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流氓10元註冊個體戶,搞垮遊戲團隊

新知君發表於2020-08-05
商標流氓10元註冊個體戶,搞垮遊戲團隊

「我們第一時間下架認慫了呀。」

蘋果給一家獨立開發團隊發了一封郵件,要求他們的遊戲整改侵權內容或下架。原因是遊戲被投訴侵害了他人的商標權。這家獨立團隊第一時間選擇了下架。

「太可惡了,有那麼幾家公司一直惡意去搶注線上遊戲的商標,我朋友的遊戲也被人搶注,還好沒有成功。」團隊負責人張業(化名)告訴遊戲新知,之前遊戲名稱也被搶注了,剛好改了名字,可能他們還沒來得及找上來。

張業也道出了搶注商標背後的生意,「如果碰到牛逼遊戲了,不能換名字的,只能買他的商標,她就會開價。」他們唯一值得慶幸的是,畢竟船小好調頭。對於那些更有知名度的品牌來說問題就沒那麼簡單了:為了不損失受眾,他們往往只能乖乖掏錢將商標買回,否則就會面臨遊戲被渠道下架的風險。

10 元註冊資本的「商標流氓」

讓一款遊戲的努力付之東流,背後的可能是一家註冊資本僅為 10 元的個體戶。

根據知情人透露,許多搶注商標的人會註冊個體工商戶來申請商標,註冊資本很可能低至 10 元,註冊地為安徽蕪湖鏡湖的類似工商戶就有不少。

一家叫鏡湖區笑卉貿易商行的個體戶註冊資本為 10 元。旗下有 61 個商標資訊,其中有《神祕之城》《孤膽車神》《採礦大亨》和《鋼鐵戰隊》等遊戲商標;註冊資本為 20 元的鏡湖區三奇貿易商行旗下有 52 個商標,鏡湖區萬創貿易商行旗下有 56 個商標。

一家叫鏡湖區集嘉貿易商行的個體戶註冊資本為 20 元,旗下有 165 個商標,其中有《仙俠幻夢》《星球聯盟爭霸》《無盡大冒險》等商標,其中還有一個申請未成功的《流言偵探》商標。

據遊戲新知查詢發現,《流言偵探》是木狼科技(已獲得疊紙網路投資)旗下的一款遊戲。木狼科技 2017 年 1 月登記了《流言偵探》的軟體著作權,2017 年 8 月《流言偵探》上架了 App Store。遊戲並不是「小透明」,在 TapTap 下載量突破了 200 萬且還保持著 9.2 高分,還獲得 2017 年 TapTap 年度最佳遊戲、最佳獨立遊戲和最佳劇情提名。而鏡湖區集嘉貿易商行申請註冊第九類商標「流言偵探」的時間是 2018 年 2 月。

木狼科技技術負責人告訴遊戲新知,《流言偵探》是木狼科技先註冊但被駁回了,被人趁虛而入。為了避免同樣的情況發生,他們的新遊戲《貓頭鷹和燈塔》已經預先註冊了商標。

多數被惡意註冊的遊戲商標流程都和木狼科技、張業團隊類似,通過公開渠道獲知遊戲的名稱,搶在遊戲所有者之前搶注商標。幸運的在商標公示期被截停,也有的像張業團隊一樣等來一封被投訴郵件。

一般註冊商標的成本在 600 元左右,往往形成了一定品牌效應的遊戲才會為之買單。如果惡意註冊商標反訴成功的概率只有 1%,也夠這些個體戶獲得豐厚的回報了。遊戲新知了解到,許多類似的個體戶已經註冊有數年的時間仍在持續新增商標註冊,可見一斑。

遊戲商標那些事

商標註冊有 45 個大類,遊戲類的商標主要是第 9、28、35、41 和 42 類。

商標流氓10元註冊個體戶,搞垮遊戲團隊

網路遊戲公司在註冊商標時通常會選擇註冊第 9 類「計算機軟體」、「可下載的手機應用軟體」,第 28 類「遊戲器具」、「遊戲機」,第 35 類 「廣告」,第 41 類「(在計算機網路上)提供線上遊戲服務」以及第 42 類「計算機軟體設計」、「網站服務」。當然,為了未來開發衍生產品著想,公司一般會申請覆蓋更多的類目。

說起來簡單,然而在實踐中,疏漏在所難免。

一是初創團隊往往缺乏版權保護意識或是相應的法務能力,未能及時建立商標保護體系;二是某個品牌往往具有多個譯名,在競爭激烈的商標市場上想取得所有譯名在所有領域的權利可以說是難於上青天,惡意申請者往往會鑽漏洞,在那些原持有者商標保護沒有覆蓋到的類目下搶注商標。

前者除了上述的張業團隊和木狼科技外,還有巨鳥多多工作室與他們開發的「自走棋」。巨鳥多多在商標申請上最大的「先天不足」在於,他們根本不是一家公司。儘管中國的商標法允許自然人申請商標,但前提是自然人擁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既沒有旗下公司也並非個體工商戶的巨鳥多多由此失去了商標保護的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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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商標網的檢索系統中可以發現,從 2019 年初開始便有多家公司申請了「自走棋」商標,其中不僅能發現騰訊、網易的身影,今年年初因為搶注「火神山」與「雷神山」商標而遭到媒體廣泛批判的杭州電魂網路也赫然在列。不過幸運的是,目前這些公司還沒有任何一家正式取得「自走棋」商標的實質擁有權,因此當下開發自走棋類遊戲還不用擔心捲入商標紛爭。

至於後者,最著名的例子或許是《海賊王》了。早在 2007 年,北京隨手互動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便搶先一步註冊了「海賊王」以及「海賊王 Online」商標,迫使集英社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只能使用「航海王」作為「ONE PIECE」的正式中文譯名。儘管在 2017 年,集英社在經過審議後取回了「海賊王」商標在部分領域的權利,然而最關鍵的第 9 類商標依然握在隨手互動手中,以至於集英社在授權開發聯名手遊時依然只能使用「航海王」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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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所有海外公司都像集英社一樣大意。擁有「東亞最強法務部」的任天堂在這方面堪稱楷模:早在 1999~2000 年期間,任天堂便富有先見之明地將「寵物小精靈」、「口袋妖怪」與「神奇寶貝」等多個「Pokemon」譯名的商標拿下,要知道在那時候中國的「專利流氓」公司們甚至都還沒誕生。

遭遇搶注如何補救?

退一萬步說,假如你是一名遊戲開發者,如今發現自家產品的商標被搶注了,此時應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

最關鍵的時間是前三個月。根據規定,商標在實質審查通過後將會進入三個月的公示期,在這一期間內只要提供證據,很容易就能駁回商標申請。要是過了三個月,想要再駁回商標就需要通過更加複雜的法律程式。

法律手段之中,尤其有效的一種是「在先權利」。

我國《商標法》第 32 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所謂在先權利,就是爭議商標在申請之前已經取得了一定的公眾知名度,以至於可以判定第三方是抱有渾水摸魚的主觀惡意去註冊商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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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榮耀商標權之爭」開庭照片

最近的一個案例是,貴州問渠成裕公司在《王者榮耀》上線一個月後便註冊了「王者榮耀」商標的酒類使用權,但在騰訊發起訴訟以後,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在今年 6 月 17 日判決稱「《王者榮耀》在上線之初已獲得較高的搜尋點選量和廣泛的關注度」,擁有相關在先權益,因而裁定酒企註冊的商標無效。

但在先權利的訴求無疑具有很大的侷限性:只有那些從一開始就取得了很高人氣的品牌才可能借助這一途徑贏回商標;更何況,「在先權利」的主觀性很強,如何證明是自己先使用的?這意味著必須要有足夠強大的律師團隊為其辯護,對於勢單力薄的獨立遊戲開發者而言這條路尤其艱難。

另一種方法是,如果發現註冊商標在三年內未被使用,任何人都能向商標局提出撤銷特定商標的申請。因為惡意搶注商標者往往只是大量「囤積」商標,不太可能將它們應用到實際產品之中,因此那些「後知後覺」的品牌持有者可以嘗試通過這一途徑贏回商標。

商標流氓10元註冊個體戶,搞垮遊戲團隊
或許像老乾媽一樣,註冊整個「族譜」才是正確方案

然而,對於文章開頭張業團隊遇上的狀況,以上兩種方式都不太適用——遊戲本身並沒有足夠高的知名度;商標是近期才被搶注的,三年時間早已超越了遊戲的生命週期。這種時候如果手頭上有非常充分的證據,固然也可以向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提交商標無效宣告申請,但大多時候獨立開發者並沒有如此強力的證據,也沒有相應的人力和精力去應對紛爭。於是惡意搶注者往往能陰謀得逞。

這再次提醒我們,遊戲商標是一種亟需保護的重要資產,對於資源有限的初創團隊而言尤為如此。為了避免未來更慘重的損失,開發者很有必要在早期提前註冊商標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來源:遊戲新知
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Blh9l92-0oPgncwbxp2N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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