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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月刊》近日刊文稱,作為移動廣告領域的兩大巨頭,Facebook和谷歌擁有截然不同的時間經濟哲學。簡而言之,谷歌為使用者節省時間,Facebook讓使用者浪費時間。

文章全文如下:

2011年,谷歌首席經濟學家哈爾·範裡安(Hal Varian)開始研究谷歌搜尋的時間節省課題。他的團隊測試了諸多問題,例如黃油會影響烘製餅乾的大小嗎?他們用谷歌搜尋和離線食譜尋找答案,然後對比獲取答案所需時間。

範裡安的結論是,谷歌通常可以節省約15分鐘。《第二次機器時代》(The Second Machine Age)書中寫道:“如果你用所有節省時間乘以美國人的平均時薪,那麼就等於每位工人每年多賺500美元。”

2011年,移動廣告市場還處於萌芽狀態。如今,移動廣告市場規模已達70億美元,移動裝置佔用了我們大約20%的注意力,這個比例超過收音機和印刷物的總和。利用省時間、使用者定位準確的優勢,谷歌已經成為移動廣告行業最賺錢的公司。目前,谷歌控制著37%的小屏廣告市場,這鞏固了谷歌在搜尋廣告市場的統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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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排除搜尋廣告,只看展示廣告(與搜尋無關的橫幅廣告和視訊廣告),那麼Facebook控制著超過1/3的市場份額。這個比例超過谷歌的3倍,是Twitter的5倍,更是蘋果或Pandora的7倍。

Facebook同樣是一個消費者剩餘增長引擎,但與節約時間的谷歌不同,Facebook鼓勵使用者消耗時間,它的鉅額營收便來源於此。針對蘋果裝置和Android裝置的一項研究發現,扣除遊戲和瀏覽器使用時間,Facebook大約佔到1/3的移動裝置使用時間。另外,四款下載量最高的非遊戲應用——Facebook Messenger,Facebook,WhatsApp和Instagram——要麼是由Facebook開始,要麼就已經被Facebook收購。

我們可以輕鬆得出這樣的結論:Facebook就是移動服務的代名詞,未來我們的注意力屬於祖克伯。

這個結論是基於時間貨幣化理論。該理論認為,對於所有媒體公司而言,更多的使用者時間通常意味著更高的價值。但是,這個理論不一定準確。作為移動領域最賺錢的公司,谷歌的使用者時間不到Facebook的一半,但谷歌移動廣告利潤是Facebook的兩倍多。

這就表明,移動市場依然存在巨大的發展空間,甚至媒體領域也是如此。創新者可以圍繞節省時間來設計服務,例如以快速提供最準確的答案,最合適的推薦資訊,或者最出色的網路文章。

也許,有人會說谷歌是一家搜尋公司,而Facebook是一家媒體公司,搜尋公司都為使用者節省時間,媒體公司都希望使用者消耗時間,因此Facebook和谷歌毫無可比性。

但是,這種說法是錯誤的。畢竟,很多人已經感覺到,Facebook消耗了太多的時間。使用者檢視通知,瀏覽各類資訊,然後因為拖延症加以自責,最後陷入負面情緒漩渦。短期內,對於Facebook而言,使用者浪費大量時間是一件好事。但從長遠來看,Facebook可能很難吸引使用者在資訊流上花費大量時間。

媒體公司利用“上帝資料”來吸引廣告商,其中很多公司關注“參與時間”。相比頁面瀏覽量和投票數,文章瀏覽時間更能說明讀者的注意力。但Facebook已經贏得時間戰爭。資訊流已經成為最創新的注意力增長引擎,競爭者也許會轉變觀點。

自  騰訊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