重要作用。據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法官顏君介紹,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在2019年審理了4萬件案件,其中70%至80%的案件是涉著作權案件。

顏君審理案件時發現,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涉網的創作內容不斷推陳出新,人工智慧生產作品的案件出現。在技術發展過程中,對於內容的傳播以及作品的使用方式也在不斷推陳出新,“我們希望通過判決傳遞‘倡導技術向善,反對技術向惡’的司法理念”。

在數字版權保護方面,法院也在推陳出新,提供更好的保護方式。例如,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的涉網著作權案件一半以上是圖片類案件,經過調研發現,此類案件訴訟額、訴訟數額高居不下的原因之一,就是有部分版權人以訴訟維權的方式代替了正常的版權交易,存在權屬不明、授權渠道不暢等弊端。為此,北京網際網路法院聯合北京市版權局及相關版權行業協會以及版權行業從業者,提出通過建立一個E版權溯源共治體系,樹立行業健康正向發展。

在這一框架體系下,進一步建立了非訴雲聯機制,通過將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的前端多元化調整平臺進行對接,非訴調節平臺調節和解的問題,直接通過北京網際網路法院進行司法確認,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的法官也可以通過這個平臺對調解的案件進行線上指導。

同時,北京網際網路法院還推動建立了天平鏈和版權鏈的協同治理體系。顏君介紹說,天平鏈是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為指導的區塊鏈技術,在天平鏈中,有節點單位是第三方應用取證平臺。如果在第三方取證平臺上有存證,會實時傳輸到天平鏈,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可以直接對上面的證據進行校驗和提取。

騰訊公司也貢獻出了企業的智慧。吳平平介紹說,2019年7月,騰訊公司聯合生態合作伙伴共同推出了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至信鏈版權保護平臺,為作品內容生產機構或內容運營企業提供集原創侵權監測、侵權互證、司法維權訴訟為一體的一站式線上版權保護解決方案。

“相較於傳統的版權保護方案,至信鏈在確權環節直連數字內容生產戶,作品產生即上鍊進行確權取證,檢測啟動環節通過融合行業內頂級的監測能力,實時進行侵權監測和證據固定,維權環節可以一鍵傳送律師函和一鍵起訴。”吳平平說。

至信鏈還為原創作者提供全生命週期的保護。截至2020年8月中旬,該系統累計監測作品超過1.3億件,經維權下線的超過704萬件,有利於保護創作者和智慧財產權,創作者的智慧財產權和切身利益,進而鼓勵創新,推動更多優質作品產生。同時,至信鏈助力騰訊雲打造騰訊雲正版相簿直通車,讓創作者專注於創作本身而無需關注其他問題。

採訪中,華東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叢立先認為,應該審慎對待數字版權交易合同的無效問題,在進行數字版權交易專案時,經常會發生財產權和人身權的衝突,這就可能會引起合同無效問題。數字版權交易合同爭議案件的解決途徑有和解、調解、訴訟、仲裁,現在仲裁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的重要性得到大大加強,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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