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評論》啟示錄連載之一村上春樹

dbLenis發表於2018-08-24

村上春樹

如果我去採訪這位有名的日本作家,大抵會問的一些問題:

1 什麼時候開始愛上寫作,覺得非寫不可,不寫就難受

2 受到什麼影響,讓童年沒有愛好的寫作者,持續寫作

3 最喜歡混跡的圈子,最喜歡讀的小說,最喜歡的作家,喜歡的原因

4 作家最想在自己的作品中表達自己哪方面的情感,思考或者憂慮

5 生活方式,作息方式,寫作方式

6 如何捕捉素材,咀嚼素材,用什麼樣的方式將素材表現到作品裡

7 除了寫作,閱讀之外,平時的生活習慣對寫作的協調,比如運動,旅遊,看報


村上:初稿總是很亂,我必須一遍一遍的改寫。

寫程式碼,同樣遵循反覆修改的規則。改寫的目的,其一使邏輯明細,理解容易;其二增加複用的可能性,也就是造輪子。


巴黎評論:你第一次讀卡夫卡是什麼時候?
村上:十五歲。(居然記得那麼清楚)我讀了《城堡》,那是一部偉大的作品,還讀了《審判》

在IT行業,同樣可問:
你第一次讀《資料結構與演算法》是什麼時候,
第一次讀《計算機構造與原理》是什麼時候,
那麼《設計模式》《重構》,《軟體工程》是什麼時候?

應該羅列計算機,以及資料庫,資料倉儲,分散式計算等前沿作品,這些作品應該在什麼時候讀,以及應該讀出的設計理論


巴黎評論:這很有意思,這兩部作品都是沒有寫完的作品,他們都沒有結局。你的小說也有類似的感覺,比如《奇鳥行狀錄》,讓人感覺你拒絕提供讀者希望的結局,這裡面是不是有卡夫卡的影響?

村上:不完全是。你讀過雷蒙德*錢德勒的小說,他的小說並沒有真正的結局,他可能會說這個人是凶手,但對我來說,到底是誰幹的,並不重要。結局沒有任何意義。

小說可以追求引人入勝,摸不著頭腦的美,那是小說的境界和手法。但程式卻不是,一定追求清晰和正確,但程式有自己的美,《程式之美》,能提煉出程式之美,羅列出其美在哪裡的一定是高手,比如複用,正確,快速,快捷部署和編譯,一次編譯到處執行等等。那就是追求的境界。


如果沒有見識到程式設計高手的環境,沒有和他們共事,那確實是件遺憾的事情。那麼如果沒有見識和閱讀過他們的日記和書稿,隨筆,是不是遺憾中的遺憾呢,畢竟書,筆記,手稿,程式碼,在網路上都是免費或者付費可得的,相比和他們共事,容易的不止一點點。

村上:有一件很有趣的軼事,霍華德*霍克斯想把錢德勒的《長眠不醒》拍成電影,但他搞不清楚到底是誰殺了那個司機,於是他打電話去問錢德勒,錢德勒的回答是:我不在乎是誰殺的。我也是同樣的態度:“結局”沒有任何意義,我不在乎《卡拉馬佐夫兄弟》裡的凶手到底是誰。

《巴黎評論》:可是,《長眠不醒》之所以引人入勝,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讀者想發現殺死司機的凶手是誰

村上:我本人寫小說的時候,事先並不清楚誰幹了什麼,我和讀者處境相同。當我開始寫一個故事,我根本不知道故事的結局,也不知道接下去會發生什麼。即便故事一上來就有一樁命案,我也並不知道凶手是誰,我寫這本書是因為我想去發現誰是凶手,如果我事先知道是誰幹的,那麼寫這個故事就沒有意義了

寫程式雖說有著清晰的需求,但下手寫的那一剎那,往往只是有個方向在指引著你,你不知道用什麼手法去達到最優,達到最大複用率,往往都是在修改的過程中,慢慢領悟這一塊該抽象,這一塊該整合,這裡可能需要需要考慮多執行緒處理,這裡還要加點斷點除錯,等等。一開始就把大系統的每個小部件都規劃完整的,都會驚訝於複雜度的蔓延。只有將基本功能完善過後,才能考慮那些需要優化和重構的地方。這也是為什麼一開始不要過度優化的原因所在。

一開始就不給自己設定條條框框,往往才能在寫作,寫程式碼中找到快樂。

至少現在的我還是這麼覺得。

《巴黎評論》:你一般來說,(你寫的小說)修改幾遍?

村上:一共寫四到五遍。我一般花六個月寫完第一稿,然後再花七八個月修改。

《巴黎評論》:你的一個典型工作日是如何安排的?

村上:當我進入一本書的寫作階段時,我會在早晨4點鐘起床,工作五到六個小時。下午的時候,我會跑步十公里或者游泳1.5公里(或者兩樣都幹),然後讀一會兒書,聽聽音樂。我晚上九點鐘就寢。我每天重複這種作息,從不改變。這種重複本身變得很重要,就像一種催眠術,我沉醉於自我,進入意識的更深處。不過,要把這種重複性的生活堅持很長時間-半年到一年,那就需要很強的意志力和體力了。從這個意義上講,寫大部頭小說就像救生訓練一樣,體力和藝術敏感性同樣重要。

集中大塊時間,沉浸於一樣事情當中去。用不同的思維方式讓自己休息,提高效率,堅持一段時間就能做成一件事情。所謂的積累就是如此。而不是把很多瑣碎的事情糅雜在一起,讓這些事情都偷走你精力的一部分,導致事事都幹不好。

比如學 ASP.NET 那會,就是天天看 2-3 個小時的 ASP.NET 程式碼,結果 2個禮拜就能熟絡的掌握 MVC 的規律了;再比如看 ElasticSearch 那會,就是盯著《ElasticSearch 權威指南》,《ELK 實踐指南》,《ElasticSearch 高階伺服器程式設計》三本書看,一個月後,從搭建伺服器開始到使用 DSL 查詢全文索引也都沒有問題了。堅持一段時間,不間斷的摸索技術,就能掌握個七七八八開始幹活,而不用羨慕別人為什麼懂那麼多。

村上:我寫最初的那兩本小說時,想要做的就是要解構傳統的日本小說。所謂解構,就是想要去除傳統日本小說中內在的東西,只留框架,然後我再用一些新鮮,原創的東西來填充這個框架。直到1982年我寫完第三本書《尋羊冒險記》,我才成功找到了實現這一構想的方法。前兩本書在我摸索的過程中,對我有所幫助,僅僅而已。我認為我的小說是從《尋羊冒險記》開始才有真正體現了我自己的風格。

寫 SQL 程式碼的時候,寫 Python , Java, Scala 的時候,尤其是 Java 的時候,那種寫出來自己風格的過程,是不斷尋找自己的過程。往往看著別人的程式碼覺得不屑一顧,或者優秀得驚人天人,自己竭力去模仿著別人的寫法。但(短時間內)還是覺得自己的程式碼太難看。只有經歷過一個又一個專案的錘鍊,我才覺得這才是我喜歡的寫程式碼方式。

村上:我很愛看電影,我最喜歡的導演是芬蘭的阿基*考里斯馬,我喜歡他的每一部電影,他們都很棒

村上:閱讀《白鯨》和陀思妥耶夫斯基是於身心有益的,但是人們現在沒有那麼多時間。所以小說本身經歷了很多大幅度的改變,我們不得不抓住讀者的脖子硬把他們拖進來。當代小說作家在使用來自很多其他領域的技術—爵士樂,電子遊戲等等。我覺得在今天,電子遊戲比任何東西都更接近與文學。

村上:當我寫作的時候,有時候我會感覺自己是一個電子遊戲的設計師,同時也是個玩遊戲的人。我編造了這個遊戲程式,現在我正置身於遊戲當中,我的左手並不知道右手在幹什麼。這是一種超脫,給人一種分裂的感覺。

《巴黎評論》:你是不是說,雖然你寫小說的時候,並不知道下一刻會發生什麼,但你的另一部分卻很清楚故事會往何處去?

村上:我想那是無意的。當我沉浸在寫作之中的時候,我可以同時體驗到作者的感覺和讀者的感覺。這是好事,它會加速我的寫作,因為我和讀者一樣想要知道下面會發生什麼。不過有時候,你必須剎車停下來,如果你寫的太快,讀者會感覺疲憊和乏味,你必須讓他們在某些地方停一停。

《巴黎評論》:你是怎麼做到這一點的?

村上:憑感覺。我知道什麼時候該停一停。

《巴黎評論》:音樂,特別是爵士樂對你的寫作有多大幫助

村上:我從十三四歲開始聽爵士樂,音樂對我有很大的影響。音樂的和絃,旋律,節奏感,以及布魯斯的感覺對我的寫作都有幫助。寫一本書就像演奏音樂一樣:開始時我演奏主題,接著我即興演奏,最後還有一個所謂的終曲。

兼具深度與廣度,不把一個爵士家的作品聽遍,不瞭解這個音樂人的全部;不聽遍別的音樂人的作品,不能比較和感覺這個領域的潮流與時尚。音樂與作家,都是在體驗一個作者的經歷與思維。程式設計師也一樣,看了夥伴或者前輩的程式碼你就知道他是個什麼水準,或吸收或摒棄。

但切記,需要沉得下心去看別人的文章,評論或者感想。試想從當中必定能學到或者體悟到一種風格。只有當自己能對別人的思維做出正確解析和批判時,才不枉費閱讀的那一番功夫。只是看了少許開頭就判定文章等一無是處,要麼你已經超凡脫俗,要麼真心是浮躁。

所以凡是對別人指手畫腳,只有攻擊沒有指導的對話,我一律視其為可被忽視的無腦殘障人士言論,堅決以與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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