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設計師在工作時間做私活,是否該開除?

劉唱發表於2017-05-12

有個創業公司的 CTO 和聯合創始人在 Quora 發帖求助:

我是一家創業公司的 CTO 和聯合創始人,我剛剛發現一個軟體工程師每天會佔用 2-3 個小時的工作時間做私活。其他工程師們也向我抱怨,希望我能對此採取一些行動。我該怎麼做?應該開除他嗎?

下面是伯樂線上摘編了 3 個網友的分享。

Don Sevcik 的回覆,3.4K ?

作為一個軟體工程師,同時也是一個臭名昭著的上班兼職族(daylighter),讓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吧。“上班兼職族”這個詞最初是由 CNN 在 2009 年的一篇題為《狡猾的上班兼職族冒著被開除的風險做兼職》的文章中提到的。它寫的是那些在全職工作期間做兼職的人。

那麼為什麼你該聽我的?如果上班兼職族是一個團體,那我就是這個團體的主席了。我上一本書的 1/4 都是在上班期間完成的。唯一的區別是,我沒有你的員工做的那麼明顯。在白天工作當中,我的兼職是處於隱身模式。我在上班期間做兼職已經有 10 年了,雖然我不認識你的員工,但是我明白為什麼他要在上班時間做兼職。其中的原因非常有趣。

首先問問你自己,為什麼你的員工會在上班時間做兼職?我已經知道答案了,但是我希望你能理解。假設我作為一名軟體工程師給你工作,我知道,作為全職員工(FTE,full-time employee):

你和我簽署了合同,其中宣告,如果我的工作達標,基於傑出的工作成果,我會得到年度績效考核,有升職加薪及獎金的可能性。我也簽署了同樣的合同,得知你會對超出“基本工資”的技能水平表示尊敬。

現在,是什麼讓我開始做兼職了呢?為什麼我突然就變壞了?這裡面有一個過渡,而不是一夜之間就改變的。以下是發生的原因:

在我職業生涯最初的十年,對於任何一份新工作,我都會很努力地工作一年。比起我的同行們,我完成了更多專案,我會承擔額外的工作,我會自動化和簡化很多過程從而讓業務執行更加流暢。同行評議(peer review)也證實了我的表現。一年之後,到了合同約定的年度評審的時候了。

哈,有意思的部分來了。聽著,因為這關係到你們這些企業的老闆或是中層管理人員。第一年年底,我的薪水漲幅和獎金只在溫飽水平。或者說,由於公司的拖延,年度審查被“推遲”了。

如果不是每位同事都有非常高效地工作和產出,那麼我打敗了大多數人。當問到為什麼我的稽核還不是優秀的時候,沒人回答我。有時候是因為企業政治,有時候是因為管理層的懶散和不願支付獎金,有時候是因為“我們希望你合群一點”和“遵守遊戲規則吧”。

程式設計師在工作時間做私活,是否該開除?

我發現,其他有高質量高效率產出的程式設計師在稽核期間,也經歷了和我同樣的遭遇。

所以,管理層和老闆們,這種時候要注意了,你們違背了僱傭協議。我超額且超水平完成工作,但是一年到頭,你們只付我和平均水平產出的軟體工程師同樣的薪水。你們只給了和其他人差不多的工資,卻多得了 50% 甚至更多的產出。

讓我們說得更明白點:假設有兩個軟體工程師,一個在平均八小時的工作時間完成 4 個高難度的程式設計任務,另一個在平均八小時的工作時間完成 6 個高難度的程式設計任務。年底,你應該給第二個人更多錢作為加薪和獎金。第二個人在同樣時長下多了 50% 的產出。

如果你不多付錢,那麼作為企業老闆或是中層管理者,你已經違反了僱傭合同(還記得工作表現和獎金的部分嗎?),很多老闆和管理人員到了漲薪和發獎金的時候就得了健忘症。是不是很搞笑?

用同樣的例子,但是我們要用 4 個高難度任務,作為一個拿著 X 美元一年的工資的程式設計師每天被期待完成的平均工作量。張三用 8 個小時完成,李四 4 個小時完成。如果李四知道那些懶散的老闆和管理者不會給他更多錢,在做兼職這件事上,李四會有怎樣的動機呢?他知道僱傭合同已經被違背了。他也知道會出現幾百個富有想象力的互相踢皮球的管理者出現,只為了不付他更多的錢。

那麼下一步他會做什麼?如果聰明的話,他會無情地在工作時間做兼職。因為如果僱主不在意僱傭合同,為什麼程式設計師要在意呢?看到我要做什麼了嗎?我要用這額外的四個小時為自己賺更多的錢。

現在讓我暫停一會兒,因為我知道老闆們和懶散的中層管理者們正在讀這篇答案。而且他們在說:“你應該承擔更多的工作,以示你是一個有團隊合作精神的人”。不,有團隊合作精神的人正在碼字呢:“做再多,也永遠不會因此多賺一點”。

有時候,你們這些標榜團隊合作的中層管理者,卻從來不會給團隊精英多付 1-2% 的報酬,因此(所謂團隊合作)也就毫無價值。

還有一些管理者和老闆說:“我看另外一個程式設計師做的更多,也沒要求更多的錢。”那祝你好運,這個高效高產出的新程式設計師會意識到他額外的付出都是無用的,這只是時間問題。

上班兼職族之美在於它迴歸到了最純粹的精英主導(meritocracy)。我為客戶服務,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工作,其他人,也就是客戶付錢給我。沒有辦公室政治,沒有違背僱傭合同。我在工作中做兼職的每一個小時都直接轉化為報酬。而我所得的報酬比你們這些管理者能給我的微不足道的獎金要多多了。

上班兼職族是中層管理者們出於懶惰或貪婪而拋棄精英主導理念的副產物。我打賭現在中層管理者們正出來說:“為什麼我要給一個程式設計師 20% 的漲薪?不管他們做了多少工作,那都太多了!”但還是同一撥管理者們,從來沒有用錢來衡量過這些額外工作為公司帶來了多少收益。

所以再說一次,如果中層管理者和老闆們太懶,不願做作業,或者太懶而不願尊重僱傭合同,那麼我和其他像我一樣的程式設計師會繼續做兼職。

別擔心,管理者們,你們會得到上面提到的高產出的。你只是不會再得到更多東西了。如果你需要我那白天的最後幾個小時,我會在我的辦公桌等著,準備擁抱精英主義。

想要更好的服務,那就請把小費/獎金放在我的罐子裡吧。

 

Peter Szinek 的分享(他有 11 年自由開發經歷)

我曾經就是你說的這樣的人。

我該被開除嗎?可能吧,雖然並不是因為你認為的原因。

我在一家朝九晚五的 Java 公司工作,對此我只有兩個地方想抱怨:朝九晚五和 Java。

不幸的是,我那時完全無法清楚地表達這一點:我剛從大學畢業,掙著很不錯的工資,Java 還是一種處於白熱化階段的技術(沒錯,那是在上個世紀: )),這個領域很有趣,同事也不錯……但是我知道什麼地方出錯了,我指不出是什麼。

我相信很多開發人員都有和我一樣的處境,但是他們並不知道他們需要,或是有可能能做出徹底的改變。或者他們認為周圍的一切都很好,問題只出在他們自己的想法之中。

我屬於第二類人:相信我所經歷的所有困難是由於我內向的性格,不熟悉 J2EE 和相關的企業技術,以及超長的通勤時間等等。我所要做的就是拿出個男人的樣子,搞定它們。

隨著時間流逝,情況並沒有好轉:但是我找到了一些止痛藥:Python,後來是 Ruby 和寫部落格。寫部落格或是用 Ruby 黑一下 OSS 不僅減弱了我的痛苦,而且讓我完全沉浸在做這些事的快樂中。

我發現我有寫作的訣竅。我的文章有好幾次出現在 del.icio.us、dzone 和 reddit 的首頁上——人們似乎很喜歡我寫的 Ruby\Rails 和 Web 2.0 (還記得嗎,這是一個曾經很流行的詞)的文章。

一天,一個印度男聯絡到我,說想和我一起創辦一個網際網路創業公司——我負責所有和 web 應用開發相關的事情,而他負責業務發展/市場的部分。

我立馬就答應了,踏上了去印度班加羅爾的不可思議的旅途——我和當地人住在一起,每天工作 20 個小時,淹沒在鮮豔的色彩,難以抗拒的美食和強烈的氣味當中,印度的這一切是如此獨特。但這是另一個故事了。

你現在大概在想:老兄,你的故事很酷,但是你想表達什麼?

我想表達的是:經歷了這些,我意識到,我生來就是一個數碼遊民,一個無休止的旅行者,一個靠自己的努力取得成功的人,一個企業家,一個創業思路的實踐者。簡而言之,我不是一個朝九晚五的程式設計師,從事著單一的企業應用的開發,偶爾有一兩個星期的休假,其餘時間都限制在一個小隔間裡。

伯樂線上補充:數碼遊民(digital nomad),利用基於網際網路上的自由職業或者創業產生的收入來支援自己不受地點約束的生活和旅行)

這就是他們本該開除我的原因——當時的我太與眾不同了。如果說存在團隊和員工不匹配,那……我這種情形已經可以進入 top 10 了。

我的工作做得足夠好了——表現並不突出,但也沒有很爛(不管有沒有在業餘創業):我們那時候在用 SCRUM,我通常在釋出之前完成任務,因此,表現不好並不足以成為開除我的理由。

然而我的同事們注意到我就是有點……不一樣。隨著時間流逝,(我的行為)對團隊的士氣和凝聚力造成了傷害。所以有了在印度的那段經歷以後,我決定離開,這是我人生中最正確的決定。從那以後,我成為了一個快樂的遠端工作者。

現在我有了完全相反的問題:我如此享受我所做的工作,以至於我要強迫自己找時間陪家人或是休息。和我第一份工作中的經歷完全相反。

當然,這是我個人的經歷,你的僱員的問題可能和我大不一樣。

結論:你的員工有這樣的行為的原因,對你的團隊造成的影響,以及長期的後果都要看實際情況。你要知道這種僱傭關係能否很好地運作,或是其中是否有太多漏洞:他和同事,和管理層不協調,還是他只是不適合這個職位(見上述我的經歷)等等。如果是這樣,那麼“說再見”符合雙方的最大利益。

我知道這聽起來很難,尤其是對員工來說。但是開除不應該完全看做是不好的事,應該看做是雙方的新開始,如果有必要(開除)就要採取行動。

也可能這個問題值得解決(有時這種事平平無奇),這也是雙贏。

我所說的解決並不是說找到什麼創新的辦法來保證員工不再做兼職:那不叫解決辦法,治標不治本,要深入問題的根本,而不是在表面修正這個問題。

解決方案是互惠互利的,員工可以茁壯成長,為公司帶來巨大價值。有時候解決辦法只適用於組織以外(像我的那種特殊情況),但是經過一些調整,在組織的內部可能也行得通。

不要因為問題難以解決就不去碰觸,及時溝通,找到解決方案。不管問題看起來有多難,總會有辦法的。

祝你好運。

 

Barry Rountree 的分享,4.1K?

從你的提問來看,你有一個每天只用五個小時就能完成所有任務的開發人員?

你有沒有想過給他升職?

如果他的工作完成很及時且符合標準,你應該問問他是否做好了承擔更多職責的準備。

如果他的工作沒做好,無論出於什麼原因,都需要你介入其中。開除他是最後的選擇。

如果你不知道他的工作是不是做好了,那麼你的管理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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