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專案管理規範問答(轉)

ger8發表於2007-08-15
問:專案竣工驗收階段管理應按什麼程式依次進行?

答:施工專案竣工驗收的交工主體應是承包人,驗收主體應是發包人。竣工驗收的施工專案必須具備規定的交付竣工驗收條件。竣工驗收階段管理應按下列程式依次進行:竣工驗收準備;編制竣工驗收計劃;組織現場驗收;進行竣工結算;移交竣工資料;辦理交工手續。

問:如何進行竣工驗收準備?

答:專案經理應全面負責工程交付竣工驗收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建立竣工收尾小組,編制專案竣工收尾計劃並限期完成。專案經理和技術負責人應對竣工收尾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重要部位要做好檢查記錄。專案經理應在完成施工專案收尾計劃後,向企業報告,提交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實行分包的專案,分包人應按質量驗收標準的規定檢驗工程質量,並將驗收結論及資料交承包人彙總。承包人應在驗收合格的基礎上,向分包人發出預約竣工驗收的通知書,說明擬交工專案的情況,商定有關竣工驗收事宜。

問:對竣工資料有哪些要求?

答:承包人應按竣工驗收條件的規定,認真整理工程竣工資料。企業應建立健全竣工資料管理制度,實行科學收集,定向移交,統一歸口,便於存取和檢索。竣工資料應包括: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工程質量保證資料、工程檢驗評定資料、竣工圖以及規定的其他應交資料。竣工資料的整理應符合下列要求: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的整理應始於工程開工,終於工程竣工,真實記錄施工全過程,可按形成規律收集,採用表格方式分類組卷;工程質量保證資料的整理應按專業特點,根據工程的內在要求,進行分類組卷;工程檢驗評定資料的整理應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劃分的順序,進行分類組卷;竣工圖的整理應區別情況按竣工驗收的要求組卷。交付竣工驗收的施工專案必須有與竣工資料目錄相符的分類組卷檔案。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由分包人提供的竣工資料時,檢查驗證手續必須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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