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承包管理措施及工作程式(轉)

ger8發表於2007-08-15
如果工程分包單位較多,為了更好地協調各單位的工作,使工程順利進行,不打亂仗,經過實踐總結。淺談以下幾點。

一. 合同

1. 分包合同簽定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包括的施工內容予以明確,如合同遺漏的專案或未包括在招標書範圍內的,分包方要提出書面報告,由總包方會同監理、業主協調解決;
2. 分包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要求的質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進行施工。

二. 進場準備工作

1. 合同簽字生效次日起3天內,分包方必須向總包方報送施工組織設計、進度計劃,計劃要詳細列出各主要工序及持續時間,不得漏項;標準表格使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施工進度計劃報審表〉〉(地方建設監理統一用表,監A-02、監A-03);同時報送〈〈工程開工報告〉〉(地方建設監理統一用表,監A-09);

2. 進場的分包方所有人員,統一到專案質安部門簽定集體、個人安全生產合同,接受安全生產書面交底;

3. 分包單位必須持有資質證明,並報送影印件。標準表格使用〈〈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地方建設監理統一用表,監A-04);特種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上崗證,並將影印件交總包方質安、勞資部門備案;分包方所使用的施工裝置必須報檢,標準表格使用〈〈施工裝置進/出場報審表〉〉(地方建設監理統一用表,監A-06);

4. 及時提出圖紙會審要求,由總包方協調安排。

三. 開工

1. 施工組織設計、進度計劃經總包方、監理、業主審批透過後,由監理下達開工指令,正式開工;

2. 分包方的開工日期以開工指令日期為準,實際施工中,如與分包方相關聯的上道工序比計劃提前完成,那麼分包方的進度亦相應提前,其他情況按合同中有關工期的約定執行;

3. 施工中,總包方將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計劃安排,向分包方書面下達各工序的最遲開工時間和最遲完工時間,以便統一協調施工進度。

四. 施工過程管理

1.對分包單位的技術管理

1.1方案實施問題
專案實施前,由技術部和工程部對各專業分包的方案、工藝、程式、進度計劃進行技術綜合,最佳化出各分包工程的最佳組合與最佳方案,合理安排各分包單位的流水作業,原則上分層施工,如無法分層,則每層分段施工,避免因搶工作面造成的施工混亂、打亂仗而延誤工期。

1.2涉及施工的矛盾問題
所有的施工圖紙均由總承包統一稽核,各分包商積極參加,由工程、技術部門列出各分包商施工過程中應注意的重點,編制各分包商既相互交叉又互不干擾的預埋、預留管道孔洞的管線走向規劃。各分包商在施工時,對於非圖紙原因產生的同其他單位的矛盾,統一上報總包單位協調解決;由於圖紙原因產生的矛盾,書面上報總包單位,由總包單位會同監理、業主、設計院協調解決;每個分包商在各工序施工前,需要土建或其他分包商配合施工或應注意的事項,提前兩天向總包方提出,以便協調處理,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1.3工期問題
各分包商施工總工期、節點工期,應在進度計劃中予以明確且嚴格按既定計劃執行,同時和總包方安排的施工節拍與區域保持一致,以確保各單位同時施工時的有序、穩步施工,工期的延誤執行合同規定。

1.4配合問題

現場施工總佈置由總承包統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確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階段中的使用場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隨意亂用材料堆場或堵塞道路。所有垂直運輸機械均由總承包單位佈置與管理,同時組織協調好各分包商的施工時間;錯開使用垂直運輸設施的時間,以確保垂直運輸設施的有效、合理使用,發揮其最大使用效率。施工現場建立用水、用電審批制度,分包商須提前兩天填報用水用電審批表,列明使用部位、使用時間及使用量送交總承包商生產科(組)審批,以便做好統一協調管理,避免磕碰事件。

2.對分包單位的質量管理

本工程承包質量管理任務將主要是針對各分包商分別負責的系統功能質量的監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最終產品質量跟蹤而展開的。在施工中,重點圍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管理。

2.1技術質量的管理

分包商的對本專業施工圖進行仔細稽核,對發現的設計缺陷、質量問題及矛盾部位應及時報總包單位,由總包單位會同監理、業主、設計單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設計引起的質量問題。

2.2材料裝置質量管理

分包商採購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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