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夫茨大學哲學教授與認知科學研究中心主任丹尼爾·丹尼特(Daniel Dennett)去世(1942-2024),他因其在心靈哲學和其他廣泛哲學領域的工作而聞名。
丹尼爾·丹尼特涉及與心靈哲學和認知科學有關的問題,尤其是意識問題。他還被公認為對意向性概念和關於自由意志的辯論做出了重大貢獻。
丹尼爾·丹尼特的哲學思想涉及多個領域,包括哲學、認知科學和心靈哲學。以下是他的一些主要觀點和貢獻:
- 意識的哲學:丹尼特對意識進行了深入的探討,他提出了“多層次解釋”模型,認為意識是複雜的、分層次的現象,可以透過不同的層次來理解,包括神經科學、心理學和哲學等。他主張意識是由大腦中各種神經機制的互動作用所產生的。
- 自由意志:丹尼特對自由意志問題持一種相容主義的立場,即自由意志與決定論並不矛盾,我們可以同時認為人類有自由意志,並受到生物學、心理學和社會環境等因素的影響。
- 自我:他提出了“自我作為中心”的概念,認為自我是一個在人類思維中產生的虛構的中心,而不是一個實體或靈魂。
- 演化心理學:丹尼特借鑑了生物學和心理學的理論,提出了關於人類心理特徵是如何隨著演化而形成的觀點。他強調人類心智的演化歷程對理解我們的行為和思維方式至關重要。
- 宗教和信仰:作為一名無神論者,丹尼特對宗教和信仰問題也有深入的探討。他認為宗教信仰可以被視為一種文化現象,可以透過心理學和社會學等方法來解釋。
總的來說,丹尼爾·丹尼特的哲學思想涉及到了人類意識、自由意志、自我、演化心理學和宗教等多個領域,他的觀點通常是基於科學研究和理性思考的,而且具有啟發性和深刻性。
《意識的解釋》
是美國認知科學家丹尼特最重要、影響最大著作之一,也是心智哲學甚至當代哲學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本書全方位地探索意識現象。在這本里程碑式的著作中,丹尼爾·丹尼特反駁傳統的、常識的意識理論,提出一個全新的模型,廣泛吸收來自神經科學、心理學、人工智慧等領域的資訊。
丹尼爾·丹尼特提出了一個被稱為“多層次解釋”的模型來解釋意識。這一模型認為意識是一個複雜的現象,可以透過多種層次來理解,包括神經生物學、心理學和哲學等。以下是這一模型的主要內容:
- 第一層次:物理層次:這一層次涉及到大腦的生物物理機制,即神經元之間的電訊號傳遞和神經元網路的活動。在這一層次上,意識被認為是大腦特定區域的神經活動的產物。
- 第二層次:演算法層次:這一層次關注大腦中資訊處理的演算法和規則。這包括感知、思維和記憶等心理過程。在這一層次上,意識被視為資訊處理的結果,是大腦對外部和內部刺激做出反應的產物。
- 第三層次:意義層次:在這一層次上,意識被認為是具有特定意義和主觀經驗的心理現象。這包括我們對世界的主觀體驗、情感和意識的自我感知。丹尼特將這種主觀經驗稱為“感覺之幕”。
丹尼爾·丹尼特認為,這三個層次相互交織,並相互影響。意識不是簡單的生物學現象,也不是單一的心理過程,而是一個複雜的、多層次的現象。因此,要全面理解意識,需要綜合考慮神經科學、心理學和哲學等不同層面的解釋。
網友討論:
1、看到這些人工智慧先驅們在取得如此多開創性的認知科學發現時離開人世,我更是痛心疾首。尤其是像萊納特(很快還有喬姆斯基......)這樣的丹尼特的 "反對派",在辛頓和弗裡德曼這樣的矽谷名人眼中,他們的死似乎是被大語言模型 "反駁 "或 "過時 "了。哦,好吧,我相信他們在地球上的時間已經讓他們為一點點批評和不確定性做好了準備,就像叔本華說的那樣:"然而,只有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真正的影響時期才會開始,我相信這將是一個漫長的時期。"
2、我在 30 年前讀過《意識的解釋》:意識可能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我們對它的大部分先入之見都可能是錯誤的。因為我們一直都是對的,所以我們似乎 "知道 "一些關於它的事情。但事實並非如此。舉個簡單的例子:我們的視覺意識似乎是連續的。但我們從眼球移動中知道它不可能是連續的。
3、我的專業背景是分析哲學,所以我對丹尼特相當熟悉。鑑於美國宗教信仰的巨大轉變,他在 2000 年代初嶄露頭角似乎是恰如其分的。雖然,我仍然理解人們可能會對這一運動感到氣憤,但我只是不認為,在一代人的時間裡,宗教信仰下降 30% 會不惹人討厭。
我讀過他的《打破魔咒》(Breaking the Spell:我覺得這本書非常有趣,因為我從未想過宗教作為一種概念是一種進化適應(或 "劫持")特徵。我覺得它很吸引人,雖然並不深刻。
4、丹尼特本人(像他的老師奎因 一樣)對他的大多數同事所奉行的哲學感到非常沮喪。
5、我教授一門關於程式語言理論的高階本科課程,該課程的一個主要組成部分是歸約證明。許多學生發現反證法(歸謬法)是一個令人困惑的概念。我總是引導這些學生觀看丹尼特的有用影片(https://m.youtube.com/watch?v=sVUMAqMmy7o 影片點選文後圖片),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對丹尼特清晰的風格做出了積極的反應。
6、很多哲學都是非常糟糕的。有極少數哲學家實際上是科學家,正在努力突破人類知識的界限。丹尼特就是其中之一。蒂姆·莫德林是另一個。但是絕大多數自稱為哲學家的人,尤其是那些名字受人尊敬的人(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他們所做的工作在我看來只不過是混淆視聽,瑣碎或錯誤的想法。
7、哲學的重點是為實證研究建立框架。
當你在數學/電腦科學論壇上嘲笑維特根斯坦時,他實際上是真值表概念的提出者,這似乎非常令人震驚。
維特根斯坦是最令人沮喪的哲學家之一(我知道,我上過關於他的作品的課程),但他對電腦科學發展的影響,作為試圖利用思想/語言邏輯的主要人物之一,對我來說似乎很明顯。
8、顯然,皮爾士確實更早地開發了等效形式的真值表,但如果將其歸因於皮爾士,則會誤解電腦科學的歷史。僅僅因為有人首先提出這個想法,並不意味著工作是這個想法繼續發展的源泉。
我認為很明顯,維特根斯坦的真值表指導了電腦科學的發展。
在 1893 年的一份手稿中,查爾斯-皮爾斯在研究命題和證明的真值函式分析以及繼續努力定義和理解邏輯推理性質的背景下,並在其代數矩陣理論數學工作的背景下,提出了一個真值表,以矩陣形式顯示了他最基本的連線詞--"illation"--的定義,相當於物質蘊涵的真值函式定義。
皮爾斯的矩陣與肖斯基發現的物質蘊涵的矩陣完全等價,後者是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的作品,被認為起源於 1912 年。因此,皮爾斯 1893 年的表格可以被認為是以我們熟悉的形式出現的真值表技術的最早例項,它可以歸因於可識別的作者,不僅早於波斯特、維特根斯坦和 Łukasiewicz 1920-22 年的表格,也早於羅素 1912 年的表格,以及皮爾斯先前確定的可追溯到 1902 年的三價邏輯表格。
但是,即使這一結論受到質疑,現在也很清楚,羅素理解並使用了真值表技術和真值表裝置。到1910年,羅素已經在其《數學原理》一書中證明了他對真理表技術的理解。現在看來,到 1912 年,甚至肯定到 1914 年,羅素已經理解並使用了真值表工具。當然,羅素在使用真值表時將邏輯概念和邏輯工程結合起來,是布林和弗雷格工作的頂峰,而布林和弗雷格是羅素密切研究的物件。
維特根斯坦和波斯特認識到真值表裝置的價值和力量,仍然值得肯定。但是,羅素作為萬神殿邏輯學家的一員,在這個問題上也值得肯定。
維特根斯坦在 1912 年使用了真值表技術,或許羅素也與之合作過。羅素於1914年在哈佛和1918年在倫敦使用了真值表技術。因此,真值表技術和真值表技術都早於 20 世紀 20 年代初。
什麼是真值表技術
真值表技術是一種在邏輯學和電腦科學中常用的方法,用於描述邏輯命題之間的關係以及邏輯運算的結果。它是透過列出所有可能的輸入組合,並確定每種組合下邏輯表示式的真值(真或假)來實現的。
在真值表中,列出了邏輯表示式中所有變數的可能取值組合,並給出了每種組合下表示式的真值。對於每個變數,其可能的取值是真(1)或假(0)。然後,透過對邏輯運算子(如與、或、非等)進行組合,確定整個邏輯表示式在每種輸入組合下的真值。
真值表技術在邏輯學中用於驗證邏輯命題的真假,以及證明邏輯表示式的等價性。在電腦科學中,真值表也被廣泛應用於邏輯電路設計、布林代數運算、邏輯程式設計和計算機演算法分析等領域。
透過真值表技術,可以清晰地瞭解邏輯表示式的行為,並對其進行分析和推理。
9、維特根斯坦之與丹尼特和莫德林之流的區別:
- 維特根斯坦似乎對科學及其如何應用於哲學問題一無所知
- 而丹尼特和莫德林實際上首先是科學家,其次才是哲學家。他們的作品充滿了對實際科學研究的參考。莫德林對量子物理學的瞭解可能比許多物理學家還要多。
維特根斯坦正在研究語言的本質,它更接近於數學而不是物理學。他在 1933 年之前就提出了這些想法:夏農在 1948 年才發表了他關於資訊理論的著作。維特根斯坦後來的著作在十多年後得到了科學進步的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