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IT規劃|資料治理該歸哪個部門管?

qing_yun發表於2022-05-18

傅一平評語:

這篇文章提出了一個觀點,因為不同行業對於資料應用,尤其是重要度和優先順序最高的資料應用場景差別很大,資料治理的主要動力不同,所以不存在一種標準的資料治理模式,即什麼組織對什麼事情承擔什麼責任?即行業不同會導致資料治理的歸口管理部門不同。

比如銀行由於監管需要,天然就要有統一的資料上報部門,因此管理資訊部就成為了資料治理部門;製造業強調全流程效率,而IT部門由於承擔了各個跨職能系統建設,因此往往成為了製造業的資料治理部門;消費品和零售行業最核心的資料是客戶及產品資料,因此甚至會有營銷部門負責公司的資料治理。

這篇文章非常務實,強調要因地制宜,這是很好的,但我有一些疑問,也表達下我的看法:

第一、據我所知,不少銀行的數字化水平相當高,營銷和服務的訴求不要太多,對外部的資料訴求也很大,其資料治理組織不應僅限於管管報表啊,是否有更高層次的資料治理組織在承擔這些新的使命?也許我們的資料或印象都太老了,希望有更多的案例來說明。

第二、現在的華為資料管理部不能稱其為純粹的IT部門,華為的主要IT部門分散在各個事業部,華為資料管理部是做全域性統籌協調的,不是系統的承建方,更不可能去做ERP系統,這個資料治理部門也不是自然而然產生的,它甚至是個異類,大多數製造企業根本還沒到這個階段,華為也代表不了製造業資料治理的基本面。

第三、資料治理現在這個詞被用爛了,我強烈建議迴歸資料治理的狹義定義,更多是指文化、組織、機制、流程的內容,它是對資料管理活動的控制,它是超越業務的存在,是對資料管理模式的抽象,比如華為抽象出了公司資料責任人和領域資料責任人這種組織形式,而這個恰恰是可以全行業通用的,也許我們不能說資料治理沒有全行業標準的治理模式,我們只能說,資料治理不同階段需要不同的治理模式,但在同一個階段,也許很多模式都可以複用。

以下文章來源於陳果George ,作者GEORGE陳果

正文開始

我前段時間在《大多數企業資料治理方案都難以收到實效》文中,談到了我對最近幾年開始熱門起來的“資料治理”這個話題的看法。在管理資訊系統(MIS)的理論體系裡,“資料治理”、“資料質量”這兩個名詞並不是從業務系統設計而來的,而是用來評價資料倉儲裡的資料的,例如MIS的經典教材就是這樣定義的:

當運用資料進行分析時,發現資料有問題,再追根溯源到資料生成源頭去。MIS理論說的“資料質量”指的是數倉裡的資料是不是健全、完整。市面上的“資料治理軟體”的資料質量分析,都是對數倉內的資料本身是否符合預定標準的分析,例如欄位長度和型別是不是符合要求、是不是空值、是不是有錯誤的重複、業務主鍵是否唯一等等,也稱為“資料智慧”(data intellignce),但是,資料的業務意義準確性,卻是無法透過這種分析方式來判斷的。

所以我認為現在不少資料專家談“資料治理”,往往將“面向分析的資料治理”和

“面向業務的資料治理”兩個不同的概念混淆起來,而此“資料治理”非彼“資料治理”,前者解決的是資料有沒有的問題,而後者解決的是資料對不對的問題。同時,市面上的“資料治理平臺”軟體也不能完全解決企業真正存在的資料質量問題,這種工具只是數倉管理工具之一。

如果從業務角度來看資料治理,按照我對中國企業資訊化架構的理解,不同行業對於資料應用,尤其是重要度和優先順序最高的資料,應用場景差別很大,資料治理的主要動力不同,所以不存在一種標準的資料治理模式——如果我們回到“治理”(governance)這個詞的本意,即什麼組織對什麼事情承擔什麼責任?

金融機構(例如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的資料治理動力主要來自這樣幾個方面:1,對外:監管報送和合規要求,尤其是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資料治理指引的通知》(銀保監發〔2018〕22號)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其出發點往往跟金融監管相關,例如“陳果究竟在我們銀行有多少個賬戶?”這類反洗錢等應用場景。2,對內:金融機構可能是我見過的在中國最在乎算業績、算分潤的行業,由於現在金融機構的產品、客戶分群、渠道等越來越複雜,而且各種疊加、交叉,因而對資料質量要求很高。

中國的四大行是國內金融機構的管理示範,而四大行的資料治理模式是具備傳統沿襲的,例如某四大行的資料歸口部門是“管理資訊部”,其職能描述是:

主管全行的業務統計和資訊工作,負責彙總和編制各類業務統計報表,對全行經營管理狀況進行綜合分析評價,組織調查研究,在國際網際網路釋出資訊,蒐集處理各類經濟、金融資訊。主管總行辦公自動化工作。

四大行某行管理制度的公開材料

這個資料管理的牽頭部門和辦公室、計劃財務部、資金運營部等平行,同時也是“資訊科技部”平行。因而,國內的其他股份制銀行、農商社、保險公司等,或多或少地都採用了這種管理模式。

而製造業的資料治理模式則和金融機構完全不同,製造業最核心的資料是產品資料,資料治理回答的主要問題是產品資料在研產供銷價值鏈全環節上——涉及到諸如供應鏈計劃、業財一體化、成本利潤核算等管理課題——如何保證一致性和準確性,例如我在《華為你學不會,包括資料管理》寫過的:“研發的圖紙上的過濾網,和採購的尼龍布是不是一個東西?”

從中國企業的實際情況來看,製造業企業的資訊科技部門比金融企業的資訊科技部門承擔了更多的全公司的流程、資料協調的職能,它集中承擔了企業級的各個跨職能系統建設,尤其是ERP核心系統,以及PLM、HCM、CRM、SCM等系統,製造業企業裡也不存在金融企業那種因為監管等原因所先天存在的“管理資訊部”,因而在製造業企業裡,資料治理的歸口責任多存在於資訊科技部門內部。目前大家公認國內資料治理最佳實踐的華為有關管理,就是這種模式的典型;而圍繞SAP系統實施的主資料管理系統,也大多支援這種資料治理模式。

其他行業還具有其他不同的資料治理模式:例如消費品和零售行業,最核心的資料是客戶及產品資料,主要的資料應用場景是圍繞產品的營銷分析(產品定位、銷量、營銷策略有效性等)或者對顧客的營銷分析(圈人精準營銷等),因而,我曾經見過國內某千億級大型快消企業的資料牽頭部門掛在營銷體系之下,由營銷口的首席數字官(CDO)來分管全企業資料治理,而非IT部門管資料,企業的各種管理報表口徑由營銷部門下的“資料管理部”來協調。

又例如某些大型企業集團總部,由於存在全集團的資訊彙總、經營報表製作,以及集團級的資料資產管理,在集團總部存在著資料管理職責;由於集團總部機關並不直接參與各下屬企業的業務操作,這種情況反而是我本文初說的“面向分析的資料治理”模式為主了,資料治理作為一種職責圍繞著數倉管理的資訊科技部門而設定,通常和資訊部職責合併在一起。

總之,企業的資料治理不存在一種“one mode fits all”的模式,不同行業差別很大,要結合下面這類治理原則,從企業資訊系統基本原理、行業慣例、企業業務重點等角度去綜合考慮。

來源:BCG Platinion資料治理方法論

來自 “ 陳果George ”, 原文作者:GEORGE陳果;原文連結:https://mp.weixin.qq.com/s/bxVAWslp7EcjTVFy5Pni7w,如有侵權,請聯絡管理員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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